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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勇琦:社区百姓的贴心人

2012-09-19 10:36:29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人民公安报 

【代表简介】

陈勇琦,1966年4月出生,江西省南昌市公安局青山湖分局党委委员、副政委,先后荣立个人一等功2次、二等功2次、三等功6次,曾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被授予“全国公安系统一级英雄模范”、“全国特级优秀人民警察”、“全国先进工作者”、“全国政法系统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称号。

【先进事迹】

2004年4月,陈勇琦主动到永人村当驻村民警。当时,永人村呈敞开式,很难采取物防、技防措施进行封闭管理。陈勇琦每天带领村治保干部和义务巡逻员在重点地段巡逻至深夜。他几乎没有休过节假日,每个月难得几次与亲人共餐,有时在家睡到半夜突然爬起来,开着车到村里转上几圈,见到村里平安无事才能安心睡觉。正是因为陈勇琦的忘我工作,永人村治安状况发生了根本转变,各类案件的发案率由他刚到村时的每月30至40起,下降到每月4至5起,甚至有的月实现零发案。他担任永人村社区民警期间,共破获各类案件400余起,抓获犯罪嫌疑人68名,摧毁盗抢团伙10余个。

在打击防范犯罪的同时,陈勇琦还注重辖区社会管理工作。他绘制出了住户门楼牌号方位示意图和全村沿街店面及门牌号方位示意图,精心编制了村民新老门牌号和电话号码登记簿,建起了可防性案件登记等多种台账。他从实践中摸索出“宝塔式”管理、“旅店式”管理和人性化管理三种流动人口管理服务方法,流动人口登记率和发证率均达100%。此外,他为辖区群众调解各类矛盾纠纷300余起。

陈勇琦的警务室被江西省公安厅命名为“陈勇琦警务室”。他创立的“一棵树、一条船、一张网、一座塔”的社区警务工作理念被公安部命名为 “陈勇琦社区警务工作法”,全国4万多名同行和政法系统领导曾到 “陈勇琦警务室”参观学习。他先后8次到公安部向全国4000多名公安局长汇报工作体会、介绍工作经验。2009年3月,陈勇琦调任青山湖分局副政委后,创建了“民调评警”考核机制,引入民调中心作为第三方对社区民警进行监督考核,用民意引导警务活动,把公安工作的评判权交给群众。(记者 陈希 通讯员 胡坚 彭芳)

【代表感言】

我将时刻牢记“感情是基础、责任是前提、细节是关键、诚信是保证”的为民服务理念,践行“人民公安为人民”的誓言。

[责任编辑:季上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