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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拓展法援范围落实便民措施创新服务方式

2012-09-20 09:29:04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法制日报 

 

合肥市——构建绿色通道方便受援群体

    近年来,合肥市采取多项措施提升农民工法律援助水平,全市70%的法律援助案件受援对象是农民工或农民。

    这些措施包括——降低门槛,畅通援助通道,凡是农民工讨要工资或因工伤而申请法律援助的,一律不做经济困难状况审查,直接进入法律援助程序;组建志愿团,动员律师积极参加农民工维权,并采用法律援助“点援制”,增强农民工对援助律师的信任感和案件办理的专业化水平;部门联动,构建农民工联合维权机制,与市总工会、建委、劳动局联合开展农民工维权专项活动,加大了农民工维权力度,提高了维权效率;城际协作,有效延伸农民工维权地域范围,合肥市法律援助中心先后与北京、上海、重庆、广州等35个城市联合签署《为维护外来务工人员合法权益提供法律援助城际间协作协议》,承诺为联盟城市的农民工法律援助提供协作,实现联动,免除农民工身处异地的诸多不便。

滁州市——建“数字法援”提供信息服务

    滁州市法律援助工作坚持以人为本理念,以信息化建设为牵引,为困难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法律援助。

    滁州市建立了3级网络服务平台,应用全省统一的法律援助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形成市、县、乡镇(街道)3级网络化办案系统。困难群众通过所在乡镇的法律援助工作站即可网上申请法律援助,法律援助案件受理、审批、指派、结案一律通过网络流转。目前,全市所有案件都实现了网上受理和指派,受理审查和指派所需时间明显缩短,群众申请便利程度大幅提高。

    滁州市还率先建立困难群体数据库,低保户、五保户、残疾人信息网上一查便知,当事人只需携带身份证件提出申请,法律援助机构即可通过身份证识别系统,获取其经济状况信息,免去申请人来回奔波的不便。目前,滁州市在已经建立的数据库基础上,对全市近100万条困难群体数据信息进行量化分解、汇总、统计,纳入数据库,扩大数据库规模,实现法律援助潜在对象管理数字化,简化审批程序,提供更加便捷的法律援助。

蚌埠市——创新服务方式实现应援尽援

    蚌埠市积极创新法律援助服务方式,扩大覆盖面,大幅降低法律援助门槛,将征地拆迁安置补偿纠纷,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伪劣农药、种子、化肥等坑农害农案件纳入法律援助补充事项。同时,将经济困难标准从“低保”调整到“低收入”,使更多的困难群众得到法律援助。

    蚌埠市开辟“绿色通道”为农民工维权,对农民工讨薪、工伤纠纷等案件,免除经济困难审查,优先受理援助。开展“小手牵大手”活动,为未成年人维权。蚌埠市在10余所中小学校设立“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站”,设置法律援助信箱,法律援助志愿者与经济困难家庭的未成年人结成服务对子,随时提供法律服务。创新方式,为妇、老、病、残等困难群体维权。对残疾人、老年人和其他行动不方便的病弱当事人,蚌埠市法律援助人员提供上门服务。

马鞍山市——增加法援经费提升援助能力

    马鞍山市已连续5年将法律援助工作纳入全市民生工程。高密度的民生工程推动、宣传活动,有力促进了法律援助工作发展。进入民生工程的当年,市财政即增加供给市法律援助中心专项业务经费40万元,现在已达到“百万法援”的支持规模。

    为扩大法律援助受援范围,马鞍山市实施降低门槛扩大覆盖面战略,将公民申请法律援助的经济困难标准由两倍低保(月人均600元)调到马鞍山市的最低工资标准(现为900元/月),将所有的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案件、劳动争议纠纷案件、特殊类型的侵权纠纷案件、涉农纠纷案件、婚姻家庭案件纳入法律援助补充事项范围。突出基层服务对象,加强法律援助站点建设。整合系统内部资源,提高服务群众工作效能,对市“12348”指挥中心与市法援中心的职能进行同质竞合,经市编办批准,将“12348”指挥中心并入市法律援助中心,优化结构,壮大力量。强化法援质量意识,提高社会公众的满意度,马鞍山市上调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补贴标准,民事类案件一般补贴标准调整到1000元/件,刑事类案件为800元/件,每年还开展年度优秀法援案件评选表彰活动,大大提升了法律援助工作质量。

