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在全局推行“立案公开”,北京市公安局2011年执法问题、初信初访、110投诉同比下降17%、34%和67%;通过在各区县推广“阳光中途之家”,北京全市社区矫正人员重新犯罪率保持在0.2%以下,就业率79%以上;通过坚持死刑案件二审100%开庭,去年一年报最高法院复核的死刑案件无一未经核准……
这样一组组数字,既体现着北京在开展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过程中所取得的显著成绩,同时也纪录着北京市在此过程中所付出的艰苦努力。据了解,自党的十七大明确提出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任务以来,北京全市政法各单位不折不扣地落实各项改革任务,将中央确定的60余项改革任务转化成为近200项制度性成果,并通过在现有法律框架内的大胆创新,解决了一批制约首都执法司法工作科学发展的机制性和障碍性问题,形成“北京经验”,将司法改革各项工作任务落到了实处。
60余项改革任务不折不扣落实
2010年11月,全国首家执行信息查询中心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落户,从此,执行法官们再不用为了查询执行线索而在银行、房管、出入境等各相关部门间来回跑了。执行信息查询中心将公安、房屋管理等10余家相关单位的系统进行整合,使法院能从各协助执行部门的信息库中直接查询被执行人的身份、婚姻、工商登记、出入境以及财产等各类信息。中心成立两年来,查询量已经增长了近十倍,全市平均结案时间缩短了13天。
记者从北京市委政法委了解到,类似这样的亮点,首都政法单位中还能举出很多。“对于中央确定的四个方面60余项改革任务,北京全市政法机关攻坚克难,严格按照中央整体部署,确保各项改革任务自上而下得到了不折不扣的落实,并呈现出了整体推进、扎实有序、亮点频出、成效明显的良好状态。”
2011年,北京市公安局推行立案公开制度,通过信息化的手段主动向案件的受害人、委托人等公开刑事、治安案件的执法依据、办理过程和结果等,并接受群众监督评议。一年多来,公开案件超过19万件,群众满意度始终保持在90%以上。市检察院、市高级法院从立案、庭审、执行、听证、文书、审务等六个方面全面规范司法公开,在公布裁判文书、视频直播等方面均走在了全国前列。在规范自由裁量权行使的工作中,北京又着力加强了对权力的监督制约,完善了死刑复核法律程序,坚持死刑案件二审100%开庭审理;制定指导意见落实量刑规范化改革,使得刑事案件上诉率、抗诉率和上访申诉率明显下降,当庭认罪率、退赔退赃率、服判息诉率明显上升。
记者了解到,为了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北京还不断完善刑事诉讼证据制度,由市公检法司机关联合会签了涉及审级管辖、罪犯换押、证人出庭、鉴定人出庭、非法证据排除等内容的多项文件,特别是有关证人、鉴定人出庭的工作受到了中央政法机关的充分肯定。与此同时,通过加大假释力度、规范缓刑适用、加强调解等一系列工作,使得司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功能更加强化。此外,北京目前已经形成了包括刑事被害人救助、司法救助、涉法涉诉救助和未成年人司法救助等具有特色的救助体系,仅今年以来,北京就对全市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案件的当事人发放救助金1900余万元。
每年一个主题创新解决实际执法司法问题
2007年,推动解决执行难、司法救助难和特殊刑释解教人员落户安置难等9项执法难题;2008年,以奥运安保工作为核心大胆进行7项政策性调整;2009年,从“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和国庆60周年安保工作的角度,组织会签了涉及处理国有企业纠纷、轨道交通法律纠纷等14项文件;2010年,从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入手继续在10个方面进行改革和创新;2011年,在继续深入推进扩大拘役适用改革的同时,对首都政法机关10余年的刑事案件处理工作作了一次全面总结回顾;2012年,就刑诉法修正后的影响及应对问题专题调研,先期确定减刑假释等8个重点调研课题逐项研究解决。
