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重庆市始终把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摆在全市普法工作的重要位置,广泛深入地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在提高青少年法律素质、增强依法维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
据悉,近年来,重庆市不断推进“一抓手三试点”,巩固学校法制教育主要阵地。根据青少年成才成长的特点和规律,以推进青少年法制教育计划、课时、教材、师资、经费“五落实”为抓手,实施了“小班”法制教学、教职员工法制理论考试和学生法制课考试三项试点工作,积极构建由浅入深、循序渐进、有机统一的课堂法制教育体系,有效发挥了学校在青少年法制教育中的重要作用。在实际工作中,把加强青少年的法制教育作为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纳入了大中小学的教学计划;扎实做好了全国青少年“六五”普法统编教材的推广普及,各区县还组织参照编写了符合自身实际的法制教育读本;将法制教育纳入全市教师任职培训、岗位培训、继续教育的重要内容,并在全市评选推广了一批优秀法制教育教案;全面落实了每月两节法制课,全市中小学年均上法制课两万多课时,受教育学生达100多万人次。
其次,着力打造“一骨干三平台”,构建学生法制教育多元格局。目前,重庆市聘请法制副校长达6000多名,覆盖了90%以上的中小学校,正向着每一所学校配备1名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的目标推进。同时,重庆市致力整合各种社会资源,打造了司法、社区和家长三大法制教育平台,进一步拓展青少年法制教育途径。重庆市利用司法资源,依托监狱劳教场所,建立了3个市级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在涪陵劳教戒毒所建立了主要面向青少年的禁毒教育基地,接待青少年达年均15万人次以上,走进校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和法制文艺汇演年均近百场次,对预防和减少在校青少年违法犯罪起了重要作用。重庆市依托社区资源,开展“代理家长”、“结对一帮一”、“亲情面对面”等法制帮教活动,建成农村寄宿制学校2107所、校外托管机构1813家、“留守儿童之家”4028个,动员组织2.2万名农村“五老”担任留守儿童“代理家长”,结对关爱留守儿童2.5万余名,为社会闲散青少年、进城务工子女、留守儿童等特殊青少年群体的健康成长,提供了更全面的法治关爱和呵护。
此外,深化“一创建三举措”,营造学生健康成长法治环境。重庆市坚持普治并举,大力深化依法治校示范学校创建,把“依法治校”与平安建设、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精神文明创建结合起来。目前,已创建市级以上“依法治校示范校”达129所,并将“依法治校示范学校”创建纳入了新启动的民主法治“五百”示范工程,进一步提出了100所学校示范点的创建目标。记者 于呐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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