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8月底,广东省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办理了一起住建系统受贿案。在庭审中,被告人李某突然翻供,称办案人员骗供。
针对李某的翻供,检察机关当庭播放了其接受讯问时的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光盘,再现了讯问时其供述的真实情况,对李某及其辩护人的辩解进行了有力反驳,被法庭采信。
由于李某当庭翻供,公诉人在发表公诉意见时,取消了李某的自首情节。
“由于实行了同步录音录像制度,固定了犯罪嫌疑人的供述,为证实犯罪提供了有力武器。”深圳市人民检察院侦查指挥中心办公室主任罗伟军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说。
记者在深圳市检察院讯问室看到,3台摄像机面对各个角度,实现监控“无死角”。而同步录音录像室的视频大屏幕对讯问情况进行实时播放,可以全程对讯问情况进行监督。
据罗伟军介绍,讯问结束后,办案人员要对讯问全程经过刻录光盘,复制两张留存。
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同步录音录像制度,是近年来最高人民检察院部署推行的一项重要改革措施,目的是加强检察机关对职务犯罪侦查活动的监督制约,防止刑讯逼供,规范侦查行为,确保依法文明办案。而新修改的刑事诉讼法也首次明确了讯问同步录音录像制度。
据介绍,深圳市检察院按照审录分离原则,成立了由计算机、检验鉴定和电话通讯技术人员组成的6人同步录音录像工作小组,建立值班和档案管理制度。据悉,该制度实施以来,共完成同步录音录像704人次,做到了资料齐全、操作规范、安全保密。
为避免出现自审自录、弄虚作假等情况的发生,罗伟军介绍,办案工作区严格执行“看审分离”、“审录分离”、“管用分离”,办案区管理、安全看守工作由司法警察负责,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由侦查人员负责,同步录音录像的工作由专门的技术人员负责,侦查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影响技术人员的录音录像工作。在结束讯问后,技术人员制作录音录像资料光盘一式两份,一份由技术处存档,一份随案移送。
“改革促进了执法理念更新和执法方式转变,促进了文明、规范执法,也有效固定了证据,成功应对了犯罪嫌疑人的翻供。”罗伟军说。
据悉,截至今年7月,广东省已有155个检察院开展讯问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工作。其中,有142个检察院已建立新的办案区,占检察院总数的91.61%。(记者李恩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