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卞富学深入帮扶对象家慰问。
沈北新区虎石台法庭的法官们研究案件。
沈阳中院法官走访沈阳机床集团。
今年“两会”前夕,上访人李明岩来到辽宁省沈阳市信访大厅法院接待窗口,摘下帽子和口罩,眼含热泪地向驻厅法官宋宁深深鞠了一躬,将一面绣着“司法公正信访楷模,和谐社会钢骨脊梁”的锦旗献给法官。他历经9年诉讼和上访反映的拆迁安置行政诉讼案件,近日收到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指令再审的裁决书。为了表达心声,他当天制作了这面锦旗。
沈阳中院驻沈阳市信访大厅接待来访,只是该院重视信访工作的一个侧面。在推进信访工作实践中,沈阳中院党组深刻认识到:只有整合法院的审判资源,才能构筑强大合力,形成齐抓共管信访工作格局;只有适应群众的新要求,创新信访工作,才能妥善处理好新时期人民内部矛盾,更好地维护群众利益。沈阳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卞富学更是要求全体审判人员要树立“信访无小事”的观念,涉诉信访工作必须认真落实“四个必须”和“五项制度”,以解决群众合法合理诉求为重点,立足源头治理,加强一、二审和初信初访工作,在解决实际问题上下工夫。为此,沈阳中院精心打造“三大平台”,不断创新信访工作。
打造知民所需的诉求表达平台
近年来,涉诉信访问题一直是各级党委、政府和群众关注的热点,也是困扰法院工作的难点。沈阳是一座老工业城市,国有企业多,职工也多。随着中央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战略的实施,沈阳正处在一个高速发展的时期,城市面貌也焕然一新。伴随着城市拆迁改造,国有企业关、停、并、转,以及历史遗留问题,信访问题也异常突出。沈阳中院党组认为,涉诉信访是法院审判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倾听群众呼声的窗口、密切联系群众的桥梁。维护信访维稳秩序,特别是正确处理好非正常访问题,直接关系到社会和谐与稳定的大局。
“申诉难,要求法院再审更难。”这是老百姓对法院信访的最大意见。沈阳中院设立“三大”渠道,让老百姓充分表达诉求,让民意畅通。
第一渠道,投资180余万元改扩建诉讼服务中心,把接待来访和立案合二为一。1000平方米的诉讼服务中心和鉴定中心,设施完善,具有立案、接访、查询、导诉、司法救助、法律释明和判后答疑等8项功能,只要申诉材料符合规定,法院就会受理立案,“门槛”降低,老百姓到法院申诉畅通无限。第二渠道,整合立案二庭职能。为了减少当事人新的诉累,避免不必要的生效案件进入再审程序,同时也为了防止申诉案件立案后申诉结论遥遥无期,沈阳中院抽调业务精通的法官充实立案二庭,专门办理申诉复查案件。“耐心细致搞复查,真情实意促和谐”是某房地产公司向沈阳中院送来的一面锦旗上写的,更是对立案二庭庭长陈林、主审法官焦岩在审理该案中的艰苦付出和耐心细致的褒奖。该公司因经济纠纷经法院判决后仍不服,案件进入申诉复查程序。复查中主审法官对当事人采取分别沟通、分别接待的方式,从案件的事实认定、法律适用方面耐心讲解案件处理利害关系,使双方从剑拔弩张到互相理解,进而达成调解协议,使该案得到了圆满解决。去年,沈阳中院共受理各类申诉案件560件,审结552件,结案率98.6%。第三渠道,在沈阳市信访大厅设立法官接访办公室,专门接待越级访。接访办公室由各业务庭法官轮流值班,长年不休息,接访手机公示,24小时开通。2011年,沈阳中院驻沈阳市信访大厅接访办公室共接待来访群众6482人次,在来访接待中,没有出现大规模和行为激烈的群体访,个别异常访及时得到疏导和处理,去年10月份以来,接访化解率达到97%,有力维护了社会稳定。
打造为民排忧的解决问题平台
涉诉信访当事人纠纷持续时间长,对立情绪大,矛盾积怨深,社会影响广。涉诉信访当事人找到法院反映意见,提出诉求,寻求帮助,体现了人民群众对法院的信任。沈阳中院要求法官要树立正确的信访观,正确对待和切实善待群众的信访行为。本着“事要解决”的原则,做到接待来访一站式进行,解决问题一竿子到底,信访事项一体化调处。
热情接访,倾力办理。对涉诉信访案件做到有访必接、接之必办、办必有果。2007年9月,当事人拥某与丁某经沈阳中院调解离婚,双方达成调解协议:6万元存款给丁某,拥某给丁某两万元房屋补偿款后,共有住房归拥某所有。2008年该房屋动迁,区拆迁办以2005年的出售公有住房协议上仍为丁某为由不承认拥某为被动迁户。此后,拥某开始了长时间的上访。接访法官多次到区、市拆迁办协调,最后达成协议:人民法院调解书的效力大于出售公有住房协议的效力,区拆迁办应与拥某签订安置协议。八旬老人拥某喜极而泣,在亲属的搀扶下来到法院,邀请办案法官等新居下来时去吃喜糠。
