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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管理人系列之“全国模范法官”禹盛卿 基层法官就是要将调解进行到底!

2012-09-13 14:33:35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法制网 

    24年一直扎根基层法庭,坚持调解优先,先后承办了三千多件案件,调解结案率达90%,调解结案的执行率达100%,案件优秀率达100%,无一重审无一改判无一上访无一缠诉;先后获得“全国法院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先进个人”、“全国优秀法官”、“全国模范法官”等荣誉。

    9月10日,法制网记者采访了创造上述诸多奇迹的主人公——邵东县人民法院廉桥人民法庭审判员禹盛卿。

    “禹盛卿1977年参加工作,当过老师,当过乡干部。1988年调入法院后就一直扎根基层法庭。在24年的法官生涯中,禹盛卿最看重的就是调解工作,因为这是他倾注心血最多、最让群众满意的一项工作。”邵东县政法委办公室主任羊建国告诉记者,对每一个案件,禹盛卿总是想方设法地先去做调解。2011年,禹盛卿审判结案102件,调解95件,调解率95.1%。

    “作为基层法官,我们面对最多的是家庭矛盾、邻里纠纷,我们不仅要伸张正义,更重要的是要有效化解矛盾,让百姓和睦相处。因此,调解无疑是实现案结事了、促进社会和谐的最好选择。”虽然年近六旬,但聊起“调解经”,禹盛卿依然精神抖擞。

    “要做好调解工作,离不开爱心、良心、诚心、耐心和热心。”禹盛卿告诉记者,历经多年的调解实践,自己摸索出了一些调解的小窍门:一是进行成本对比,即通过向群众分析“成本”,使他们明白调解是最经济实惠的纠纷解决方式;二是巧用村规民约,即在调解中结合法律规定并巧妙运用村规民约和风俗习惯开展调解,做到法、情、理结合,使纠纷双方产生感情上的共鸣;三是多方借助外力,即在调解中把村干部、资深长辈、亲朋戚友吸收到调解过程中来,发挥他们了解情况、说话有威信的优势;四是充分思想交流,即通过抓住一切机会,不拘形式的与纠纷各方进行坦诚交流,达成共识,寻找利益平衡点,调解就会水到渠成;五是角色换位思考,即通过促动纠纷各方将心比心,换位思考,达到相互理解的“双赢”局面。

    采访中,记者听到了禹盛卿承办的一个曾一度甚是棘手但最终成功调解的案例。

    原告王某与被告周某是邻居和亲戚关系,从20世纪80年代起就因为排水、采光、通行等矛盾积怨20多年,原告多次上访,县、乡政府数十次调解都无果而终。原告经过法院判决取得建房用地许可证后,被告又阻挠动工,80多岁的被告周某甚至以死相挟,双方矛盾十分紧张。禹盛卿觉得在这种情况下就算强制执行成功,但案结事未了,于是便提出暂缓执行,由他再做调解。为了缓和矛盾,禹盛卿一个月内先后24次到村里做原、被告及双方亲友的工作,向他们细致讲解政策和法律,最终使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为防止双方再起争端,禹盛卿在附近一家村民家里住了一个星期,每天与乡镇干部一起顶着炎炎烈日在现场画图、放线、打桩、挖沟,直到双方各自将房子按红线要求建到一楼时才正式撤退。临走那天,当时正忙于双抢耕作的乡亲们放下农活,纷纷赶来为他送行。

    “你只要真心实意的为老百姓办事,站在当事人的角度去思考问题,把当事人当成自己的亲人和朋友看待,无论多复杂的矛盾,一定能找到妥善解决的办法。”谈到如何实现案结事了的诀窍,禹盛卿脱口而出:“正所谓精诚所至金石为开,只要你与当事人交心,想当事人之所想,急当事人之所急,当事人一定会配合你的。”

    “如果让我在判决与调解之间作出取舍,我想我一定会将调解进行到底。因为我坚信,调解是解决矛盾纠纷的最佳方式!我们所要做的就是搭建一座座心灵互通的桥梁,化解一个个千转百回的心结,修复一面面几欲破碎的圆镜,构建一个和谐完美的社会!”虽然脸上已写满岁月的沧桑,但禹盛卿的口吻很是淡定、睿智和从容。记者 阮占江

[责任编辑:徐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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