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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规范司法审务礼仪 法官不得染彩发剃光头

2012-09-10 08:41:14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法制日报 

    《河北省人民法院司法礼仪规范》正面向社会征求意见。规范对法官、执行员、书记员、司法警察和行政人员等主体的司法礼仪进行了详尽规定,预计于10月1日起试行。

    据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负责人介绍,规范中的司法审务礼仪最受社会关注,涉及立案、调解、庭审、执行和接访等各个环节。其中规定,在立案庭和审判庭应该设立无障碍通道,对老弱病残孕等优先接待,必要时提供上门立案服务等。

    在庭审过程中,规范要求法官庭审询问时应语气平和,不得用带有倾向性的语言进行提问。要“认真、耐心地听取各方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发言”,“不得随意打断、制止当事人的发言”。规范还特别规定法官不得酒后开庭,开庭时不得有翻阅无关资料、使用通讯工具等不雅行为。

    对司法人员平时的仪容仪表,规范规定不得染彩发、浓妆艳抹,不得蓄胡须、剃光头,不得戴有色眼镜,不得文身、涂染彩甲等。非执行公务时,禁止着制服出入宾馆、饭店等休闲娱乐场所。(记者马竞)

[责任编辑:季上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