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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医改,在探索中稳步前行

2012-09-04 14:40:48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人民网 

    大病保险:解决因病致贫及因病返贫问题

    近年来,随着我国全民医保体系的初步建立,截至2011年底,城乡居民参加三项基本医保人数超过13亿人,覆盖率达到了95%以上,老百姓看病、就医有了基本保障,政策范围内的报销比例也在不断提高。其中,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参保(合)人数达到10.32亿人,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达到70%左右,但是,对很多老百姓(尤其是对农村人口、无业人员)来说还是相当困难,特别是一些重大疾病治疗药物不在报销范围内,所以,“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现象在现阶段仍然比较突出。

    2012年8月30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卫生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民政部、保险监督管理委员共同出台了《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这是大病保险是全民医保体系中新设计的一类补充保险。“大病保险”的保障对象是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的参保人,所需要的资金从城镇居民医保基金、新农合基金中划出,不再额外增加群众个人缴费负担。

    国务院医改办公室主任孙志刚指出,目前我国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的保障水平还比较低,比较突出的问题是患大病发生高额医疗费用后个人负担仍比较重,存在“一人得大病,全家陷困境”的现象。而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是在基本医疗保障的基础上,对大病患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给予进一步保障的一项制度性安排,可以进一步放大保障效用,是基本医疗保障功能的拓展和延伸,是对基本医疗保障的有益补充。开展大病保险,对城乡居民因患大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给予报销,目的就是要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使绝大部分人不会再因为疾病陷入经济困境。

    此外,“大病保险”中的一大亮点是:大病保险补偿实际支付比例不低于50%;按医疗费用高低分段制定支付比例,原则上医疗费用越高支付比例越高。随着筹资、管理和保障水平的不断提高,今后还将逐步提高大病报销比例。也就是说,个人不用再额外缴费,并且原则上医疗费用越高报销越多。

    结语:

    回顾十年的医改之路,我们诚然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但不可否认也存在着各种问题,如何让老百姓真正享受到医疗体系所带来的便利,这依旧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民生问题。

    2012年3月,国务院出台《“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暨实施方案》,为人们指明了方向。今后4年,医改财政投入力度、强度将高于2009年至2011年的投入水平,全民医保建设、基本药物制度巩固、公立医院改革成为改革的三大重点。(记者 许晓华)

[责任编辑:徐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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