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天在田间劳作,夜晚在乡村巡逻——他们普通得就是一介村民,但也可以“特殊”得身着“警服”,配备部分单警装备,处理各种矛盾纠纷,甚至协助破获命案。
但他们不是警察。
2012年年初以来,“村警”开始出现在黑龙江省宁安市江南乡、海浪镇各村屯。两个月之后,宁安市241个行政村内就都有了这样的队伍,人员达248名。
新奇之余,村民们惊讶地发现,这些一村一驻守的“村警”,大多是他们熟悉的但早已被忽视或遗忘的村治保主任。
变化在悄然发生。人口登记、矛盾化解、巡逻防控、协助破案,只要村里有啥事儿,就有“村警”的身影。短短半年时间,治安案件少了,上访事件少了,逐渐,村民们“有事找村警”成了习惯。
农村派出所的难处
作为一个农业县级市,宁安市有农业人口29万人,占该市户籍人口总数的74%。以江南乡为例,派出所现有民警11人,要管理该乡31个行政村,70个自然屯,3.7万多人口,难度可想而知。
宁安市公安局局长霍锋告诉《中国经济周刊》,“公安部和中央重视基层工作特别是农村工作,但是我们多年的工作经验感觉,各级政府包括公安机关在农村没什么抓手,基层村委会在这方面作用也不很突出。”
据了解,多年来,治保会等群防群治组织,在配合公安机关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建设保驾护航中发挥了突出作用,但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原有的农村警务工作体制出现了与现实要求不相适应的问题。
一是治保会的作用不突出。受农村分配体制影响,对治保主任仅是采取补工的方式支付少量的工资,治保主任普遍存在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想法,不愿承担更多的工作。治保会原有的社会治安第一道防线的作用大大弱化。二是基层派出所警力不足,特别是地域广大的农村地区,难以做到警务工作全覆盖。
“我市行政村有241个,而基层派出所现有警力147人,除了所长、教导员和内勤,应承担责任区的民警仅有112人。由于农村所警力非常缺乏,每个所配七八个人很平常。按照公安部的要求,每天起码要有三个人在所里值班,两个负责出警,一个负责驻扎。这几个人基本上实行两班或三班倒,光值班基本就把农村所的民警熬完了。”霍锋说,仅靠民警单打独斗,基层基础工作难以做实。
据悉,在农村派出所警力不足、农村治保会不能有效发挥作用的情况下,农村集体上访事件频发。仅2011年,宁安市就发生农村集体上访事件137起,占该市上访总数近半。“三年来,宁安市发生治安案件11478起,其中农村发案7969起,占总数的69%。在三年来发生的2781起刑事案件中,农村发案1402起,占总数的50.4%。”霍锋表示,这组数字凸显出,农村的和谐稳定关系到该市整体大局的和谐稳定,不创新农村基层警务机制,就无法根本解决新形势下农村治安案件居高不下的问题。
“警力有限,民力却无限,我们设想,可以用本村人管理本村,充分发挥人熟、地熟、环境熟的优势,把公安机关的触角延伸到农村最前沿。”
2011年年末,一个经过调研和试点基础,由各村治保主任为主组成的“村警”队伍走马上任了。
“‘村警’是一支全新的专业化农村辅警队伍,不具有执法主体资格,要在民警的指导下开展工作。”霍锋告诉《中国经济周刊》,这些“村警”主要承担协助民警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及时收集上报涉稳信息、积极提供线索、协助民警查破案件、熟悉和掌握本村人口基本情况、巡逻防控、为群众提供代办户口证件等便民服务等多项工作职责。
如何把村民变成“村警”
“村警誓词”、“村警格言”、“选人用人五要五不要”、“村警三字经”、“建立村警QQ群,发布预警信息、部署防控重点等工作内容的消息”等,一个个针对“村警”设计出来的点子,出人意料地把这些老治保主任的热情激发了出来。
“穿上了协警服,有了工资,更有了组织,大家最真实的感受就是,自己有了归属感、荣誉感。”提及身份的转变,宝山村原治保主任赵家东向《中国经济周刊》表示,更多的是责任感。
记者了解到,在宁安市,以往村级只有村支书、村主任和村会计政府给开工资,至于治保主任,条件好的乡镇一年能给一千多块钱,“经过市公安局协调,现在乡里转移支付一年给1200元钱,市里一年给的公益性岗位资金4800元,‘村警’一年的固定工资就是6000元。根据具体工作成绩,局里还给予一定的奖励。”宁安市公安局指挥中心主任孙鹏宇告诉《中国经济周刊》。
5月20日下午,宝山村村民老张意外在村里的废弃菜窖中发现一具尸体,吓得六神无主,一溜烟跑着找到正在地里干活儿的“村警”赵家东。赵家东当即赶往现场,并第一时间向派出所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