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描述
2003年,我国第一部法律援助专门法规——法律援助条例出台,这一年被认为是我国法律援助工作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年。此后的10年里,法律援助机构不断成立,专业人员逐年递增;法援工作保障经费不断增加,法援制度体系逐年规范;法律援助的门槛不断降低,法援覆盖范围逐年扩大。农民工、残疾人群、老年人……法律援助10年,法治光芒照亮了社会每个角落。
律师佟丽华:通过法律援助让困难群众受到法律的保护、真正信仰法律,建设法治社会才有希望
律师时福茂:法律援助不仅仅是对某一个或某一群困难对象提供简单的诉讼代理,而是通过援助让他们相信法律,学会依法维权
讨薪农民工:我们感觉到只有依靠法律才能保护我们
欠薪包工头:现在的社会真的很需要他们这些人
数字回顾 法援十年
2003年 首部法援法规出台
我国第一部法律援助专门法规——法律援助条例出台。法律援助机构工作人员总数为9457名,比2002年增加1172人;全国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66433件,比2002年增长23%;2003年受援人总计293715人,比去年增长2%。
2004年 工作人员首次破万
国务院将法律援助工作列入2004年工作要点。法律援助机构工作人员总数为10458名,首次突破万人;全国共办结法律援助案件190187件,比2003年增长14%;2004年受援人总计294138人,与上年相比增长0.14%。
2005年 中央首拨专款补助
中央首次拨付5000万元专款补助地方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法律援助机构工作人员总数为11377人,比2004年增加919人;共承办法律援助案件253665件,比2004年增长15.24%;受援人总数为433965人,比2004年增长47.54%。
2006年 农民工成法援重点
国务院5号文件将农民工列为法律援助重点对象。法律援助机构人员12038人,比2005年增长5.8%;2006年全国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18514件,比2005年增长25.6%;各类受援人总数为540162人,比2005年增长24.5%。
2007年 法援制度日渐完善
各地积极建立完善法律援助制度实施的若干工作制度,使法律援助机构的工作更加规范。法律援助机构工作人员共有12519人,比2006年增加4.0%;全国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数为420104件,比2006年增长31.9%。
2008年 法援案件大幅增长
法律援助机构工作人员共有12778人,比2007年增加2.1%;全国共批准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数为546859件,比2007年增长30.2%;各类受援人总数为670,821人次,比2007年上升了27.9%。
2009年 援助人次超七十万
法援工作人员共有13081人,比2008年增加2.4%;全国共批准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数为641065件,比2008年增长17.2%;各类受援人总数为736544人次,比2008年上升了9.8%。
2010年 法援三项标准订立
全国法律援助经费总额达到10.12亿元。全国法律援助机构共组织办理法律援助案727401件。制定公民经济困难标准、法律援助事项补充范围和法律援助办案补贴标准,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
2011年 受援群体范围扩大
司法部要求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使法律援助事业惠及更大范围内的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进一步完善法律援助工作体系和运行机制,提高法律援助服务质量和效率。2011年全国办理法律援助案件超过80万件。
2012年 出台法援程序规定
2月21日,司法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程序规定》,自2012年7月1日起施行。司法部提出争取全年办理法律援助案件超百万件。
以上数据均来自司法部法律援助司统计数据
北京市司法局局长于泓源 见证北京法援迈向辉煌
“首都法律援助自1994年以来经历了从无到有、逐步壮大的发展历程。近十年来的风雨兼程,更是一段一往无前的奋斗史,也是迈向辉煌的新征程。”北京市司法局局长于泓源评价说。
于泓源,从事首都政法工作30多年,在法律援助工作方面,这位“老政法”既是见证者,也是尽心尽力的推动者。他向记者概括了这十多年来的发展脉络:“1996年11月,经北京市编办批准,北京市法律援助中心成立,1997年6月正式挂牌开展工作,负责市级法律援助案件的受理、审批、指派和公民的来访、来电等法律业务咨询。2000年8月,在北京市机构改革中,市司法局成立内设处室法律援助工作指导处,负责全市法律援助的规划、组织、指导、监督、宣传等工作。2003年,国务院出台《法律援助条例》,北京市将各区县组建专门法律援助机构列为市政府实事项目,明确区县法律援助中心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人员参照公务员管理。2007年,北京市人大将法律援助立法列入北京市地方立法计划。2008年12月,北京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北京市法律援助条例》成为北京市司法行政工作的首部地方性法规,并于2009年3月开始实施。2011年11月,北京市政府常务会议听取北京市法律援助工作汇报,将法律援助纳入了全市基本公共服务体系。”
于泓源说,多年来,北京市法律援助工作在司法部和市委、市政府领导的关心和支持下,始终处于全国领先地位。特别是近年来,北京市委、市政府多次听取法律援助专题汇报,规范立法、制定全市法律援助发展规划,将法律援助纳入为民办实事项目;批准成立市区两级法律援助机构30个,核定编制166个;将法律援助经费纳入财政预算,财政投入逐年递增,从1994年律师自筹经费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到2004年财政投入751.8万元,2011年财政投入增长到2339.09万元;同时,大幅度提高了法律援助补贴标准,民事、刑事案件补贴分别从原来的500元、800元提高到了2000元,极大地调动了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积极性,案件质量稳步提高,有效地维护了困难群体的合法权益。
法援律师佟丽华 铁了心帮弱势人群维权
人物背景
佟丽华,现任北京市致诚律师事务所主任、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主任、北京市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主任。
坐在记者面前的佟丽华因为感冒和劳累声音沙哑,才满四十的年纪,头上的白发已清晰可见。而他一手创立的致诚公益律师(北京致诚农民工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北京市法学会农村法治研究会团队成员的总称)已经成为中国最大的法律援助团队。
“砍死他算了!”