“在推进司法工作机制创新的过程中,北京市将重点放在了解决制约首都执法司法工作科学发展的机制性和障碍性问题上,先后组织政法机关联合会签了近50项制度性成果。”记者从北京市委政法委了解到,从十七大之后,北京每年都确定一个主题、围绕一个中心开展改革创新,且改革创新的内容丰富,充分体现了首都特色。
首都交通安全管理一直是备受关注的一项重点工作。在机动车保有量已达514万辆的大背景下,飙车、碰瓷、套牌、遗撒等涉交通违法犯罪行为近年来时有发生。为了打击上述行为,北京在全国开创性地对碰瓷行为适用“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取得了同类案件大幅下降的效果。据统计,自此项改革之后,北京全市发生10起以上事故的车辆数减少了90.5%,事故数下降了93.7%的良好效果,不仅人民群众和保险公司拍手称快,中央政法部门及法学界也给予了充分肯定。
类似交通难题的解决,北京的司法体制改革创新着眼点始终在解决实际的执法司法问题上,所有工作机制创新均是通过自下而上的意见征集而最终确定,并通过专项的调研举一反三进行推进和创新。例如,2009年,政法各单位和各区县政法委提出了71项问题和建议,北京市委政法委通过筛选确定了15项困扰政法机关的难题,全力研究解决;而在刑事诉讼法修正之后,北京市也是从梳理出的80余项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中最终确定了8个重点调研课题,逐项研究解决。
扩大拘役刑适用打造成为首都亮点
在北京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过程中,“扩大拘役适用”是最浓墨重彩的一笔。所谓“扩大拘役适用”,事实上包括了加快诉讼流程,扩大拘役刑适用,改进监管改造方式在内的全套执法流程再造,自从推行了这项改革,北京市判处拘役刑罚的人数已经翻了四番,而全部接受改造的拘役人员释放后,再犯罪率为零,再就业率高达90%。
在这项改革中,核心内容之一即是北京市第三看守所分所的启用。与其他的看守所任务不同,三看分所的职能就是关押已决的短刑犯,并对其进行教育改造,也正因为如此,三看分所从监区环境到管理方式都更为人性化。硬件上,采取公寓化的管理,电脑、电视、活动室、亲情电话间等设施齐全;软件上,通过沙盘疗法、减压疗法、心理咨询帮助服刑人员减少对抗情绪,同时通过养殖、电脑、盆景、按摩等劳动技能培训,让这些人在服刑期间能够掌握一技之长,具备自我谋生的能力。三看分所2009年6月挂牌至今,已经累计收押罪犯6600余人,释放人员无一人重新犯罪。
有了监管方式的保障,北京扩大拘役适用的工作得以进一步深化。公安机关建立起了对轻微刑事案件的快速办理机制,尽可能缩短判决前的羁押时间;检察机关提前介入,建立起与公安、法院的沟通协调及法律监督新机制;法院则进一步规范刑事案件简易审理的范围和模式,积极探索视频开庭、看守所开庭等审判方式改革。“可以说,一项扩大拘役适用的改革,几乎涵盖了司法改革全部四项改革任务。”去年至今年6月,北京共判决拘役罪犯4459名,无一上诉,全部认罪服判,而且由于改革的前瞻性,使得北京在面对醉驾入刑等新的法律形势时更为从容,至今年6月被依法判处刑罚的917名醉驾人员,全部实现快速办理,并通过教育矫治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点评】
北京的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工作通过整体推进、齐头并进,呈现出了“规定动作落实不折不扣、自选动作富有特色、重点改革工作成效突出”的良好局面。而北京的司法改革之所以能够取得成果、创造经验,关键一点就在于不折不扣地落实了中央要求的各项改革任务:通过优化司法机关职权配置,确保了首都政法机关的公正廉洁执法;通过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促进了首都经济社会的和谐稳定;通过完善政法队伍管理机制,提升了首都执法司法工作水平;通过解决政法经费装备问题,保障了政法机关依法履行职责。在此基础上,北京又将工作的重点放到了解决制约首都执法司法科学发展的机制性和障碍性问题上,结合首都的特殊地位要求,大力进行改革创新,解决了一批实际执法司法中的问题。
实践证明,改革必须在法律的框架内根据首都实际情况大胆创新,必须来源于实践又积极作用于执法司法工作,必须要体现以人为本,使改革成果惠及人民群众,让公平正义看得见、摸得着、感受得到。同时,还必须随着首都经济社会发展的步伐与时俱进,服务首都社会长期和谐稳定和科学发展,从而整体推动执法规范化和执法公信力的提升。(记者 李松 黄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