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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青铜峡: 祥和的塞上“鱼米之乡”

2012-09-24 10:26:30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检察日报 

    青铜峡市检察院案管中心对该院办理的每个案件实行24小时全程监控。

    青铜峡市位于黄河上游宁夏平原中部,九曲黄河穿境北流,举世闻名的青铜峡拦河大坝坐落于境内。总面积2525平方公里,总人口27.1万人。青铜峡市现代农业发达,素有塞上江南“鱼米之乡”的美称,是全国重要的商品粮生产基地和现代农业基地。青铜峡市旅游资源奇特,有2000多年前秦汉时期建造的古渠水系、号称“宁夏小八达岭”的北岔口明长城等众多旅游观光胜景。

    “不诉体现法治精神,教育挽救未成年人。”9月20日上午,宁夏回族自治区青铜峡市检察院,一对中年夫妇送来一面锦旗,感谢检察院对自己的孩子李某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此时,上中学的李某正坐在教室专心上课。

    接过锦旗,青铜峡市检察院检察长莫忠和询问起了李某的近期表现。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后,青铜峡市检察院成立了由检察院、学校以及李某父母组成的帮教小组,监督和帮助李某在考察期内,放下包袱,真心悔改。

    青铜峡市,被誉为塞上“鱼米之乡”,九曲黄河穿境北流,举世闻名的青铜峡大坝坐落境内。今年以来,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检察院的部署,青铜峡市检察院在现行法律框架内,积极试行“检调对接”工作机制,着力化解检察环节各类社会矛盾,令塞上“鱼米之乡”更加和谐。

    莫忠和介绍说,“检调对接”工作办理案件的范围主要包括轻微犯罪刑事和解案件、民事申诉息诉和解案件和民生诉求罢访和解案件三类。“今年以来,我院先后对4件轻微刑事案件、2件民事申诉案件和1件信访申诉案件开展调解,通过委托调解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3件。”

    青铜峡市检察院侦查监督科科长吴军告诉记者,在一起交通肇事案中,犯罪嫌疑人李某因过失犯罪,导致被害人朱某死亡,通过审查发现,朱某和李某均为家中顶梁柱,“如果机械地按照‘构罪即捕、构罪即诉’的观念办案,那么李某一家将失去一个主要劳动力,朱某的亲属也很有可能无法及时拿到赔偿金。”

    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青铜峡市检察院向他们发出《检调对接权利义务告知书》,委托市司法局指定人民调解员进行调解。“从上午一直调解到下午,双方最终自愿达成民事赔偿协议。犯罪嫌疑人家属第二天就履行了赔偿协议内容。被害人亲属则主动出具了谅解书,要求司法机关对犯罪嫌疑人从轻处罚。”李某随后被取保候审。

    在吴军看来,这起交通肇事案达成和解,对被害人来说,及时在经济和精神两方面得到了慰藉;对犯罪嫌疑人来说,达到了挽救其本人及家庭的目的;对检察机关来说,节约了司法资源;对社会来说,积极消除了当事人之间的对立情绪。

    据了解,青铜峡市检察院在今年初与市司法局联合出台了《关于开展检调对接工作的意见(试行)》,对“检调对接”工作的范围、方法等进行了具体规定。

    采访中,莫忠和反复向记者强调“自愿”这两个字:“如果不坚持自愿原则,容易让人产生‘花钱买刑’的怀疑。适用‘检调对接’工作的轻微刑事案件,还必须达到社会危害性不大这一必备条件。”

    对达成和解、促成息诉的案件,青铜峡市检察院还将开展回访工作。莫忠和表示,回访主要是了解双方当事人的情绪、生活是否回归正常。

    9月20日傍晚,记者一行离开青铜峡市。夕阳映照,整个青铜峡市沉浸在一派安静祥和的氛围之中。

    【记者手记】

    检察长莫忠和,西北政法大学科班出生,有着深厚的法学功底,任职青铜峡市检察院检察长之前,是吴忠市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主任。

    采访期间,莫忠和正为一起案子犯愁。公安机关提请检察机关批准逮捕一名涉嫌强奸犯罪的嫌疑人。“唯一的证据是窗台上提取的指纹,但指纹只能说明犯罪嫌疑人到过现场,不能证明强奸犯罪。”

    莫忠和说,检察院专门为这个案子召开了检察委员会,讨论了半天时间,最后决定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我们手中的一支笔,很可能关乎犯罪嫌疑人的一辈子,所以要慎之又慎。”

    全国共有3200多个基层检察院。全国检察机关88%的检察院在基层,近80%的人员在基层,80%多的案件办理在基层。立检为公、执法为民,检察机关能否按照人民群众的要求和期待,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基层检察院办理的每一起案件,取决于基层检察官手中的每一支笔……(徐盈雁 肖水金 薛正俭)

[责任编辑:季上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