基层组织建设,重点在农村,难点在贫困村。
经过多年努力,广东区域发展不平衡状况有所改变,但差距依然明显,贫困地区村集体经济薄弱。2008年,全省欠发达地区有10238个村,集体经济年收入不足3万元,占行政村总数65%。其中,1767个“空壳村”,集体收入为零。贫困村干部年均收入不及农民工年均工资的1/3。
“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农村基层组织工作,基本经费得不到保障,工作难开展,队伍不稳定,影响农村长治久安,动摇党的执政基础,成为广东科学发展的“短板”。
补足“短板”,唯有攻坚。
广东大胆创新,加大投入,落实保障,源源不断地向农村基层组织“输氧”。近3年全省各级财政已投入25.6亿元,未来3年将继续投入48亿元,用于贫困村组织工作补贴,确保“投入稳定、管理规范、保障有力”,率先建立农村基层组织经费保障长效机制。
“固本培元”,“强筋健骨”,南粤大地上下齐心,全力以赴,奋勇争先!
确保投入,增添“润滑剂”
农村税费改革,村级组织经费来源改变,公共财政走向“前台”。但是,如何发挥公共财政效用,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先行先试”的广东遇到了不少“难题”。
一是开支多。财政总量大省,却是人均财政小省,广东人均财力只排全国22位。而发展转型期,社会矛盾多,各种开支大,广东财政时有捉襟见肘之虞。
二是包袱重。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欠账多,时间长,积重难返。全省欠发达地区,73%的行政村负债,负债总额达47亿元。
三是缺口大。全省欠发达地区贫困村,办公经费每村年均缺口两万元,2/3的贫困村要靠干部垫资、外人捐助等形式解决。
“巧妇难为无米之炊”。资金“短供”,工作“缺氧”。有些村干部想为群众办实事,却无从下手;想带领群众致富,也有心无力。
然而,基层组织工作又是党的全部工作基础,地位重要,作用巨大。广东省委深刻认识到:“当前加强村级基层组织建设,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重要,更为迫切。这是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的内在需要,也是落实中央决策部署的政治需要。”
破解难题,刻不容缓!2010年、2012年,广东两次颁文强调,扩大范围,提高标准,健全机制,确保基层组织“稳定、规范、高效”运转。至2015年,全省对基层组织财政投入总额将超过88亿元,大幅度提高基层组织办公经费补贴、干部补贴和离任干部生活补贴。省委常委、组织部长李玉妹说:“党的基层组织是贯彻科学发展观的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是改革创新的重要动力源泉。越是改革开放,越是挑战增多,越要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
“压省级,保地方。”广东财政部门立下“军令状”。
尽管财政增速放缓,广东坚持“主动买单”,财力下沉,将70%以上财力转移给市县村基层。全省欠发达地区贫困村,每村办公经费年补助确保2万元,村干部人均月补贴不低于1000元。至2015年,村级组织办公经费年补助确保5万元,村干部月补贴不低于2000元。
既解决当务之急,也解决后顾之忧。
广东把村干部的养老保险、晋升通道等纳入视野,统筹解决。今年内,广东拟出台新规:未来3年,全省财政投入16.85亿元,对正常离任的村干部一次性补贴5000元,对任村干部一届至10年正常离任的村干部,人均每月生活补助达到500元至800元;允许70岁以上、任村干部20年以上正常离任的村干部,以“个人缴一点、村集体经济补一点、财政拨入办公经费补一点”方式,一次性趸缴,提高待遇水平。
广东每年还划拨一定指标,鼓励村干部报考公务员以及事业单位干部。揭阳市东升街道东泮社区刚刚完成“村改居”,党总支书记王俊洪从商人转做“村官”,今年又顺利考上了公务员,月工资升至2600元。尽管工作岗位没变,他还是很有成就感:“既能发挥自己所长,又能为大家做点实事,这辈子也值了!”
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党的领导是核心,村民自治是重点,人才培养是关键。“有钱办事,有人办事,有能力办事”,农村基层组织运转注入“润滑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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