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短、平、快著称的微博与以被动、严谨的法院碰撞在一起,难免会擦出“火花”;微博庭审直播的兴起,势必会给司法带来新的挑战。如何理解并把握好其中尺度?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郑鄂认为,司法不能提“网”色变,莫把网友当成对立面,要让微博成为司法与民意对话的桥梁。
近年来,除了广东高院通过微博架起司法沟通平台外,全国各地的大量法院也都采取了同样的方法和举措,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对司法公信力和权威性的提高意义甚大。通过微博,可以主动接受社会各界评议、监督,从而夯实司法的内功力,展现司法的外实力。
随着社会信息化进程的不断加快,网络已经成为社会公众必不可少的日用品,其发展规模之大、普及速度之快令人咂舌。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发布的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11年12月底,中国网民规模突破5亿,并继续呈现较大幅度增长态势。由此不难看出,网络对整个社会的影响程度。于是,各级法院顺应时代发展潮流,以敏锐的洞察力纷纷“触网”,开辟了法院对外交流的又一捷径。
当前,社会矛盾纠纷大量涌入法院,法院干警面临着巨大的工作压力和工作强度。所以,以最小的成本解决最大的问题,实现司法的最大价值,已成为法院干警的首要任务和责任。近年来,按照党中央落实司法为民的要求,全国各级法院都纷纷开展了形式多样的为民司法活动,并出台了部分司法措施,以期贯彻好、落实好为民司法的根本宗旨。网上“晒”文书、网上听民意、网上庭审直播等一系列司法举措的铺开,让公众对法院工作有了进一步清晰、全面、透彻的了解,司法公信力和透明度因此不断提高。可以说,司法微博的进一步开通,能够将法院的各项工作情况及时、便捷地展示给公众,将司法工作的流程完整地呈现在他们面前,加深他们对法院工作的理解,对于提升司法公信力无疑具有极大的促进作用。因此,通过司法微博能够直观地展示出法院司法工作的良莠,促进法院工作的良性开展。
除此以外,公众对司法监督的有效途径和方式日益呈现出多样化的趋向,司法已经从象牙塔逐渐融入民间。近年来,人民法院将普通公众以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等请进家门,让每个“外行”主动参与到司法工作中,正是他们努力践行司法核心价值观的明智之举。可以说,司法微博恰恰能将法院的工作圈子进行涟漪状放大,使每个公众通过虚拟平台感受法院工作的广度和深度,不断行使好法律所赋予的监督权。“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是我们党的一项优良传统作风,在司法工作流程中接受群众“挑刺”的目光,无疑是各级法院在日常工作中对群众负责的一种表现形式。
“知屋漏者在宇下,知政失者在草野”。法律本就是民意淬炼的精华,民意恰恰能够让法律永葆生机和活力,司法的运作则更需要民意与其互动与沟通。当前,社会公众参与司法的热情空前高涨,司法机关也通过各种措施和方法促进公众参与并融入司法之中。众所周知,司法的真正内涵就是“以人为本”,只有打开与民互动的交流途径,才能让司法工作更具魅力。于是,通过“触网”举措,法院干警可以通过最便捷、最有效的方式去聆听公众最真实的多元化声音,真正为司法汲取更多的民间营养和大众智慧。
司法工作需要源源不断的创新和探索,而通过“触网”去沐浴“阳光”恰恰就是最好的方法和手段。法官“触网”,不仅可以晒出司法的内涵和本义,展现司法原生态的风貌,还可以在民意中淬炼出更加优秀的司法品牌。
(刘建国 作者单位: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