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安网 > 公众版> 地方动态> 山东

潍坊潍城:四项措施防范文书制作出错

2012-08-31 10:05:20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检察日报 

决不让“带病”的法律文书出门

潍坊潍城:四项措施防范文书制作出错

    8月13日上午,在山东省潍坊市潍城区检察院公开公示栏上,张贴了一份遗漏“被害人”称谓的文书,该院检察长朱国宝在此份文书上批示:此问题在7月的个案质效考评会上已提到,现该份文书出现同样错误,应深刻查找问题存在的原因!

    这份法律文书成了潍城区院差错文书的“第一晒”,在全院干警中引起强烈反响。

    “法律文书是检察院的门脸,制作文书应当严格对待,不能以放弃文书制作质量来追求工作效率!”这是朱国宝在今年7月26日个案质效考评会上对法律文书制作点评的开场白。他专门从档案室调阅了2012年上半年的184份各类法律文书并进行检阅,从中找出具有代表性的问题40多条,分类整理,形成书面讲义,在该院举办的“检察长讲堂”上给全体干警上了一堂“保障法律文书质量是责任”的课。为引起重视,提高法律文书制作质量意识,该院党组决定今后将对这些问题纳入检务督察“问题库”,作为个人年底评先评优参考依据。

    “决不让‘带病’的法律文书出门!”这不仅仅是一句口号,潍城区检察院采取了四项措施防范文书制作出现差错问题:首先是严格规范文书格式。按照高检院法律文书制作要求,对文书的文号、字间距、格式、印刷标准等进行统一规范。其次是建立文书校对制度。要求承办检察官将法律文书统一发至文印室打印样本,送科室负责人、分管检察长审查,分别签名确认后方可正式打印,并留一份报送检务督察室,做到实时监控。第三是公开“晒”瑕疵文书。在专线网主页设置“公开展示栏”,将无瑕疵规范的文书和有瑕疵不规范的文书同时“晒”,形成鲜明对比,激发干警改正的内在动力,达到警示、纠错的作用。最后是将文书差错纳入检务督察“问题库”。每月召开一次案件质量评查会,在会上由检务督察委员会的委员们审核当月法律文书,对出现的错误汇总后纳入“问题库”,并予以通报,与年底个人评先评优相挂钩。(记者卢金增 通讯员田艳艳 李润洲)

[责任编辑:季上平]
相关报道

·河南检察机关:智能校对系统“体检”法律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