“砍死后咋办?”
“大不了自首去。”
农民工郭增光和他的工友遭遇恶意欠薪3万余元后,20多次往返于老家与京城工地之间讨薪未果,怒气冲天的郭增光和大家决定砍死老板。工友们聚在一起,宰了一只鸡,喝过鸡血酒,然后每人准备了一把刀。
恰在这个时候,有人告诉郭增光有个法律援助中心能够帮助他。第二天,郭增光将信将疑地找了过去,小心翼翼地敲开了一间写着“主任办公室”的房间,见到了一位“年轻、帅气”的人,并且和他主动握了手。
郭增光后来说,这是城里人第一次主动和自己握手,至今还铭刻在心。
让孩子们真心信仰法律
和郭增光握手的“城里人”就是佟丽华,对这件9年前发生的事,佟丽华也是记忆犹新:“我见到他的时候就觉得他情绪不对,带着怨气。和农民工兄弟打交道要赢得他们的信任稳定他们的情绪,就不能说空话套话,要说坦诚的话。中午的时候我就安排他吃饭,并告诉他,‘你们的事我管定了,不管多大困难,我不收你们一分钱,但是你们绝不能采取过激行为’。”
在佟丽华的帮助下,郭增光等人走上了依法维权的道路,经过了3年的时间,终于要回了工钱。
郭增光案件是佟丽华所办理的最具有社会影响力的案件之一。从事法律援助工作以来,佟丽华已经帮助过了许多像郭增光这样的人。在致诚公益的陈列室里,由于锦旗的数量大多,工作人员只能像在衣柜里挂衣服那样,将锦旗垂直墙面挂满了整整一堵墙。
厚厚的锦旗就像是一本书,记载了太多的泪水和感动。
佟丽华声音沙哑地告诉记者,2000年前后,经和有关部门负责人沟通之后,佟丽华开始着手介入青少年法律援助和维权的工作,从这个时候开始,佟丽华的人生开始沿着另一个方向发展:一条布满了艰辛、感动和敬意的道路。
“坦率地说,当时我们只是将做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当成业余的追求,但随着接触一些案件,发现了很多的问题,我逐渐下定决心,要全身心地给未成年人提供法律援助。”佟丽华回忆说,“我曾经听一个在家里总被父母打的男孩这样说,‘我想我将来会犯罪,因为我在家里总是挨打,那我只有跑到外地,可我要活下去啊,我要吃饭啊……我只有去偷、去抢’。如果受到欺凌的未成年人得不到法律帮助,他们就会失去对法律的信心,不再相信法律。只有孩子们从小受到法律的保护、真正信仰法律,建设法治社会才有希望。”
在这样的想法的驱使下,2003年,佟丽华成立了国内首家民间青少年法律援助机构“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其后又更名为“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
帮助遍体鳞伤的小男孩追究父母刑事责任并变更监护人;帮助两个差点就被以黑社会性质犯罪追究刑事责任的无辜未成年人无罪释放……近十年来,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帮助或者说挽救了无数青少年。
走上更艰辛更受尊敬之路
就在青少年维权机构成立的同一年,佟丽华又开辟了一条法律援助事业的新路:一条更加艰辛却又更加受到尊敬的道路。
“我出生在农村。那个时候,有两个儿时的伙伴来找我,他们在外地打工被欠了8000多元,要了一年要不回来,之后我就介入了。”
钱要回来了,可是佟丽华也知道了农民工讨薪的艰难。
在接手郭增光案件后,佟丽华为农民工维权的心更铁了。
“通过这个案件我发现,如果不是律师的有效的介入,农民工可能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还有一种可能就是围堵政府机关,成为社会不稳定因素。”佟丽华说。
2004年,佟丽华便和其他律师一起在全国各地调研分析了17个农民工维权的典型案例,结论令他震惊。
第二年,佟丽华发起成立了北京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2009年注册为北京致诚农民工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
