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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朝阳区检察院完善机制 确保失足少年早日回归

2012-09-21 14:33:27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检察日报 

    9月17日,北京市朝阳区检察院组织召开未成年人不起诉新闻发布活动,来自新华社、人民网、法制日报社等20余家媒体的记者对该院未成年人不起诉工作进行实地采访。

    为完善未成年人不起诉制度,朝阳区检察院探索出以检察官为主导、联合社会多方力量通力配合、专业化办案与社会化帮教相结合的工作方式。

    朝阳区检察院在出台相关制度的基础上,分别与该区教委、团区委会签《关于对不起诉的在校未成年人实行“监督考察”工作的实施细则(试行)》,与该区司法局、团区委会签《关于对不起诉的非在校未成年人实行“监督考察”工作的实施细则(试行)》,确立了将不起诉的未成年人纳入社会化帮教体系进行监督考察的方式。

    活动现场,未检处检察官讲述了几件不起诉之后的考察帮教故事:有的通过亲子活动、心理辅导化解了父子的心理隔阂;有的帮助未成年人申请小额帮扶救助金解决家庭困难。

    检察官付晓梅还读了一位经帮教成功、出国留学的未成年人写的感谢信:“我曾经因为不懂事而犯下了错误,当认识到错误的严重性时,我以为一切都晚了。是您给了我机会,您的恩情我永远记得!”

    “我们在作出不起诉监督考察的决定之后,会根据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犯罪情节和主观恶性的大小设置六个月至一年的监督考察期限。考察期限届满之后会根据考察帮教情况作出最后的处理决定。”未检处处长马迪说。

    “监督考察是不起诉制度中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这个环节最能体现对未成年人的教育和感化。我们会根据未成年人的客观情况,制定个性化的帮教方案,如家庭教育、心理疏导、社区关系重塑等。”付晓梅回答记者关于监督考察活动内容的提问时说道。

    目前,朝阳区检察院已对多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开展了不起诉监督考察工作,引导这些失足少年正视错误,认真悔改,帮助他们早日回归正常的学习、生活轨道。(张剑)

[责任编辑:徐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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