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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门源打造三大司法模式创新社会管理

2012-09-06 11:11:02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青海新闻网 

    今年,青海省门源回族自治县司法局结合实际,将创新社会管理作为创先争优活动的突破口,从注重人民调解、社区矫正、法律援助等方面出发创新管理方法,着力打造和运行“三大模式”,力求社会管理创新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深入推进“行业+专业”的人民调解模式。不断强化与部门间的协作和配合,与县法院配合建立诉前人民调解室,与信访部门配合建立信访纠纷调解室,与民政部门配合建立婚姻纠纷调解室,与交通部门配合建立交通事故纠纷调解室,构建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机制,形成各部门共同参与、多种职能协调联动、一个平台综合服务的矛盾纠纷处置新模式,有效化解了各类矛盾纠纷,提升了社会管理工作水平。截至目前,已接待群众来访388余人次,受理申请调解各类交通事故纠纷案件7件,调解成功5件。

    积极推行“专职+志愿”的社区矫正模式。认真贯彻落实“宽严相济”的刑罚执行政策,当好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排头兵”,在组织、队伍、制度上不断探索,健全工作机构、完善工作流程、规范档案管理,采取“专门机关与群众路线相结合、司法所专职工作人员与社区矫正志愿者相结合”的工作方法,建立了“专门工作人员—社区矫正志愿者—服刑人员”的监控管理链,形成“四抓四到位”制定矫正个案、“听声见人”完善跟踪管理、“督促劳动”实现社区改造、“因人施矫”提高矫正效果”的模式,并邀请浩门农场心理矫正师不定期开展社区服刑人员心理矫正辅导等措施,有效推进社区矫正工作深入开展。截至目前,在册社区64名矫正人员,无重新违法犯罪。

    建立健全“网络+专线”的法律援助模式。围绕推进改善民生、提升幸福指数、维护群众权益的目标,积极引导法律援助工作者面向基层、面向群众开展法律服务。建立健全“一县一厅(法律服务大厅)、一乡一站(法律援助工作站)、一村一员(法律援助联络员)”的法律援助网络体系建设,不断完善“148”法律服务专线作用,深入推进法律援助便民服务主题活动,积极开辟法律援助“绿色通道”,不断拓宽法律援助申请渠道,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使困难群众得到及时有效的法律保护。截至目前,全县共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30个,法律援助联络员129人,接待来访咨询679人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50件,挽回经济损失200余万元,为保障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提供了法律保障。 (作者:何辉年 赵力莉)

[责任编辑:闫天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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