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晓海
近来西方国家频频打着“民主”的口号抨击中国,认为中国的社会政治体制不够完善,缺乏民主。那么,西方国家口中的民主究竟是什么,西方民主对于中国社会主义建设会产生哪些影响,本文就以马克思主义作为指导思想对西方民主的论调展开讨论。
“民主”的定义
马克思主义认为,民主就是人民当家作主。人民不仅能够自己管理自己,而且能不断以民主制度来推动自己创造力的发挥。“民主制度有的特点,就是国家制度无论如何只是人民存在的环节”,“不是国家制度创造人民,而是人民创造国家制度”。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中就指出,民主这个词,在德语里的意思是“人民当权的”。
而在西方国家,出于对自身阶级利益的需要,“民主”这一概念被西方学者所下的定义却是五花八门的。“民主一类词语不仅没有公认的定义,甚至建立这种定义的努力也会遭到各方的抵抗……任何政体的捍卫者都声称他所捍卫的是民主政体,深恐民主一旦同任何一种利益挂钩,便有可能使他们无法去利用它。”① 同时,不少西方学者对民主的解释都脱离了阶级性分析,他们眼中的“人民”只是空洞的“每一个人、大部分人、大多数人”。但是马克思主义告诉我们,人民从来就不是抽象的,而是具体的。人民不是一个简单的数量概念,而是一个具有阶级性的概念。西方学者看不到这一点,或者不愿意公开承认这一点,也是人所共知的。
“西方民主”的实质
二十世纪以来,西方政坛由于政治的社会化与政治权力的资本主义私人占有之间的突出矛盾,使得西方资本主义民主制度的弊端暴露的越来越明显——生产资料的私有化决定其政治权力只能由少数资本家私有。这样一来,所谓西方民主成为大多数人民的民主的伪善性就暴露无遗了。
这时西方学者制造出许许多多的民主理论,亦使人眼花缭乱。但只要用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加以分析,可以看出其中的关系和实质——西方民主理论充斥着虚伪性和迷惑性。当然其中也参杂了一些有价值的思想,但是,它的本来面目却是空洞的,因为“西方民主”否认“民主”是具有有阶级性。西方民主附在民主理论上的神秘色彩和笼罩在民主理论上的迷雾,使得民主仅仅是成为了它们的标榜自身的工具,丧失了民主的真谛。
尽管西方民主理论的多样化是一个客观存在,不同模式的民主理论之间存在着密切的关系,互相影响,互相渗透,但决不能把西方学者的民主理念及所倡导的价值观念等同于西方民主政治的现实。因为西方民主理论与其现实之间存在着巨大的鸿沟,正如马克思在《路易?波拿马的雾月十八日》中指出的那样:“宪法的每一条都包含着自己的对立面,包括自己的上院和下院:在一般词句中标榜自由,在附带条件中废除自由。”马克思讽刺了西方政治家高喊自由民主,却在其现实制度中给予废除。②
“西方民主”何以频频抨击社会主义民主
许多西方学者都把西方社会多党制议会制的机制看作是民主的源泉,而把社会主义民主看作专制主义的代名词。显然,这是用西方的民主模式、价值观念作为衡量标准,是“西方中心论”思想在作祟。西方学者建构各种民主理论来反对社会主义制度和共产主义制度。他们把西方的价值观作为判别世界政治体制是否民主的唯一标准:凡是搞议会制、三权分立、多党制的国家就是“民主国家”;凡是搞社会主义制度、共产党领导的国家就是“独裁、专政国家”。显然,这个标准是十分荒谬的。
长期以来,西方民主理论攻讦马克思主义的民主集中制理论的步伐从未停止。它们既制造马克思、恩格斯与列宁在民主集中制上的对立,又制造列宁与斯大林在民主集中制上的对立,并乐此不彼。其实追溯其本源我们会发现,西方国家大谈“民主”其最终目的就是为了混乱社会主义民主概念,扰乱社会主义价值观,从而遏制社会主义的发展。面对“西方民主”在意识形态上的思想攻势,我们更应擦亮眼睛,保持清醒的头脑,看清其本质与深层目的,不能被其误导。
资本主义民主制度的内在矛盾决定了它必将被社会主义民主制度所代替。社会主义民主是政治民主的历史最高形式。社会主义民主同民主的以往同类型的原则上质的区别在于民主制度、法律和其它民主权力在内容和形式上的一致性,其结果是:政治权利和自由的现实性、有保障性和充分性;政治权利与自由同社会经济及文化权力的有机统一;公民权利与责任的统一;代表机构的全权;少数服从多数原则的现实性;各民族权利平等,建设在社会主义经济基础上的政治生活的其它制度和准则,等等。③
参考文献:
①《民主》,作者〔英〕安东尼?阿布鲁斯特;
②《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版第1卷;
③《20世纪西方民主理论论析》评介,作者赵智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