阜阳市——推进窗口建设完善便民服务

    阜阳市有300余万人常年外出务工,是典型的农业大市、人口大市、法律援助需求大市。阜阳市司法行政机关和法律援助机构加强法律援助基层基础建设,加强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窗口建设,完善便民服务措施,法律援助案件数量直线上升,近5年年均增幅达到31%。

    阜阳市司法局以法律援助便民窗口建设为抓手,把窗口建设作为具有便民利民功能、具有宣传价值的亮化工程来抓。目前,市法援中心搬进了500平方米左右的临街一楼办公场所,各县市区均建成了120平方米以上规范的、临街一楼的法律援助便民服务场所,方便了人民群众申请法律援助,提升了人民群众对法律援助机构的信任度。

    完善“两站”建设,推动法援进村入户。通过实施“法律援助村村通”工程,把法律援助便民机构建在困难弱势群体的家门口。目前,全市170个乡镇(街道)工作站已初步达到运行规范、服务热情、群众满意的要求,村(居)联络站做到全覆盖。全市各法律援助中心在工、青、妇、残、律师事务所、公检法机关等单位均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各类工作站、联络站已达1600余个,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法律援助网络。

六安市——拓展宣传渠道扩大社会影响

    六安市法律援助工作立足老区实际,围绕“应援尽援”目标,狠抓法律援助机构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和信息化建设,创新服务新方式,探索宣传新渠道,不断提升法律援助能力与服务水平。全市法律援助案件数量逐年增长,今年上半年办案达到1684件,同比增长137%。深入做好宣传发动工作是六安市法律援助快速发展的关键。

    六安市注重向党委、政府汇报法律援助开展情况,争取重视支持,充分发挥基层法律援助工作站、联系点和联络员的宣传作用,直接向基层群众讲解法律援助制度及申请途径。利用“三八”妇女节、“助残日”、“六一”儿童节、“老年节”等节日,开展面向特殊群体的专题宣传。通过设立宣传台、发放宣传资料、开展讲座等形式,实施送法援进工地、进矿区、进课堂等活动。近两年,六安市每年在农民工返乡过年及外出务工高峰期,在火车站、汽车站等农民工聚集处开展“为了农民工兄弟——法律援助在行动”、“为了农民工兄弟——维权路上我们与您同行”大型专项宣传活动。此外,六安市法律援助中心在当地报刊定期刊登典型案例与工作动态,做客市广播电台“政风行风热线”栏目,通过媒体开展法律援助宣传。

广德县——探索援访结合服务社会建设

    广德县法律援助工作积极探索援访结合工作机制,做好涉法信访群众的法律援助。自2008年广德县设立“信访法律援助工作站”以来,共有480余件信访事项通过法律援助途径得到解决。该县法律援助中心连续6年被县委县政府授予信访法律援助先进集体。

    广德县司法局和县信访局共同在“信访法律援助工作站”确立两名信息联络员,信访局接待上访群众时,如需法律援助机构派员参加,由联络员及时协调法律援助中心,指派法律援助律师或社会律师参与接访。县法律援助中心接待咨询时,发现有信访意向,在做好劝解、疏导、解答的同时,及时通报有关信息,实现信息共享、双向联动。实行法律援助初审抄送制度,细化援访对接工作程序;对符合援助条件的,法援中心优先受理、指派。涉及农民工讨薪、群体性纠纷事项,或者即将超过仲裁、诉讼时效的信访案件,法援中心实行先行受理,事后补办手续。

[责任编辑:闫天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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