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十二五”深化医改规划,惠民利民亮点颇多,为您解析。
全面开展门诊统筹
继续巩固扩大基本医保覆盖面,做到应保尽保。提高医疗保障水平,城镇居民和新农合政府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360元,三项基本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均达到75%左右,缩小与实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之间的差距。全面开展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门诊统筹,逐步提高门诊医疗费用统筹支付比例,2015年支付比例达50%以上;稳步推进职工医保门诊统筹。
探索重特大疾病保障机制
充分发挥基本医保、医疗救助、商业健康保险、多种形式补充医疗保险和公益慈善的协同互补作用,切实解决重特大疾病患者的因病致贫问题。在提高基本医保最高支付限额和高额医疗费用支付比例的基础上,统筹协调基本医保和商业健康保险政策,积极探索利用基本医保基金购买商业大病保险或建立补充保险等方式,有效提高重特大疾病保障水平。
完善基药 普及全科医生
适时调整湖北省非目录药品增补目录,优化药物品种、类别,适当增加慢性病和儿童用药品种,减少使用率低、重合率低的药品。进一步规范基本药物采购和配送机制,确保基本药物安全有效、供应及时。全面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到2015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达标率达到95%以上,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培养全科医生6000名以上,每万名城市居民拥有2名以上全科医生,每个乡镇卫生院都有全科医生。
突出县级公立医院改革
“十二五”期间要把县级公立医院改革放在突出位置,采取调整医药价格、改革医保支付方式、落实政府办医责任综合性手段和联动政策,破除以药补医机制。统筹推进管理体制、补偿机制、人事分配、采购机制、价格机制等方面的综合改革;加强以人才、技术、重点专科为核心的能力建设,到2015年,实现县级公立医院阶段性改革目标,力争使县域内就诊率提高到90%左右,基本实现大病不出县。
拓展深化城市公立医院改革
按照上下联动、内增活力、外加推力的原则,加快推进城市公立医院改革试点,拓展深化试点内容,尽快形成改革的基本路子并逐步在全省范围内推广。公立医院资源丰富的城市,可引导社会资本以多种方式参与包括国有企业所办医院在内的部分公立医院改制重组。鼓励社会资本对部分公立医院进行多种形式的公益性投入,以合资合作方式参与改制的不得改变非营利性质。
统筹药品生产流通领域改革
改革药品价格形成机制,选取临床使用量较大的药品,依据主导企业成本,参考药品集中采购价格和零售药店销售价等市场交易价格制定最高零售指导价格,并根据市场交易价格变化等因素适时调整。推动医药企业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和医药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促进药品生产、流通企业跨地区、跨所有制的收购兼并和联合重组。实施湖北省医药产业规模倍增计划,产业规模达到1200亿元。到2015年,湖北省药品流通企业20强年销售额占全省药品流通行业销售总额85%以上,形成以区域性药品流通企业为主体,遍及城乡、结构合理的药品流通网络。(记者 龙华 通讯员 杨艳平 王丹 实习生 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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