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以遏制重特大事故为重点,切实提高交通运输安全管理水平
现在到年底还有3个多月的时间,党的十八大即将胜利召开,这个时间段的交通运输任务繁重,也是安全事故的多发期。保障人民群众安全便捷出行是交通运输部门的根本任务,便捷要以安全为前提,没有安全便捷没有意义。我们一定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近期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和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批示指示要求,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牢牢扭住安全稳定不放松,以遏制重特大事故为重点,结合正在开展的“道路客运安全年”、“打非治违”、“平安工地建设”等活动,加大管控和治理力度,进一步推进交通运输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第一,切实强化长途客运安全管理。这是当前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领域的重中之重。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按照全国交通安全紧急电视电话会议和部近期下发的通知要求,全面落实各项安全措施,下决心、下重手,严抓严管、死盯死守,坚决遏制群死群伤重特大事故发生。要深入开展长途客运班线清理,对所有跨省及800公里以上长途客运班线,逐线逐车清理排查隐患。对新增长途客运班线,开展安全性评估,对达不到安全生产要求的,坚决不予批准。要严格落实长途客车中途休息制度,督促客运企业合理安排班次,不能够在凌晨2点前到达的要调整发班时间;对不能调整班次时间或运营里程较长的车辆强力推行凌晨2点到5点停止运行,或实行落地休息、接驳运输。严格落实山区三级公路夜间禁行客运车辆;严格实行高速公路客车乘客系带安全带;严禁超员、超速行驶。要严把驾驶员上岗关,加强对驾驶员行为的视频跟踪,坚决惩处驾驶员违规违章行为。要继续深入开展旅游包车客运安全整治行动,坚决杜绝不符合安全标准的车辆从事旅客运输。要敦促运输企业强化车辆出站、超速、中途停车等动态监控,及时发现和制止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第二,切实强化公路超限超载治理。要认真总结开展治超工作8年来的宝贵经验,坚定不移地继续推进治超工作。严格落实《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在地方政府的领导下,坚持“政府主抓、部门联动、属地管理”的治超格局,加强与公安、安监等有关部门的配合和协作,实行多部门联合执法。要强化源头管理,本着“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对货运源头全方位实时管理,及时更新公示货运源头企业名单,对货运公司实施重点跟踪,并建立超载运输企业、运输车辆、驾驶员“黑名单”制度。要把好治超检测站点关口,坚决杜绝以罚代管,坚决制止严重超限超载车辆上路上桥。要从严执法,继续开展好“大吨小标”和非法改装改型车辆的治理,对违规车辆一律卸载并严厉处罚。要在加大执法、强化管理的同时,加快推进解决公路客货运市场恶性竞争、运价不合理等突出问题,综合运用经济、法律、技术等手段,从根本上、从源头上治理超限超载问题。要加大社会宣传工作力度,进一步营造全社会治超的浓厚氛围,并设立奖励制度,对举报有功人员给予适当奖励。
第三,切实强化危险品运输安全监管。要按照新出台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确定的交通运输部门监管职责,尽快修订交通运输危险品运输安全管理规定,进一步规范危险品运输和安全管理行为。要切实加强从事行业危险品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努力提升管理能力和业务水平。要按照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部级联席会议的要求,加强与公安、安监等部门的密切配合,积极推进部门间的信息共享,切实加大联合执法的工作力度。要进一步加快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卫星定位装置的安装进度,确保按要求及时安装到位,并要督促企业建立相应的监管平台,强化动态跟踪管理,落实监控主体责任。
第四,切实强化水上客货运输安全管理。要重点加强渡运安全管理。目前,渡运仍然是偏远山区、库区以及海岛等公路欠发达地区人民群众出行的重要方式。总体看,我国渡口基础设施差、渡船普遍等级低,从业人员素质不高,安全隐患大量存在,易发生群死群伤事故,一直是交通运输安全监管的难点和重点。要采取有效措施彻底改变这种状况,督促县乡人民政府落实安全监管主体责任,加快渡船渡口的更新改造,强化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培训,加快推进渡改桥工作。关于渡运安全监管,部将在近期召开专门现场会议进行部署。同时,要继续把“四客一危”运输船舶和“四区一线”水域作为重点,加强隐患排查和整治,特别是要针对客滚船、汽渡船、危化品船、旅游船等存在的隐患,适时开展专项检查,强化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和责任,及时排除安全隐患,弥补安全漏洞。
第五,切实加强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管理。近年来城市轨道交通发展迅速。地铁系统运行环境封闭、人员密集,疏散通道狭窄,营运安全防范和应急救援困难。要加强与住建、公安等部门的沟通协作,认真总结北京奥运会、上海世博会等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管理经验,切实督促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把好新开通的城市轨道交通线路试运营基本条件关,防止条件不具备的上马运营,防止带“病”的上马运营。要定期组织开展城市轨道交通安全评价和安全认定工作,查找和消除安全隐患。
第六,切实强化重点工程施工建设的安全管理。要加大对桥隧施工、特别是夜间施工的现场安全管理,采取有效措施妥善保管、运输、使用好民用爆炸品,继续大力开展防高空坠落和防坍塌专项行动,进一步强化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进一步完善复杂气候条件下的施工作业安全措施,切实做好临海施工作业防台、山区施工防地质灾害等工作。要坚决禁止非法分包转包等违法行为,严禁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切实加强外包工程的安全管理,进一步强化劳务协作人员和农民工的岗前培训,提高安全操作技能和自我保护能力。
第七,加快研究破解制约安全发展的难题。当前,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的基础依然薄弱,特别是安全生产长期积累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日益凸显,重特大事故多发频发、极易反复,迫切需要我们加快研究、积极破解。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实际,立足当前、着眼长远,针对影响交通运输安全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探索解决办法。要准确把握交通运输发展规律和安全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加紧研究解决制约交通运输安全发展的体制机制问题,着力在提升安全生产管理理念、完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健全交通运输应急保障体系、推进行业安全管理信息化等方面取得新突破,增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系统性、科学性,不断提升交通运输安全管理水平,推动交通运输事业真正实现又好又快发展,努力做到让中央放心、群众满意。
最后,我再强调一下近期必须抓好的几项具体工作:一是要立即部署中秋节、“十一”黄金周以及党的十八大召开期间的安全工作。今年“中秋节”、“十一”黄金周假期重叠,预计会出现客流高峰。最近,国务院领导同志就做好中秋、国庆期间安全工作作出批示,要求从近期交通安全事故频发多发的原因中进一步查找薄弱环节,采取针对性强的有效措施。我们要认真落实,特别要提前调查研判“十一”长假客流特点以及实行小型客车免费通行可能对安全生产工作带来的新情况,有针对性地制定安全保障方案和应急预案,确保黄金周期间道路客运安全畅通。二是要对本部门、本单位的稳定工作进行再研判、再分析,进一步加强力量,加大工作力度,确保行业稳定。三是对近段时间查出的隐患要加强督办,保证各项隐患及时整改到位。四是加强应急值守,实行领导带班,充分做好应对各种突发事件的准备。五是要加快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按国务院的时限要求,完成好客运和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的安全生产达标。六是切实做好国务院对“打非治违”、国发〔2011〕40号和国发〔2012〕30号文件落实情况的检查准备工作。
同志们,安全责任重于泰山。我们要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以更加务实的态度、更加严格的管理、更加有力的措施、更加完善的制度,坚持不懈地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交通运输安全形势持续好转,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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