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1日, 地处黄河入海口的山东垦利县检察院成功举办了该县第四届职务犯罪预防协会年会。记者了解到,与前三届年会不同的是,参加今年通讯员这次职务犯罪预防协会年会的会员代表,把书面座谈交流的空间让位于实地参观和评议,不但实现了会员单位之间的“互动”和预防信息的“共享”,而且加快了新型社会化预防协作机制的建设步伐,深受与会会员代表的好评。
据悉,该县职务犯罪预防协会始建于2008年10月。由该县检察院组织发起,渐已成为检察机关与社会各方面力量配合联动、群防群治的桥梁和纽带。现已发展会员单位40多家,涵盖了全县各司法部门、行政事业单位、乡镇街道、油田企业等重点行业领域。
记者通过查阅资料看到,几经修改完善的《垦利县职务犯罪预防协会章程》,共9章38条52小项内容,该章程对组织形式、活动开展、会员权利义务等规定的十分明确。其中将“研究职务犯罪发生原因、特点与规律,分析预防对策与措施”、“ 组织会员单位开展调查研究,总结推广预防职务犯罪经验和调研成果,进行业务培训、考察学习交流”以及“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举办法律专题讲座、法律咨询”等,列为协会的主要业务范围。
该院检察长刘忠太告诉记者:“多年来,我们围绕如何提高职务犯罪预防的社会化效应,以重点部门单位为‘点’,以系统行业为‘线’,来辐射和带动周围的‘面’,探索出这一相对松散型、多元化的协会管理模式,使职务犯罪预防出现了看得见、摸得着的社会效果。”
协会的生命力在于活动。今年以来,该协会在郝家镇、兴隆街道等四个镇、街道为400余名村干部作法律讲座4场,提高了群众利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从中,该院检察人员还获得有关部门领导职务犯罪线索2条。
在谈到该院查办和预防涉农职务犯罪工作时,该县县委书记韩利学告诉记者:“近年来,县检察院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在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积极探索预防职务犯罪的长效机制,为“黄蓝”两大战略的实施创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今年3月,该县投资金额超过10亿元的兴隆林场建设项目和该县永安镇6万亩土地综合整治社区安置项目开工建设。该院组织协会成员先后对项目进行同步预防,加强对这一工程项目的监管力度,确保了工程的规范招标、顺利施工、合格验收。期间,该院适时向项目建设主管部门发出书面纠正违法通知书2份,有效降低了职务犯罪行为的发生。
为做到内外互动,延伸效果,该院还通过协会活动听民声、解民情、纳良策。今年6月,该院分别组织10个企业、12个金融单位、乡镇、街道及相关涉农部门的会员代表,分析现阶段面临的主要困难,对检察机关服务大局提出了中肯的意见建议,为探索服务全县经济发展、服务金融安全、服务新农村建设的途径和方法做出有益尝试。
该县垦利街道办事处党工委副书记、纪工委书记盛焱对记者说:“我对检察院成立职务犯罪预防协会的做法,打心眼里高兴!这样的好形式为我们街道办事处党员干部时时提醒,时时接受教育,更加激励我们廉洁从政,执政为民,为父老乡亲多办实事、好事。”
“垦利县的职务犯罪预防协会通过开展活动,不仅丰富了预防的教育形式,而且很有特色,既凝聚了民心,又激发了我们献身油田、多为国家出好油的信心和斗志。” 地处该县的胜利油田胜利采油厂副书记、纪委书记宁志华对记者这样说。
“实践证明,作为预防职务犯罪的有效形式,协会的成立,既是我们县科学预测职务犯罪发展变化趋势,建立内部协调机制,形成监督合力,实行标本兼治的一项创新举措,也是我们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的成功实践。真可谓:小协会也有大作为。”该县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峰对协会这样评价说。
记者了解到,该县职务犯罪预防协会成立4年来,已在会员单位先后举办专题法制讲座54次,开展各种形式的警示教育活动173场(次),提供预防咨询服务498次;组织专题调研活动32次,印制会刊《预防信息》22期,出具《检察建议》38份;该院还开展行贿档案查询服务942次,涉及企业4361家,未发现行贿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