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上分组审议精神卫生法草案时,郎胜委员建议,对强制隔离戒毒场所中的吸毒人员开展精神卫生知识宣传。
精神卫生法草案规定:监狱、看守所、拘留所等场所,应当对服刑人员,对依法拘留、逮捕的人员等,开展精神卫生知识宣传,关注其心理健康状况,必要时提供心理咨询。
郎胜委员说,对这些特殊场所加以专门规定是很有意义的。建议在上述规定中再增加一些场所,比如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戒毒场所里吸毒人员由于吸毒往往容易对自己的神经系统造成损害,同时对毒品形成依赖,引发精神卫生问题,这是需要引起重视的问题。既然草案已经列举了监狱、看守所、拘留所等特殊场所,对强制隔离戒毒场所、对戒毒康复场所里的这些人员,也需要给予这方面的特别关注。记者 陈丽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