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恩来总理一生严于律己,廉洁奉公,不仅是党风的楷模、治国的典范,更是治家的榜样。在其总理生涯中,他给亲属制订了“十条家规”,即晚辈不准丢下工作专程来看望他,只能在出差顺路时来看看;来者一律住招待所;一律到食堂排队买饭菜,有工作的自己买饭菜票,没工作的由总理代付伙食费;看戏以家属身份买票入场,不得用招待券;不许请客送礼;不许动用公家的汽车;凡个人生活上能做的事,不要别人代办;生活要艰苦朴素;在任何场合都不要说出与总理的关系,不要炫耀自己;不谋私利,不搞特殊化。
按理说,作为一个大国的总理,每天日理万机,有很多大事、要事处理,对于亲属们日常生活中的一些小节问题,本无须小题大做,有太多计较。然而,周总理却偏偏要“斤斤计较”,给亲属们订立了“十条家规”来规范和约束他们的行为,不许其谋取半点私利,不许其享有任何特殊照顾。他对亲属如此严格要求,严格管理,着实难能可贵,令人敬佩。显然,这“十条家规”不仅是周总理高尚人格的真实写照,更展现了共产党人处理家国关系的崇高境界,尤其值得领导干部学习和借鉴。
家规,顾名思义,就是指家庭成员必须遵守的一种行为规范和行为准则,它规定了家庭成员哪些事能做,哪些事不能做,从而有利于塑造其良好品行。古人云:“不以规矩,不成方圆。”国有国法,才能长治久安;家有家规,才能教子成才。因此,从古至今,许多贤德之士都非常重视立家规来教育子孙。作为党员领导干部,手中或多或少掌握着一定的权力,要避免权力滥用,既要管好自己,以良好的作风言传身教,更要对亲属们严格要求,严格监督,过好“亲属关”,这样才能真正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
然而,在现实生活中,少数领导干部却忽视了家规的作用,自认为订立家规是多此一举,毫无必要。因此,在对待自己亲属的问题上,就肆意放纵他们,不仅对他们的不当行为和错误做法不教育制止,反而包庇袒护,甚至放任自流,结果让感情代替原则,让公心让路于私情,把人情凌驾于人民利益和党纪国法之上,不惜利用自己的身份地位,滥用手中的权力,以身试法,为亲友谋取非法利益提供庇护。这样一来,既害了自己的亲属,也让自己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纵观近年来那些被查处的贪污腐败分子,因为受家风不正、亲属拖累之害而腐败堕落的官员不乏其人,教训可谓深刻。
家风连着党风,家风关乎形象。领导干部能否管好自己的亲属,不仅关系到领导干部的自身形象,更关系到党在群众心目中的形象以及党群干群关系,是一个关系党的事业兴衰成败的原则性问题。因此,作为领导干部,在处理亲情与党性的关系问题上,不妨学学周总理,也给自己的亲属来个“约法三章”,在亲属问题上有向私心私情开刀的勇气,经常给他们敲敲警钟,教育其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对他们的错误不娇纵、不袒护,努力以自身的模范行为来影响他们,消除其头脑中的特权思想,从而营造良好的家风,让自己过好权力关和亲属关,做一名合格的共产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