工作站成立后不久,便有二三十个农民工来到佟丽华的办公地点找到他。佟丽华礼貌地将衣衫褴褛的农民工们请进屋,给他们每人倒了一杯水,一个令佟丽华吃惊的情景发生了:两位农民工在他的面前号啕大哭,并且告诉佟丽华,他们为了维权去了好多地方找了好多人,从来没有人给他们倒过一杯水。
“他们的年纪与我的父辈相仿,不是特别的感情冲动,两位六十岁左右的男人不会当着一个晚辈的面如此失态。他们哭诉为了讨要本该属于他们的劳动血汗钱而遭受的种种冷遇,他们哭诉着表达对我们的感激。那时我深切的感受就是:我们为他们做得还太少,至少我和我的团队,要为维护作为弱势群体的农民工利益尽最大努力。”佟丽华感慨地说。
正是靠着这样一种信念,多年来,佟丽华创立的致诚农民工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帮助了许多农民工:到了2012年4月,中心提供免费法律咨询超过6万人次,办结案件近8000件,涉及金额1亿多元,切实帮助农民工拿到金额约6727万元。
“近十年的法援工作,有哪些事情让你感受到法援工作的快乐?”记者问。
“十年来,我有两件最欣慰的事情,一件就是在我身边和我一起进行法律援助的律师从几个变成了几十个,我们已经拥有了一个全国最大的,职业化、专业化、社会化的法律援助团队;还有一件就是我们所援助的一些个案和进行的调研,引起了有关部门的关注,从政策和法治的层面推动了社会的进步。”佟丽华充满倦容的脸上泛起了些许红晕。
法援律师时福茂 奔波只为农民工血汗钱
为了进一步了解近十年来中国法律援助工作所取得的成就,记者深入法援一线,采访基层法援机构工作开展状况。在北京的一家“法援中心”,记者听到一段感人的故事,为还原故事全貌,记者在采访法援律师后,又辗转找到了当事双方。
人物背景
时福茂,北京致诚农民工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执行主任。李华意等23名农民工讨薪案援助律师。
时福茂黑、瘦,笑起来两颗门牙十分明显,有一种特别的亲和力。他援助过的对象,大多成了他的朋友,甚至有欠薪的老板在结案后也和他称兄道弟。他说话语速很快,一句紧接一句。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的两个小时里,时福茂接了6个电话,中途还下楼接待了一批来访的农民工家属。
他向记者讲述了多年前的一起援助农民工讨薪案件。
中午时分,时福茂正要去吃午饭,几个粗壮的汉子挤进了他窄小的办公室,拦住了他。领头的自称“李华意”,他急急火火地说,他们都是外地来京打工的农民,活儿干完了,却拿不到工钱。
这事发生在7年前,当时的时福茂,刚刚从老家河北邢台来到北京西南四环外这家名叫“致诚”的公益律师事务所一年。
坐在现在宽敞明亮的办公室里,时福茂告诉记者,这个叫李华意的人和他的工友们,分别来自江西、广东等不同的省份。来到北京,都希望用自己的双手挣点血汗钱养家糊口。
2005年4月26日,李华意等人被介绍到北京市丰台区茶缘美食酒楼打工,做酒楼的装饰装修工作。这间酒楼是老板游建钦租赁北京马连道茶缘茶叶批发市场有限公司的房屋,装修工程由包工头苟帮雄承包,并由温碗春代为负责管理。
双方没有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只是口头约定,农民工的工资按日计算,每天工作8小时,超时为加班。到2005年8月23日工程竣工,茶缘美食酒楼共欠了李华意等人工资53976元。
李华意他们多次找到了苟帮雄,苟帮雄说酒楼老板游建钦答应很快结算。但渐渐的,他们就找不到苟帮雄了,电话也不接。无奈,他们又找到游建钦,游建钦说工程完工后会跟苟帮雄结算,但是,与农民工没有任何关系。
更大的厄运开始于8月24日,游建钦不但不给农民工结算工资,反而将他们赶出了工地,不再让他们住宿。
李华意等人开始了流落街头的日子。
这是时福茂碰到的数百个农民工维权案例中,毫无特别的一个。“他们大多数不知道为谁打工,该签的合同没签,出了事找不到负责的人,这是农民工普遍存在的权利意识不强的问题。”
