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威县是典型的农业县,也是国家级贫困县。经济相对落后、财政支持相对薄弱是威县公安局开展工作的大背景。自2009年中央推进政法经费保障体制改革以来,威县公安局创新工作思路,突出保障重点,从实际出发,制定出合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和公安工作需要的经费保障使用制度和公安装备管理办法,从根本上解决了粗放式“花钱”和装备管理使用无序的问题,为实现有限经费的细水长流和公安装备的有效使用找到了“秘方”。
一套制度里的“理财秘方”
“2009年以来,基层公安的经费已经不是大问题了。”威县公安局局长郑海林对记者说,“在公安部和河北省公安厅指导协调下,自2009年政法经费保障体制改革开展以来,中央和省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逐年递增,到现在,已累计转移支付资金3000余万元。”
这在之前是不可想象的。在国家级贫困县,县级财政给予的支持力度有限,“此前,我们很多基层科所队领导的一项重要任务就是要‘跑’经费——向上级等部门争取办公、办案经费。”郑海林说。在转移支付推开后,他们的任务从“四处找钱”变为“怎么花好钱”。
在转移支付下达的第一年,“县公安局手上一下有了这么多钱,大家都不知道怎么花。”郑海林介绍说。为此,威县公安局成立办案经费使用管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法制室、治安大队、刑警大队、警务保障室为成员单位,严格落实经费使用管理。
在经费使用方面,他们把“着力解决让基层有钱办事”作为重中之重,对基层所队近3年经费支出情况进行了全面的研究分析,认真核算日常经费开支,特别是各类案件的办案成本,制定出一整套经费支出标准,出台了《威县公安局 (业务)经费保障使用管理办法》,有效规范了一线办案单位经费保障和管理工作。
办法规定,全县实行基本经费保障定额拨付,按照城区所队每月3000元、其他单位每月2500元的标准,落实基层一线办案单位基本公用经费标准,维持基层所队的日常办公支出需要;同时对办案经费实行量化保障,将保障拨付量化到办案流程的每一个关键环节。以刑事案件处理为例,以采取刑事拘留、逮捕、起诉为办案节点制定保障标准,分期分批拨付保障资金;此外,针对大要案处置,他们还推出了大要案经费保障即时申请、即时拨付政策,本着按需保障的原则,保证办案经费的有效拨付和使用。
这一办法的制定,有效避免了经费使用的无序问题,同时保证了经费向基层倾斜。今年上半年,威县共支出办案业务费 339.8万元,其中86.5%的经费用于一线基层办案单位的办案业务。
一套软件里的“管理秘方”
统计显示,2009年至2012年,威县公安局共支出公安装备经费1400余万元,占中央转移支付资金的近五成。这些经费极大加强了应急处突装备、信息化装备、执法执勤装备、刑事技术装备和公安业务用车等装备力量。同时按照上级应急储备调拨机制的要求,他们还加强了应急装备库建设,储备了一大批应急物资装备。
“装备丰富了,随之而来的是有效管理使用问题。”郑海林说,“我们从原来的‘设法配装备’变为‘配管并重’,向管理要效益。”
如此庞大的装备数量,该怎么管呢?信息化手段!“随着装备建设的不断推进,我们感到粗放式管理已经不能适应新的形势和任务,必须要向管理要效益,建立一套装备使用管理的新机制。”
威县公安局请石家庄一家软件公司研发了一套固定资产管理软件,通过录入全局的全部公安装备,使每一件装备都来有出处、去有流向,实现了对全部装备的动态管理。
在威县公安局,一位技术人员向记者展示了这套软件的使用情况。登录进入该系统之后,随意点开一件装备的“个人信息”,我们都能看到该装备的购买时间、交付时间、投入使用时间、现在流转的状态等情况,工作人员可以据此开展装备报废和更新工作;针对装备使用中出现损坏等需要提前报废和更新的情况,由装备使用单位提出申请,县局收回原装备,并利用应急储备物资先行保障,及时采购、补充,从而实现动态化管理,有效保证了基层所队的装备配备。
为了防止 “置而不用”、“刀枪入库”等问题,他们结合一线实战单位需要,单警装备、防暴装备、设卡装备等按照最小作战单元放在业务用车上保管,保证随时取得出、用得上,充分发挥好装备的效能和作用。
“其实这个方法很简单,只需要做好基础信息的采集工作,就能实现对装备的全程化、动态化管理。”郑海林说。(通讯员 宫庄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