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经济建设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巨大成就,但因在社会建设领域特别是在改善民生方面的投入不足,使得各种矛盾和问题凸显,不利于社会的和谐稳定。加强社会建设已是当务之急。
深刻认识社会建设的必然性与重要性
我国已进入了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社会建设滞后于经济建设所形成的严峻挑战,就像“一条腿长、一条腿短”的人跑步,速度一快必然失去平衡,甚至“翻跟头”,应该引起我们的高度警惕。
放眼世界,经济建设与社会建设本是一个国家或地区的两个最基本的具有核心作用的结构体系。经济结构的变动调整绝不能“孤军奋战”,必然要求社会结构随之改革创新;社会结构的优化组合,又必然回过头来积极促进经济结构新一轮的变化和进一步的完善。
高度重视和不断强化社会建设,既是顺应世界历史发展潮流的正确选择,也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本质要求。
有效推进社会建设的几点建议
及时调整社会结构。社会结构,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的各种社会力量在占有生存资源与发展机会过程中所形成的相对稳定的关系格局。由于社会结构的活动主体是最具能动性的人,而社会结构的活动内容又是最具敏感性的民生问题,故能否随着经济结构的变化而及时调整和不断优化成一个科学合理的结构,不仅关系到社会的安全稳定与良性运行,更关系到国家在历史发展阶段中的顺利转型。因此,一要坚决抑制阶层分化的破坏性基因。任何社会都会出现正常的阶层分化,但不能演化为破坏性的“癌变”基因。二要逐渐扩大中产阶层的群体规模。据调查分析,当前中国的适龄社会人口中,富人约占0.9%,中产阶层占22.1%,低收入者和穷人占77%。这与公认的“橄榄形”社会阶层结构差距很大。必须不断扩大中产阶层的比重,让他们成为公民社会的中坚力量和维护稳定的主要基础。三是不断改善底下阶层的社会地位。增加其占有生存资源和把握发展的机会,使他们时刻感觉到社会在关心和帮助他们。四是营造让不同阶层和谐共存的生态环境。要通过制度建设让各阶层能够在社会中安分自律,切实做到为官清廉、为学气正、为富有仁、为民守法。彼此之间努力减少隔阂、加强沟通、缓解矛盾、形成和谐共处。
高度重视社会流动。社会流动是指社会成员从一种社会地位转移到另一种社会地位的社会现象。在贫富分化与阶层分化的社会里,建立一种畅通的流动渠道,是缩小贫富差距与整合社会阶层的重要机制。只有建立起合理的社会流动机制,才能不断满足人们自由选择生存资源和把握发展机会的合理要求,才能有效地实现人力资源的科学配置。更重要的是,一个正常的社会流动机制能够不断地给人带来希望。人总是在希望中生存,希望不仅能够使人产生克难奋进的动力,也能够让人保持冷静处事的理性,从而使整个社会既充满活力又和谐稳定。因此,一要加快城镇化发展,满足农民“城市梦”。由于城乡二元结构坚冰难破,已进入城镇的绝大多数农民工并未充分享受城镇居民的同等待遇而无法真正地融入城镇。二要加大政策扶助,保障充分就业。扩大就业渠道,帮助社会弱势群体实现充分就业。三要改革人事制度,扩大上行通道。要打破阶层结构中僵化的“龙生龙、凤生凤,老鼠生儿打地洞”模式,通过政策引导与干预,尽量满足下层社会群体向上层社会流动的愿望。同时,要积极探索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各层次干部选用制度的改革,形成面向社会公开、公平、公正的选人用人机制。
稳妥发展社会组织。大力培育非政府组织,充分发挥他们在依法治理社会过程中的积极作用。一是实现“小政府、大社会”的管理转型。政府要明确自己的边界与位置,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在经济建设、社会建设中的积极性与创造性。二是推进“社会化、民间化”的体制改革。彻底实现政企分开和政事分开,让社会组织真正融入社会、回归民间。同时,政府要为社会组织的成长创造宽松的制度环境和运行空间。三是执行“自组织、严监管”的方针政策。所谓“自组织”是指群众为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促进社会的互助和融合,自觉自愿地组织起来的富有自主性的社会团体。一方面,政府在给予信任和尊重的同时还要严格监管,决不放任自流;另一方面,社会组织要加强自身建设,真正做到有人办事,有钱办事,依法办事,公平办事。
积极协调利益关系。一是建立科学合理的诉求表达机制。使社情民意能够顺畅地反映到政府有关职能部门。二是建立平等对话的沟通协商机制。建立新形势下的劳资之间、干群之间、阶层之间、群体之间的平等对话协商机制。三是建立社会冲突的调解处置机制。
不断强化基层政权。“高楼万丈平地起”。广大农村和城镇社区既是国家的经济基础、政治基础,更是重要的社会基础。基础不牢,就势必地动山摇。因此,一要尽快增加对基层组织的财政转移支付。我省目前农村行政村与城镇社区的财政转移支付额度平均约为2万元,为2002年农村税费改革时核定的标准,多年来几乎没有任何变化。在集体经济长期缺失的条件下,已不能维持正常运转。无钱办事的困难不解决,基层党组织与基层政权的“腰杆子”就硬不起来,基层的社会建设就无从谈起。二要加强对广大农民群众的思想政治教育。农民是社会弱势群体,大力支持与竭诚帮助他们是政府不可推卸的神圣责任。要不断消除他们的小农经济意识与单打独斗的落后行为,正确引导他们团结起来,真正成为新农村建设的主人。三要创新基层社会自治的体制机制。让农村和社区真正实现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广泛参与、和谐共处的治理局面。
大力推进社会保障。“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但是,如有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作后盾,人们在灾害面前就会镇定自若而无后顾之忧。因此。一要加快建立“矮门槛、低费率、广覆盖”的社会保障体系。各地应结合具体情况,先把基本养老、基本医疗、社会救助三大体系构筑起来,让所有的地区、个人和群体遭遇到困难时都能获得及时救助和服务。二要破除二元社会结构,逐步实现在社会保障制度面前人人平等。逐渐改变过去因参保者身份与行政区划的不同而标准各异、互不融通的模式,不仅要通过统一的缴费与发放水平将全国五花八门的保障体系编织成一张“通网”,而且还要将国家公务员与“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平等地接纳进来,从而推动劳动力要素的自由流动。三要不断扩大社会保障体系的功能范围。以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为基础,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重点,以慈善事业、商业保险为补充,积极探索和努力扩张社会保障体系新的功能范围、渠道、作用。如发展残疾人事业,强化防灾减灾工作,完善廉租房制度,帮扶困难家庭等等。
(作者:宋亚平 湖北省社科院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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