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大多数群众切实分享到城市发展、收入倍增、家庭生活改善、文化精神生活丰富等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成果的时候,因社会经济转型导致的各种利益诉求“碰撞交织”,涉及民生、发展类的纠纷高速增长,由小矛盾、小纠纷逐步演化产生的社会矛盾纠纷群体性、易激化的特点突出,如何通过法治手段畅通民意诉求渠道化解纠纷,越来越受到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2007年起,江苏省司法厅在“大调解”工作基础上,率先建立了矛盾纠纷分析排查预警机制以来,有效发挥了人民调解面向群众一线的“耳目前哨”作用。在2011年5月江苏全省创新社会管理和加强群众工作会议上,江苏省委书记罗志军突出强调,要重点完善诉求表达机制、矛盾排查和预警机制、矛盾调处机制,使诉求表达渠道更畅通、接收更有效、行为更有序,做到发现在早、行动在先,把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不断提高调处工作的专业性、针对性和有效性。
记者日前在南京、无锡、苏州和淮安等地深入走访了多个县市区相关部门,了解到了一线单位对畅通群众诉求、化解社会矛盾的创新实践经验。
小案大案都走进调解室大门
司法行政的人民调解,则有着搜集排查基层矛盾纠纷的一支队伍和一张“网”。
宜兴市2012年8月的矛盾纠纷排查报告显示,当月排查出民间纠纷548起,其中涉及家庭纠纷、邻里纠纷占24.6%,损害赔偿纠纷占53.5%,劳动纠纷占15.3%。“这些纠纷虽然绝大部分不涉及政府部门,仅仅是民间的小矛盾引发。”宜兴市司法局局长陈法荣分析认为,作为承担社会管理工作的主要部门之一,发挥村级调委会等基层一线的“耳目前哨”,主动抓取信息,建立起有效的预警机制在当前社会矛盾凸显期显得异常重要。
淮安市延安路社区一住户在没有停车场的老小区用石棉瓦盖了一个简易车棚,就被楼上的住户举报,几次拆除又几次偷偷加盖,两家人的积怨越来越深,成了“形同陌路”的老邻居,还常常为琐事发生争吵。“再难的邻里纠纷,都有办法找到握手言和的办法,关键是要有公心和耐心。” 调委会姚主任上门后了解到二楼的担忧主要来自安全,一楼户主知道后即表示愿意出钱按装防盗窗,双方很快坐下来谈妥了解决方案。
预防一起案件激化、调处好一起疑难纠纷案件,不仅节省了大量社会资源和处理过程中的行政成本,也有效畅通了群众诉求和维权渠道,减少了群体性纠纷隐患发生。近几年,包括非正常死亡等疑难案件纠纷,在普法宣传和引导中纷纷“走进”了基层调解室的大门。 “要是基层掌握信息不畅,调处不及时,就很难将类似的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溧水县洪蓝镇党委副书记司徒荣保认为,非正常死亡纠纷大多都一时难以区分责任,人民调解就发挥出了介入及时、调处时间短成本低、调解现场交付的优势,在基层的作用日益受到群众认可。
在常熟市,还建立了重点企业设立独立调委会、行业协会建行业协会调委会、小微企业以村(社区)分片成立企业调委会的三个层次调解组织,将涉及行业纠纷、劳动争议、产品质量纠纷等民生发展纠纷信息排查和调处纳入规范管理轨道,仅其中的汽车市场调委会去年一年就调处各类纠纷100余起,将可能涉及群体性用户的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
“围绕畅通信息沟通渠道、了解和掌握矛盾纠纷诉求,全省司法行政机关已经普遍建立了矛盾纠纷信息日报、周报、季报、专报、通报等机制”,江苏省司法厅厅长缪蒂生介绍说,人民调解职能伴随着社会矛盾凸显逐步延伸发展,尤其是在极容易发展成为群体性诉求的纠纷领域中,随着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的大调解、大对接格局纷纷建立,一些疑难复杂纠纷和敏感性纠纷也通过各种渠道进入各级调解室,在维护稳定促进发展中起到了重要作用。
树立“有纠纷找司法”维权意识
记者采访也了解到,正是少数群众对通过合法渠道反映诉求存在错位认识,一些个案纠纷原本应当进入司法程序查明事实、明辨是非的,却因为个体诉求超越了当事人的承受力,而转嫁给了信访环节。江苏省涉法涉诉联合接访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重复来访依然问题突出,仅2011年到该中心重复信访的就占45.7%,其中有些政法部门已有明确复查结论,有的已被终结,有的要求过高、无理缠访,耗费大量司法资源,是亟待研究解决的重要问题。江苏高院相关部门负责人认为,应对这一扭曲了的“维权观”,要靠大力加强司法公正,也要紧密依靠普法宣传,让合理合法诉求得到有效维护,让觊觎这种现象,从中“渔利”的人得到一定惩戒,辨别是非责任、彰显司法权威。
江苏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专职副主任沈国新认为,围绕各种利益诉求“碰撞交织”的现状,要通过加强法治理念和手段创新社会管理,在体制机制上下功夫,将群众诉求引导到法治途径解决的轨道上运行,将极大改善当前矛盾纠纷“难调难处”的局面。