专家论证,化解难题。对涉诉信访疑难案件,组织法学专家、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进行论证,特别是对5次以上进京的程序访、越级访的案件一一甄别复查,明确责任。上访人李某的继祖父因盗粮于1970年被判刑,李某认为判刑没有事实依据而多次上访。为妥善解决此案,沈阳中院精心组织,邀请刑事领域审判专家、理论学者、知名律师以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召开听证会。听证会上,各位专家围绕李某的上访请求,针对案件从程序与实体两方面予以分析论证,同时结合涉诉信访案件的特殊性与当前所处的特殊时期提供若干解决建议。听证会后,李某对专家建议予以采纳,并同意通过法律程序解决信访问题,还对沈阳中院的大力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此外,2011年,沈阳中院还对208件拟申报终结案件进行了听证、认定,有136件得到责任认定。
政府支持,司法救助。2012年2月9日,卞富学在全市法院工作会议上提出,要将加强司法救助工作作为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重要举措之一,积极探索建立刑事被害人救助机制,完善执行、信访救助制度,要带着感情和责任真心实意地为广大群众办好事、解难事,确保经济困难的群众打得起官司,确保特困当事人得到救助,充分体现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人文关怀。在化解信访案件中,尤其是对原审裁判正确,而当事人生活确有困难的上访人,沈阳中院不是简单采取驳回再审申请方式处理,而是在释法明理的同时与有关部门协调,给予救济。上访人李某的丈夫是出租车司机,早在1989年开出租车运营时被杀害,凶手被判死刑。按照当时的法律规定,其没有获得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李某早年下岗后居无定所,与身患白血病的儿子相依为命,生活异常困难,为此多年上访。法院根据李某的生活状况,为其申请了5万元救济款,使纠纷得到圆满解决。
打造源头治理的预警防范平台
沈阳中院建立责任制,从源头上治理涉诉信访工作。建立初信初访责任制、领导干部接访制、法官办案责任倒查制,做到及时了解群众诉求,认真解决群众困难,耐心理顺群众情绪,以扎实的作风和务实的态度促进群众息诉罢访。
2011年,沈阳中院组织开展了“清理信访积案”、“化解积案攻坚战”和“万案评查”活动。沈阳中院接待来访、清理信访积案1177件,息访化解1020件,信访案件化解率达到86.7%,其中,化解中政委交办的“进京重复访”案件633件,化解率99.2%。在清理信访积案活动中,采取重点约访、专题接访、带案下访、领导包案等有效措施,省、市、区三级法院联动,使大量上访多年的积案得到圆满化解。信访人孔某、赵某是夫妻,二人均年过八旬。夫妇二人因与某公司产生经济纠纷,经法院1997年判决,由该公司给付二人投资款20余万元。因该公司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均停止经营且无可执行财产,执行陷入僵局。孔某、赵某夫妇遂因此四处上访。卞富学高度重视,亲自督办此案,省高院执行部门亲自协调相关部门,终于得到相关部门的支持,使这起上访十余年的信访积案得到圆满解决。
为加强源头治理,沈阳中院充分发挥审判管理办公室的职能作用,有效促进审判质量和效率的提高。审判管理办公室全面负责审判质量和法官业绩考评,对超审限案件进行预警催办,对错案进行责任认定和追究。建立审判信息评估分析制度,在审理矛盾比较尖锐的重大敏感案件时,及时进行风险预测,做到事先研判,准备在前,应对有方,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不造成新的信访问题。
加强法官接访能力建设,是解决信访问题最有效的手段之一。沈阳中院在着重培养、提高接访法官司法能力上下工夫,不断增强法官把握法律精神、了解社情民意、善于调处矛盾和做好群众工作的综合能力。通过实行岗位交流、新进人员到信访窗口锻炼等做法,形成人人自觉做好信访工作的浓厚氛围。
沈阳中院通过案外和解、司法救助、当地政府帮助等方式,一批涉诉信访案件得以化解,同时充分发挥再审裁判纠错功能,使一批瑕疵案件得到纠正,为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做出了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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