时福茂想了想,如果要找老板,中午是最好的时间。顾不上吃饭,他和同事沃兴伟拿上包,同几名农民工一起赶往马连道。
现场,20余名农民工已经等在了门外,他们参与装修的酒楼还在进行开业前的准备。店里的人称,老板游建钦外出了,要一会儿才能回来。
时福茂和沃兴伟在店门外坐下,决定等一等。但两个小时过去,游建钦仍未露面。
此时的时福茂心里已经有数,他知道,老板一定是躲了。此前他已经多次遇到类似的情形。有一回他去农民工的用人单位,从大门口到经理室,报了两次身份,登了一次记。过了三道坎后,他被告知老板在开会。一直等到中午,饥肠辘辘的时福茂只好去附近的一家驴肉火烧店点了些汤饭。汤刚端上来,那家单位打电话来说老板现在有时间。时福茂交待店老板别把饭收了,连忙赶回去。等他再回来时,汤里已经落进了几只苍蝇。
时福茂决定不等了,已经到了下午上班时间,他必须先回单位,把相关手续办完。
吃完午饭,准备了一下,时福茂出门去司法局送材料。刚走出工作站大门100多米,就碰上了迎面而来的李华意和他的16名工友——“从马连道到工作站,6公里多,他们走回来的。”时福茂回想起当时的场景,尤感心酸。
这些无奈而绝望的人们告诉他,他们正要去区政府上访。时福茂一直有这样一种观点,法律援助不仅仅是对某一个或某一群弱势对象提供简单的诉讼代理,而是通过援助让他们相信法律,学会依法维权。
看过太多“维权变违法”案例的时福茂,赶忙把李华意等人劝回了工作站,刚进会议室,有人开始号啕大哭。一群人纷纷把自己的口袋翻过来,有人一分钱没有,有的只有两三毛钱。
这个场景让时福茂至今难忘。
从8月24日被赶出工地,李华意和工友们已经在街头露宿多日,很多人连吃饭的钱都已没有。
致诚律师事务所主任佟丽华这时也闻讯赶来,听说这一情况后,他决定由律所先借给7名身无分文的农民工每人100元应急。
“很急,很无奈。”在办理完一系列农民工维权案例后,时福茂对他们在维权中的生活状况了如指掌,“前几年,丰北桥下,大批大批的农民工就在底下过夜,还有人经常来我们这儿要一些旧报纸。”
这一事件以后,佟丽华向北京市司法局汇报,申请了一笔2万元的农民工维权专项应急资金。此后每有类似情况,就从这笔资金中先借出供农民工应急之用,事后再如数归还。
准备了一天材料,9月1日,时福茂和沃兴伟帮助李华意等23名农民工诉至法院。6天后,法院通知决定受理并同意缓交诉讼费用。
也是从这个案例开始,时福茂和他的同事们,开创了一种“边诉边调”的维权模式。时福茂的看法是,在处理农民工被拖欠工资案件中,法援律师的调解不但能大大缩减农民工的维权成本,而且可以帮助农民工及时拿到自己的血汗钱,减少纠纷,及时化解矛盾,为治安稳定和和谐社会的建设扫除障碍。
李华意等人的案件就是如此。2005年9月,时福茂和沃兴伟多次到茶缘美食酒楼调解,终于说服游建钦先支付农民工30000元。
但在开具支票时,游建钦仅支付了20000元。时福茂和游建钦发了火,除了两次在付款日期上没有守约外,这已经是时福茂第三次被放鸽子了。
2005年10月10日,游建钦支付给农民工的20000元发到了每位农民工手中。
2005年10月25日,法院判令被告游建钦判决生效7日内支付农民工工资33976元余款,逾期由苟帮雄负责垫付。12月2日,23人通过执行拿到了余款。
讲到这里时,记者发现时福茂的脸上并没有多少兴奋的神情,果然,时福茂对记者说,这起案件留下了很大遗憾。由于包工头苟帮雄是个人,茶缘美食酒楼当时又没有取得营业执照,双方没有签劳动合同,农民工只能被认定与他们有劳务关系,而非劳动关系,因此未能获得20%的赔偿金。
李华意他们没有拿到20%的赔偿金的结果,让时福茂心生感慨:法律援助不能是孤立的,还要做好普法和咨询,“我们有一个农民工普法学校,就像消防队一样,不只是救火,还要教会他们怎么样防火”。
当事人之一——农民工讲述讨薪经历 屡遭推诿后一度绝望法援让我们相信法律
听完时福茂帮农民工讨薪的故事,记者辗转联系到事件的当事人之一 —— 江西九江籍男子李华意,请他讲述了当时的维权经历。
