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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思明区创新特殊人群管理 筑牢平安幸福基石

2012-09-04 15:38:50 http://www.chinapeace.gov.cn/ 来源:厦门日报 

    对社区矫正人员和刑释解教人员的监管和帮扶是否到位,直接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多年来,在(厦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思明区司法局围绕建设“幸福思明”、打造“五个厦门”的工作大局,“因地制宜”探索具有思明特色的社会特殊人群管理之路,逐步建立起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的“思明模式”,社区矫正人员重新犯罪率和刑释解教人员重新犯罪率均控制在全省平均水平之下,为思明区在全市综治考评中“八连冠”做出了积极贡献。

    开特殊人群“心墙”

    特殊人群要回归社会,首先要过的就是两道 “心理关”:一是自身导致犯罪的人格和价值观亟待矫正;二是身为“阶下囚”的心理落差和自卑感。要在这两堵“心墙”上凿开突破口,对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者来说,既是关键,又是难点。

    杨鹏(化名)因非法经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刚接受社区矫正时,杨鹏内心出现落差。工作人员为卸解杨鹏的心防,开始了一场以柔克刚的无声“进攻”。每一次矫正活动,司法所工作人员总是特别找杨鹏“聊天”,进行法律知识的普及,鼓励他坚定信心。每一次谈话后,杨鹏总能收获良多。现在,杨鹏已告别刚入矫时的心中阴霾,努力学习法律知识,还向司法所工作人员打听自己该学习哪些工作技能,为结束矫正后的生活积极做准备。

    由心入手,打破心墙,思明区不断积极探索社会特殊人群监管、帮教的新方法、新思维,建立起了适合本区区情并极具借鉴意义的“思明模式”。思明区司法局首推“政府购买社会专业服务”模式,依托社会专业心理咨询机构及其专业心理咨询师,成立思明区社区矫正心理辅导中心,对社区矫正人员开展心理矫正工作,努力建立和完善“心理健康教育-心理咨询-心理治疗”三个层次的心理矫正模式。

    各司法所也充分调动辖区资源,结合辖区实际,积极开展心理矫正工作。如鹭江司法所在社区设立“民意倾谈室”,针对个别刑释解教人员无法适应现有的生活环境、存在仇视社会的心理等情况,邀请心理专家面对面进行心理辅导,消除其心中的负面情绪。开元司法所特邀笔迹心理专家“坐诊”“悄悄话室”,运用笔迹练习达到矫正社会特殊人群心理的作用,促使刑释解教人员转变思想观念,尽快融入社会。

    依托社会力量,思明区还在培养许多各具特色的帮教安置组织,在利用社区资源关心特殊人群方面处处可见人文关怀的力量。文灶社区建立“党员帮扶基金”,用于支持和扶助包括刑释解教人员在内的社会困难群体。湖光社区成立“老民警服务队”,发挥退休老民警自身的专业优势,定期入户走访社会特殊人群,落实一对一帮教工作。筼筜街道一里社区9名退休老妈妈自发成立“爱心妈妈帮教队”,用爱心、诚心、耐心感化社区17名吸毒青少年。

    用“情”感化 人文关怀遍及特殊人群

    对于社区矫正人员和刑释解教人员,在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者眼里,有时候挽救的对象不仅仅是一个人,同时需要帮助的还有他的亲人和家庭。

    秉持这样的理念,思明区司法局坚持“特殊人群无小事”原则,定期上门家访,与社区矫正人员和刑释解教人员“零距离”接触、“面对面”交流,及时掌握他们的思想动态,用实际行动帮助他们尽快回归社会。

    张明(化名)曾有一个幸福的家庭。1999年,张明在朋友的怂恿下开始吸毒,第一次从戒毒所强制戒毒出来后,张明又复吸了。第二次被送进戒毒所后,张明的妻子离家出走,年幼的女儿只能靠亲戚接济生活。

    再次从戒毒所出来后,社区帮教人员主动找上门,让张明下定决心戒断毒品,并为他解决家庭生活上的困难。在爱心行动的感召下,解决了家庭后顾之忧的张明更坚定决心,因为在戒毒治疗上表现优异,他还得到了街道的奖励。

    张明的例子是思明区众多接受社区帮教人员的一个缩影,相关部门付出的努力远不止如此。思明区司法局在落实特殊人群管理上一直遵循着“三帮”政策——

    一,帮解决技能培训。建立“思明区启航就业技能培训中心”,先后组织106人次社区矫正人员和刑释解教人员参加劳动技能培训。

    二,帮解决落实就业。建立、完善社会特殊人群就业服务制度,为社会特殊人群提供职业指导、职业介绍等技能培训前和培训后的配套服务。几年来,思明区先后有191名刑释解教人员走上自食其力道路。开元司法所与大科机械有限公司成立了“如愿就业帮扶基地”,鹭江司法所与品冠园海鲜酒楼成立了“鹭江街道刑释解教人员回归驿站”,帮助社会特殊人群解决就业问题。

    三,帮解决生活困难。积极协助符合条件的社会特殊人群申请“低保”、申请街道的困难补助金、向街道“爱心超市”申领生活必需品、申请廉租房等,为符合条件的社会特殊人群提供法律援助。2007年以来,共有188名暂时无法就业、家庭生活困难的刑释解教人员和社区矫正人员按城区最低生活保障获得救济。

    以“严”管理

    宽严相济理念贯穿全程

    2012年1月13日下午,在嘉莲司法所召开的社区矫正工作会议上,叶某、易某、林某等三名社区矫正人员,因2011年社区矫正过程中有未经请假擅自外出记录,被司法所给予警告处分,并被送达社区矫正人员惩处通知书。

    该事件是思明区在社区矫正工作中推行宽严相济、恩威并施理念的具体实践!作为刑罚执行政策的一种,社区矫正仍然是对罪犯的监管、教育和改造,要让被矫正人员从心底里明确自己仍然是有罪之身,要有“罪人身份意识”,要有“服刑规则意识”,要有“感恩意识”。

    为此,思明区司法局在探索实践中,向科技要警力,向制度要效率,逐步建立起“三访四帮”、“听声见人”、“督促劳动”、 “因人施矫”、“全面衔接”、“动态管理”、“分类帮教”的规范管理社会特殊人群的科学机制。

    向科技要警力,该局借助社区矫正信息管理平台、社区矫正人员手机定位系统等信息化应用,准确、及时掌握全区社区矫正工作动态,对社区矫正人员实施有效的区域监管、警示告知、信息交互、档案管理、考核管理和决策分析,有效解决了管理人员少,被管理对象多、监管区域广而分散的问题,实现了对社区矫正人员“接得进、管得住、矫得正”的工作目标。

    向制度要效率,该局严格落实社区矫正人员各项日常监管制度,全区建立了一批社区矫正人员社区服务基地并聘请基地所在单位的工作人员作为行为矫正辅导员,采取“定量不定次、定点不定时”的方式落实社区矫正人员社区服务教育改造。对刑释解教人员坚持全面衔接、分类管理。加强与监所的衔接,做到重点帮教对象100%衔接。制定了《思明区刑释解教人员分类帮教办法》,将全区在帮刑释解教人员按风险评估划分为三类管理,实现了针对式、贴近式、跟进式的精细化监管。(记者 林雯 通讯员 陈雅琪)

[责任编辑:徐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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