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贵州省各级党委、政府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决策部署,大力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工作,初步形成了组织领导、民生改善、人口服务管理、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平安创建、制度法规建设等“六大体系”。
建立完善组织领导体系
贵州省将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纳入“十二五”规划,下发了《关于新形势下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的意见》。除贵阳市被中央综治委作为整体创新的样板加以培育外,省里还确定了23个县(市、区)为省级社会管理创新综合试点地区,确定了4个县(区)作为省级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示范点。全省各地都出台了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措施、意见,明确了各级各部门的职责,推动各类社会组织履行社会管理职责,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初步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和组织领导体系。
建立完善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体系
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速发展、加快转型、推动跨越”为主基调,全面加强经济建设,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奠定了坚实基础。
贵州省部署开展扶贫脱贫攻坚、就业创业、劳动者素质提升、城乡社保体系建设、“一危三棚”改造和保障性住房建设、基础设施向县乡延伸、农村生活环境改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公共卫生事业建设、社会管理创新和平安创建等为主要内容的“十大民生工程”建设,仅2011年就投入资金823.4亿元。着力办好“十六件民生实事”,在住房、上学、看病、饮水、社保等方面解决了一大批突出问题。
建立完善人口服务管理工作体系
贵州省积极探索完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新模式。基本建成全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综合信息系统,制定了《关于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修订了《贵州省流动人口管理条例》,探索实行“居住证”、“社保卡”等“证(卡)通”管理,促进流动人口有序融入城镇。
同时,探索完善刑释解教人员衔接帮教新模式。针对刑释解教人员衔接断档、底数不清、情况不明、安置帮教漏管失控等问题,建立运行了“贵州省刑释解教人员信息系统”,形成了公安、司法行政、监狱、劳教、综治部门无缝衔接、联动管控的工作机制,初步实现了“出监(所)接茬无缝对接、安置帮教无一遗漏、异地流动有效管控”。
贵州省还积极探索违法犯罪青少年帮教和违法及轻罪记录消除工作新路子。总结瓮安事件涉案青少年处理经验,建立了学校、社会、家庭“三位一体”的帮教工作机制,试行了“未成年人违法及轻罪记录消除”制度,出台了专门办法。截至目前,全省有190名未成年人消除了轻罪记录。
贵州省探索建立了吸毒人员管理新模式。制定下发了专门意见,实施了“生理脱毒、身心康复,就业安置、融入社会”四位一体的社区戒毒社区康复“阳光工程”,实现了“愿意来、留得住、有保障、能戒断”的目标。截至目前,全省已建成51家“阳光企业”、“阳光家园”,集中安置2162人就业,今年内拟建成100家“阳光企业”,安置1.2万人。
建立完善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工作体系
近年来,贵州省建立了以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为重点的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工作机制。全省9个市(州)和88个县(市、区)均建立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总结推广了“风险评估先行、防范化解联动,建设与调解并进、发展与稳定统筹”的铜仁经验。
同时,建立了以“平安和谐四区(工区、林区、矿区、库区)”创建活动为重点的矛盾纠纷源头治理机制,涌现了“贵定速度”,毕节地区“和谐工区”、沿河县“和谐库区”建设等经验。
还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机制,在88个县(市、区)全面建立了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在所有乡镇建立综治工作中心,在92%的村(社区)建立综治工作站,75%的矛盾纠纷通过基层综治工作中心得到化解。贵阳市创建“和谐促进会”,探索形成了“社会协同化解矛盾、公众参与促进和谐”的新模式。
建立健全信访工作长效机制。开展大接访、大走访、大回访等活动,建立省委常委带队督查影响社会稳定及涉及群众利益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化解机制。近两年来,全省投入特殊信访疑难问题专项资金8633万元,各级财政拨付救助资金9210万元,在省市两级和78个县建立涉法涉诉救助资金和刑事被害人救助基金制度,2011年全省进京非正常访积案化解率为99.57%。
建立完善平安创建工作体系
出台了《关于深入开展“平安贵州”建设的意见》,突出抓好“打黑除恶”等严打整治行动。加强社会治安乱点的排查整治,创造了“瓮安经验”和“松桃经验”。
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意见》、《城市报警监控系统管理办法》等,健全了点线面结合、人防物防技防结合、打防管控结合的社会治安综合防控体系。
大力开展基层平安创建活动,全省基层平安创建的覆盖面达到了90%以上。
完善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考核评价机制,制定完善了《平安县(市、区、特区)考核办法》、《贵州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干部实绩档案制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查究规定》等,逐步形成了保稳定、促发展、创和谐的强大合力,人民群众安全感持续提升。
据省统计局测评,2011年,全省群众安全感为88.23%,分别比2010、2009、2008、2007年提高了1.25、3.86、7.79、17.33个百分点。
建立完善制度法规建设体系
修订、制定了《贵州省流动人口管理条例》、《贵州省禁毒条例》等30多个地方性法规、规章,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建设。
推进专项制度建设。比如,针对非正常死亡引发群体性事件较多的问题,制定实施了《刑事案件被害人遗体处理办法》、《公安机关处置非正常死亡案(事)件暂行规定》等,明确了责任主体,规范了工作程序。
大力加强工作机制建设。建立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严打”经常性工作机制、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机制、公众安全感测评机制、信访工作长效机制、重大灾害应急抢险救援工作机制等,涌现了遵义县公安局“五小工程”、“六心”群众工作法,贵阳市云岩公安分局大营坡派出所利用大情报系统管控重点人、对重点企业开展知识产权刑事执法挂牌保护等工作经验。(记者 罗华山 实习生 李未琳 王多)
·贵州民建界别政协委员加强社会管理创新调研
·贵州确定4个社会管理创新示范点
·贵州把民生问题摆在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的首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