2005年5月份的时候,我的一个工友来找我,说现在有一个工程缺人,让我去做工。闲了很长一段时间,着急工作,没有细问直接去了。当时这个工程是北京一家酒楼的装饰工程,从5月份一直干到8月份,一直没有给工钱,生活费也没有给。
到8月底我们保质保量地完成了装修工程,可是之后我们还是没有拿到一分钱。我们几个工人就找到老板游某要求他马上结账我们好找其他的活。老板却说:“你们是谁?我根本不认识你们,你们要钱就找苟某,我已经把工程承包给他了。”于是,我们才明白,这个工程里有包工头。没办法,现在只能住在工地继续等下去,等着苟某出现。
发生这个事情之后,我们到了某区劳动监察大队举报,向他们说明了我们被拖欠工资的情况。工作人员问我们有没有劳动合同和欠条,我们都没有。监察人员就说,没有劳动合同不能证明我们是劳动争议案件,劳动监察不能受理,建议我们去法院起诉。到法院后,值班法官接待了我们,询问了我们的证据情况后说,从现有的材料看不符合起诉的基本要求,第一没有起诉状、第二证据方面不充足,直接起诉的话很可能败诉,建议我们还是请一个律师代理案件。当时我们十几个人身上全凑起来才有220元钱,别说请律师,就是吃饭也成问题。法官说附近有一个北京市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可以免费给农民工打官司,让我们去那里申请法律援助。
当时佟丽华主任和时福茂律师亲自接待了我们,他们仔细询问了我们什么时候开始工作,工程什么时候完工,有哪方面的证据,有多少人,现在包工头和酒楼老板在什么地方等很多问题,大家浮躁的心平静下来,感觉到终于有人可以好好听我们反映情况,不再相互推诿。
在律师们的帮助下,到了年底的时候,我们打赢了官司拿回了被拖欠的工资。大家都非常满意,好多人流下了眼泪,我们感觉到只有依靠法律才能保护我们,通过闹事根本不能解决问题。
我常想,那件事多亏有法律援助律师帮助我们。如果多一些像他们这样的人,社会会更好。
当事人之一——欠薪包工头讲述被讨薪经过 曾经拖欠也曾被拖欠法律援助拉了我一把
为了还原李华意讨薪事件全貌,采访完讨薪农民工领头人后,记者又找到欠薪包工头苟帮雄,请他回忆当时的情形。
我在北京承包装修工程,已经20多年了。这20多年里,我的确拖欠过农民工工资,但更多的时候,我和农民工一样,被拖欠着巨额的工程款。
2005年5月,我承包下了一个装修工程,给北京市丰台区茶缘美食酒楼做装修。我找到之前给我干过活的农民工温碗春,让他帮我找一些人手,并代为负责管理。
按照当时的惯例,我们不会签书面的劳动合同,只是口头约定,工资按日计算。我的规矩是每个月3号给工人们结清工资,很少拖欠,因为你拖欠工资别人就不会跟你干。
但是我遇到的这个酒楼老板耍赖,他有钱,但是就是不想给,我当时手头也紧张,没办法发出工资。后来农民工找我,我只能躲着,他们只能直接去找酒楼老板,但是也没拿到钱。
后来他们找到了北京致诚农民工法律援助中心,时福茂律师带着他们来找过我,但是我也没办法,拿不到钱。最后他们把酒楼老板和我一起告上了法庭,法院判决我们要支付他们工资。到当年的12月,酒楼老板终于把所有工资款都付完了。
最后一笔3万多块的工资款,是我和时福茂律师一起去法院领的。这件事幸好有他们的介入,如果没有,酒楼老板可能会一直抵赖下去。
在从法院回来的路上,我和时福茂律师聊了一路。我告诉他,我很理解那些农民工,也不愿意拖欠他们的工资,因为我自己比他们还经常被拖欠工程款,有时候比他们还无助。每次最终也都要通过法律手段来解决。
时律师听完以后,说如果有需要也可以咨询他。后来我咨询过他很多次,他每次都很认真的和我解释。
现在的社会真的很需要他们这些人。不管是我拖欠别人工资的时候,还是被别人拖欠工程款的时候,我都很了解,我们工地上的人脾气不好、没文化,如果没有一些懂法律的人来指导、帮助,很容易就会发生打斗、冲突。
法律援助在帮农民工的同时,也是在帮我们。记者 王斌 杜晓 范传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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