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矛盾纠纷化解的顶层设计
江苏省委政法委于2010年8月牵头成立了省涉法涉诉联合接访中心,并在全省各市县成立了涉法涉诉联合接访中心,在畅通信访渠道上通过分类指导、编发涉法涉诉来访情况专报、领导干部接访等举措,整合信访资源,着力在研究会办疑难信访案件上下功夫,解决了一大批单一部门难以化解的“老大难”问题和“骨头案”,并通过跨省协调协商化解机制,推动疑难案件解决。
在南京市溧水县,县司法局建立了突发性、群体性重大纠纷不超过1小时、一般纠纷不超过24小时的信息报送机制,并对纠纷进行三级预警分级管理,仅今年经过筛选出的重大复杂纠纷和容易激化冲突事件信息就有29条。
9月4日,苏州市吴中区召开了区委书记参加的推广“村民联系卡”制度现场会,规定村干部要每周走访一次固定或分片联系的村民,并将情况记录在案,还要定期对走访信息评估小结。
在淮安市清河区,新建成的“社会管理中心”从做好“顶层设计”入手,将矛盾化解作为社会稳定、社会管理的最终目标。群众服务引导台、网络视频服务区、等候大厅、重点部门驻点调处办、矛盾排查分析办、风险评估中心、社会管理信息中心等一应俱全。
在无锡市,为了方便群众反映诉求,每月在当地主要媒体都会见到“各市(县)区党政领导信访接待日公示”版面,领导姓名、分管工作和接访时间地点都明确公示,还同步公示了中级人民法院、公安局、检察院、人社局、环保局、建设局等群众诉求重点单位的接访安排,供群众自行前往。调处成功率纳入科学发展考核
江苏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小敏认为,矛盾纠纷排查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源头治理工作,要努力构建多层次全覆盖的矛盾纠纷调处体系,筑牢维护稳定的第一道防线。
2008年7月,江苏省委、省政府在科学发展评价考核体系中,率先将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成功率纳入“平安社会指数”中,使该项指标对全省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工作起到了引领作用。2011年5月,省委、省政府专门召开创新社会管理和加强群众工作会议,并下发了具体实施意见,社会矛盾排查化解纳入了要组织实施好的6项行动计划之一加以推进。2012年3月,省综治委专门成立了社会矛盾化解工作领导小组,切实担负起了领导和协调各成员单位推进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开展社会矛盾纠纷预防、预警、排查和化解的重任。
各级政法部门在创新社会管理中下足了功夫。江苏高院在各级法院全部建立起了“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提供立案审查、诉前调解、司法救助等30余项职能服务,仅2011年就提供各类诉讼服务88万次,还在人民法庭和基层单位设立了1109个诉讼服务站,基本实现了诉讼服务的全覆盖。江苏检察机关通过积极搭建“信、访、网、电”四位一体举报受理平台,推动检务公开和方便群众投诉,还通过检察长批阅举报信制度,去年以来三级院检察长共接待群众举报354件675人次,批阅群众来信1万余件,对群众举报的472件重要线索提出批办意见。
2011年5月,江苏省委、省政府办公厅还下发了《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意见》,从提高群众对法治的情感和心理认同的角度,要求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开展法治文化活动、加大法治文化传播力度。李小敏认为,通过扎实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引导广大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营造学法用法守法的良好氛围,将在潜移默化中树立起群众理性合法维权的意识,也将有力维护法律尊严和权威,维护社会稳定。法制网南京9月20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