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交通事故伤者救治、赔付处理矛盾纠纷不易化解的情况,四川省安县公安局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积极探索建立了3大调解机关合署办公、4个相关部门协调联动的“3+4”工作模式。经过10个月的探索实践,有效化解了交通事故矛盾纠纷,被群众称为交通事故矛盾纠纷“化解超市”。
去年11月,安县公安局提出了化解交通事故矛盾纠纷的“3+4”工作模式,在交警大队开辟了“3大调解”工作区。经过争取协调,该县法院在交警大队设立交通事故审判庭,派法官常驻,开辟交通事故司法调解、诉讼绿色通道;县司法局从司法部门退休的工作人员中聘请实践经验丰富、为人公道正派、善做群众工作的同志,设立工作室常驻交警大队,专职从事人民调解。司法调解、人民调解和交警部门行政调解同在一处办公,向群众提供“菜单”式服务。当事双方可以根据不同情况选择不同的调解机关,达成一致的调解协议可以直接申请强制执行。
针对交通事故中肇事方逃逸或者无赔付能力、治疗费用高、伤者无从护理等特殊情况,安县公安局积极争取县委、县政府的支持,明确了民政、卫生、保险、社会救助中心4个部门在特殊交通事故处理过程中的参与配合职能,由交管部门牵头,根据需要通知相关职能部门确定专门人员配合处理。交通事故矛盾纠纷“化解超市”运行以来,共受理案件117起,成功调解案件115起,调解成功率达98%。(记者岳波 通讯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