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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会体制改革的目标模式和基本路径

2012-09-18 15:15:20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学习时报 

    二、当代中国社会体制改革和创新目标模式

    针对当前我国面临的各种问题,我们把当代中国社会体制改革的目标模式界定为“建立在合理利益和公正决策边界下的公众参与”,并认为比较理想的社会体制是这样的:在合理利益和公正决策边界下,依靠社会自身的力量动员公众参与社会生活和公共事务,社会要受到约束,由国家来提供人人享有的基本公共服务。在这种体制里,也还存在许许多多方面的不公,但基本平等和公平正义是可以确保的。

    三、中国社会体制改革的基本路径

    (一)通过顶层设计和创新建立中国社会体制的“宏观调控与微观搞活”制度环境。

    明确社会进步、社会秩序、社会和谐是社会宏观调控的目标。社会宏观调控的手段包括发展规划、公共财政、社会规范以及行政手段。总体来看,中央政府在社会领域宏观调控问题上的责任是确保基本公共服务的均等化,制定地方政府、基层政府、社会和企业参与社会事务的制度框架。地方政府则负责社会组织、慈善事业、基层组织、公民参与等社会事务。在这个框架内,地方和基层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的参与空间大大拓宽。

    明确顶层设计的主要任务是规定社会进步的目标、原则、社会发展的基本路径。把社会管理创新的具体实施手段交给地方和基层政府,由它们根据实际情况不断发掘符合本地特点的新方法和新思路,并在中央政府规定的目标和原则框架下行事,从而突破中国两千多年来一直不能走出的怪圈:中央政府在制度设计上细致周密,地方政府政策粗糙无序。在经济领域,中央政府要围绕国家经济稳定有序和可持续发展来研究经济的宏观调控措施,把具体的经济运行交给市场去调节;在社会领域,中央政府要围绕国家社会稳定有序和国家统一来研究社会的宏观调控措施,包括建立和完善基本公共服务制度和体系,把具体的社会事务交给基层政府和社会去解决;在文化领域,中央政府要围绕加强国家和民族的凝聚力建立核心价值体系,把具体的文化活动依据性质交给社会和市场运作,然后潜移默化成为社会凝聚力。

    不断提升多元治理艺术水平。社会是特定的制度结果,也是教育和居民文化培育的过程,它通过人的自治能力锻炼,自治纽带形成,增进个人责任、公民意识、社会自主性,使多元治理制度成为可能。实践表明,中国社会的发展已经显示出社会需求、公共资源、多元治理之间衔接的可能性和可行性,当然,它还需要不断历练,各级政府应创造条件使其不断发展,逐步完善。为此,需要进一步创造四个基本条件:其一,公民文化素质和社会责任的培育,它是社会价值的基础,它的培育需要一个较经济发展更长的历程,甚至可能不是一代人能够完成的,但必须从现在做起。其二,完善法治和政策环境,它是多元治理的规则基础,这些现阶段我们是可以做到的。其三,个人权利保障,确保公民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监督权、选举权与被选举权,它是社会的理性基础,也需要一个过程,也需要每个人有足够的经济能力和参与公共事务的能力,以便能够承担起个人对社会的责任。

    (二)通过“优化利益格局、重塑微观主体、创新运行方式”建构社会体制的运行机制。

    优化利益格局。利益关系包括收入分配、中央和地方的财力与事权、阶层收入群体或利益集团关系等,它们通过财政收支、社会福利、社会保障、基本公共服务等来实现。在社会体制的建立和完善上,政府最应当做的是,建立合理的利益格局,鼓励公众参与社会生活。只要政府能够做到这一点,真正保护弱势群体的基本权利和人们的合法利益,每个人在社会生活中才会发挥自己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关注公共事务,形成社会合作,整个社会秩序才能够很快建立起来。要坚持社会主义市场化改革的基本方向,通过打破“特殊利益集团”来深化经济体制、社会体制、政治体制、文化体制的改革,尤其要打破资源和权力垄断,约束公权力的无限膨胀,通过合理的制度驾驭资本,铲除权贵资本产生和发展的土壤,建立官民互利机制。

