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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加强基层基础工作 创造良好治安环境

2012-09-19 14:45:17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人民公安报 

编者按 近日,北京市公安局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对进一步加强派出所基础工作进行动员部署,为党的十八大安全顺利召开创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北京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吉林,市委常委、公安局局长傅政华出席会议。北京市公安局副局长高煜对进一步加强派出所基础工作进行了部署。

■高层声音

加强组织领导

北京市公安局成立了由局长傅政华任组长的派出所基础工作领导小组,在人口管理总队下设办公室,统筹管理各部门、警种向派出所下达的工作任务和考核指标,及时研究解决事关派出所基础工作的重大问题。市公安局主要领导定期召开所长或民警座谈会,掌握基层真实情况,各职能部门严禁将本应属于专业警种、部门承担的工作任务转嫁给派出所,确需下放到派出所开展工作的,应当“权随责走,人随事走”,为派出所提供必要的人员、经费等。

要优先保障派出所警力需求,远郊5个分县局派出所实有警力不低于分县局总警力的40%,城区6个分局和环城5个分局派出所实有警力按照 “只增不减”和“不低于总警力50%”的原则加以配置。

创新考核体系

要创新考核内容,增加社区党组织、各界群众对警务工作的评价权重,突出“群众走访率”和“群众满意率”等方面的比重。要创新考核方式,积极探索应用公安信息化手段开展网上考核,建立“网上考、实地考与群众评”相结合的警务工作考核方式。要加强对派出所领导班子的考核,派出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年分两次对派出所长、政委、副所长和警长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职务任免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强化激励保障

要建立领导职务晋升激励机制,对拟提拔担任分县局副职的,应具有在派出所等基层领导岗位3年以上任职经历;对拟提任派出所所长、副所长职务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具有社区民警工作经历的人选。建立非领导职务晋升激励机制,对长期在社区工作、表现突出的社区民警,符合非领导职务晋升条件的应优先考虑。

建立派出所和民警的奖励激励机制,每年开展优秀派出所、优秀派出所长和优秀社区民警评选工作,对连续受市局年度表彰的派出所、所长和社区民警,符合奖励条件的,由市局政治部与人口总队共同研究,按有关程序和权限表彰奖励。

建设网格化服务管理体系

按照北京市委、市政府网格化社会服务管理体系的要求,根据地区治安形势特点,因地制宜地推动社区治安网格化服务管理体系建设。在城区和城镇地区,依托驻区制推进城市地区治安网格化服务管理体系建设,落实社区内各种防范力量网格管理责任,及时发现、督办、解决、报告、反馈各类问题。

在环城带和农村地区,依托村庄社区化推进农村地区治安网格化服务管理体系建设,普遍建立村综治中心,健全治安巡防队、流动人口协管员两支队伍,建立完善门卫职守、巡逻防控、监控看护、考核奖惩和日常管理等制度,不断扩大村庄社区化管理的覆盖面。

深化社区民警驻区制

要实现社区警力配备标准化,按辖区实有人口每3000至6000人配备1名民警的标准配置社区警力,治安复杂地区按一区两警或多警配置。要大力推进社区民警专职化,社区民警在社区岗位工作年限不低于5年,确需调动或借调社区民警的,要按照“先补充,后借调”的原则履行审批和报备手续。要保证社区民警全部工作时间和精力用于社区工作,不直接承担打击破案常量工作。要落实社区民警工作保障,争取党委政府支持,分批为驻区民警解决生活用房、办公场所、辅警配备等问题,2013年实现社区民警全部驻区。

营造创新发展环境

要定期向各级党委政府汇报基础工作建设情况和存在的困难,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争取人财物力支持,为派出所基础工作发展营造良好环境。要大力推动派出所所长担任街乡镇党委成员、政府副职或综治办领导,推动社区民警担任社区、村党组织或居委会、村委会班子成员。要将派出所建设、社区警务室建设与区县、街乡镇社会经济建设同规划、同部署、同推进,大力推动各项工作措施。

[责任编辑:季上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