据记者了解,自2008年5月宜兴市将人民来访接待中心合署在社会矛盾调处中心办公以来,党政主要领导的接访工作也定期安排在了社会矛盾调处中心,截至目前宜兴书记、市长直接接访26次,批示矛盾信息专报达17件。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对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的重视,有效摒除了以往将涉稳信息“体制内流转”的限制,在群众中逐步树立起了“有纠纷找司法”的维权意识。
“解决一件、稳定一片”
在南京市溧水县,党政主要领导重视社会矛盾排查化解,起到了“解决一件、稳定一片”的社会效果。8月29日,溧水县县长谢元在县司法局一份关于某广场30多名业主集访事件的《重大矛盾纠纷专报》作出批示,司法局迅速联系住建局、质监站以及开发商、业主代表等在现场协商,在集访事件再次发生的一天后,迅速将事件处理纳入了正常的调解处理渠道。
据了解,该县司法局还建立了突发性、群体性重大纠纷不超过1小时、一般纠纷不超过24小时的信息报送机制,并对纠纷进行三级预警分级管理,仅今年经过筛选出的重大复杂纠纷和容易激化冲突事件信息29条,该县书记县长批示件达13件,有效推动了解决群众诉求和化解疑难复杂矛盾纠纷的落实。
9月4日,苏州市吴中区还召开了区委书记亲自参加的推广“村民联系卡”制度现场会,规定村干部要每周走访一次固定或分片联系的村民,并将情况记录在案,还要定期对走访信息评估小结。通过完善报告机制,矛盾纠纷排查明晰了基层怎么报、报些啥、报送后如何运用转化的机制。在淮安市清河区,新建成的“社会管理中心”从建好“顶层设计”入手,将矛盾化解作为社会稳定、社会管理的最终目标。群众服务引导台、网络视频服务区、等候大厅、重点部门驻点调处办、矛盾排查分析办、风险评估中心、社会管理信息中心等一应俱全。在无锡市,为了方便群众反映诉求,每月在当地主要媒体都会见到“各市(县)区党政领导信访接待日公示”版面,领导姓名、分管工作和接访时间地点都明确公示,还同步公示了中级法院、公安局、检察院、人社局、环保局、建设局等群众诉求重点单位的接访安排,供群众自行前往。
据了解,江苏省政法委还于2010年8月牵头成立了省涉法涉诉联合接访中心,并在全省各市县全部成立了涉法涉诉联合接访中心,在畅通信访渠道上通过分类指导、编发涉法涉诉来访情况专报、领导干部接访等举措,整合信访资源,着力在研究会办疑难信访案件上下功夫,解决了一大批单一部门难以化解的“老大难”问题和“骨头案”,以及通过跨省协调协商化解机制,推动疑难负责案件解决。
调处成功率纳入科学发展考核体系
江苏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小敏认为,矛盾纠纷排查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源头治理工作,要努力构建多层次全覆盖的矛盾纠纷调处体系,筑牢维护稳定的第一道防线。
据了解,2008年7月,江苏省委、省政府在科学发展评价考核体系中,率先将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成功率纳入“平安社会指数”中,使该项指标对全省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工作起到了引领作用。2011年5月,江苏省委、省政府专门召开创新社会管理和加强群众工作会议,并下发了具体实施意见,社会矛盾排查化解纳入了要组织实施好的六项行动计划之一加以推进。2012年3月,江苏省综治委还专门成立了社会矛盾化解工作领导小组,切实担负起了领导和协调各成员单位推进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开展社会矛盾纠纷预防、预警、排查和化解的重任。
各级政法部门在创新社会管理中,下足了功夫。江苏高院在各级法院全部建立起了“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提供了从立案审查、诉前调解、司法救助等30余项职能服务,仅2011年就提供各类诉讼服务88万次,还在人民法庭和基层单位设立了1109个诉讼服务站,基本实现诉讼服务的全覆盖。江苏检察系统通过积极搭建“信、访、网、电”四位一体举报受理平台,推动检务公开和方便群众投诉,还通过检察长批阅举报信制度,去年以来三级院检察长共接待群众举报354件675人次,批阅群众来信1万余件,对群众举报的472件重要线索提出批办意见。
2011年5月,江苏省委、省政府办公厅还下发了《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意见》,从提高群众对法治的情感和心理认同的角度,要求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开展法治文化活动、加大法治文化传播力度。李小敏认为,通过扎实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引导广大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营造学法用法守法的良好氛围,将在潜移默化中树立起群众理性合法维权的意识,也将有力维护法律尊严和权威,维护社会稳定。记者 丁国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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