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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参与社会管理徐州经验

2012-09-20 10:56:49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江苏法制报 

    9月19日,徐州中院作为主办单位之一的“人民法院联合基层组织预防化解涉诉矛盾纠纷理论与实践”研讨会在徐州召开。此次研讨会得到了最高人民法院、江苏省高级法院、徐州市委的高度重视,并得到了中国人民大学、南京师范大学、苏州大学法学院的支持。当天,省法院副院长何方,徐州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市委政法委书记夏文达等到会致辞,徐州中院院长李后龙作了题为《徐州法院联合基层组织预防化解涉诉矛盾纠纷的理论与实践》专题发言。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博导张志铭,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导李浩,苏州大学法学院教授胡亚球等专家对代表专题发言进行了点评。

    联合基层组织预防化解涉诉矛盾纠纷,是人民法院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一项重要举措。徐州法院通过探索,形成了以有效预防和妥善化解矛盾纠纷为目标,以联合排查、联合调处、联合化解等六项工作机制为重点,以诉调对接、巡回审判、司法建议等八项工作为结合点的社会管理创新工作模式,较好地发挥了基层组织在预防化解涉诉矛盾纠纷中的作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记者 王晓红)

[责任编辑:闫天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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