    在中央政府层面进一步理顺一些关系。包括有关社会发展的财税体制及中央与地方的关系、慈善捐赠体制、国际社会组织管理、社会组织改革与发展等一揽子问题。引导公众关注社会生活,需要政府鼓励和支持社会组织等参与建立公众参与机制。消除这种不平等需要政府建立合理的利益格局。政府要帮助市场把蛋糕做大,更要指导市场把蛋糕切好。个人、企业,甚至包括地方政府,追求本地利益最大化无可厚非,中央政府要最大限度发挥统筹协调作用,这就是宏观社会调控,也是社会管理的最顶层设计。

    再造社会治理的微观主体。在当代中国,所谓微观治理主要是指事业单位、企业、人民团体、社会组织和基层组织的自我治理,包括它们自身的绩效和问责性。再造社会治理的微观主体,其一,事业单位在去掉两头之后,中间部分进入社会组织,就要按照社会组织的要求,对服务对象、资助机构问责,同时考量其投入产出。其二,企业在社会管理领域主要是考核其社会责任。其三,人民团体是中国历史发展过程中出现的一种特殊的组织形式,其自身也面临着改革创新。其四,把社会组织交给那些来自不同背景的志愿者领导人组成的理事会去治理。其五,农村基层组织和城市社区居委会要探索公众参与的方式。公民社会的最终责任主体是公民个人,每个公民为自己负责,也为社会负责,从而形成以村民自治与社区自治为基础的社会治理。从基层着手建设社会,各地迈出了不同的步伐,应当鼓励、支持、引导、提升,从中找出中国社会治理的新路子。其六,从搞活微观机制入手还要努力培养社会企业家。热情、大胆的社会企业家是必需的,也是要创造条件加以培养的。要把培养社会企业家摆在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位置。从国际经验看,活跃在许多国家的社会企业家不受年龄、职业、性别等因素的限制,有些甚至是退休人员,但是创造了令人钦佩的成绩。

    创新社会体制的运行方式。其一,要创新政府的社会管理方式。要明确,政府参与社会的办法是和社会组织、公众参与社会的办法不一样的。社会组织和公众自己不能创造价值,除非募捐和允许开展经营活动,这样,它们就需要政府的法律支持,由此就产生了对慈善法律和法规的需求以及对社会组织管理的需求。所以现实的社会生活中,政府往往容易自己把这些收入分发给社会的弱势群体,直接参与社会生活。在许多情况下,政府与社会生活存在一定距离,也限于人员的专业化,不能提供公众需要的社会服务。在这样的环境中,政府在社会领域做得越多,问题就越大,社会对政府的需求也越多,结果就陷入恶性循环。其二,社会组织往往过分强调自己的独立性,忽视自己对政府的需求。凡此等等,这些问题都需要进一步澄清。其三,进一步完善公共参与机制。公共参与包括民主参与决策、参与社会组织和基层组织的各种事务。公共参与的根本目的是确保自身和社会弱势群体的利益,所以,公共参与过程也包含了利益博弈。这些,都需要政府和社会的充分认识,进一步解放思想。

    积极推动社会创新。其一,“创新”应当包括政府如何进行自身社会管理职能的改革和创新。政府要全心全意地提供公共服务,这是政府的根本职责。政府也要部分地承担社会管理的责任,所谓部分承担就是说,社会管理的另外一部分责任实际上需要居民自己负责。其二,鼓励社会组织以有效模式来提供社会服务,同时实现自身的可持续发展。其三,通过发挥人们的创造性,以新的方式解决住房、青少年、刑释解教、公共服务、社区管理、无家可归者、残疾人等等社会问题。鼓励社会企业家把公共部门延伸到市场领域,或者说把市场手段引入公共领域,使传统的慈善事业等非营利活动走向制度化和可持续性。通过社会企业家的培养和项目的开发,努力克服当前社区居民、社会成员参与公共事务的“冷漠症”、社会组织发展缓慢、社会参与主体单一等一系列疑难问题。(丁元竹)

[责任编辑:徐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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