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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高院院长:抓好少年审判 推进稳疆兴疆

2012-08-30 14:53:58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人民法院报 

抓好少年审判 推进稳疆兴疆

——访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乃依木·亚森

    近年来,新疆法院不断推进少年审判工作创新,当前少年犯罪刑事案件同比下降,凸显成效。近日,记者就少年审判工作采访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乃依木·亚森。

    记者:在新疆大建设大开放大发展的新阶段,新疆法院少年审判是如何跟进和创新的?

    乃依木·亚森:全区法院少年审判坚持改革创新,切实服务于稳疆兴疆和富民固边,取得了成效,各有特色。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会同乌鲁木齐市团委、妇联、教育局等部门,建立社会调查员制度,对未成年被告人的性格特点、成长环境、现实表现等情况进行调查,为法院准确量刑提供依据。克拉玛依市两级法院确立“三接触”、“三注重”、“三贴近”原则,庭审前与未成年人接触、与家长接触、与学校老师接触;庭审中注重庭审气氛、注重失足未成年人情绪、注重诉讼参与人帮教作用;庭后回访贴近实际、贴近社会、贴近失足未成年人生活。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法院启动法律专业在校大学生参与未成年人社会矫正帮扶志愿者行动,结对帮扶矫正,提高了帮扶教育的实效性。焉耆回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推行婚姻家庭案件心理干预制度,专门聘请心理咨询师,指导婚姻家庭案件当事人解决心理问题,使一些濒临解体的家庭破镜重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人民法院在审理涉及抚养费、变更抚养权等案件中,增加亲情教育环节,为每位孩子家长送上一份粉色纸打印的“温馨寄语”,唤起为人父母的责任感。昌吉市人民法院定期选取典型案件组织青少年旁听庭审,同时加大少年审判宣传力度,遴选校园典型案例,用公开信的方式向辖区中小学发放,提高学校和在校学生的防范意识,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教育效果。

    记者:建设“和谐新疆”,怎样才能更好地履行少年审判职责?

    乃依木·亚森:少年审判与新疆长治久安紧密相连。一直以来,境内外敌对势力图谋抢夺青少年教育阵地,危害社会安宁。要进一步强化对未成年罪犯等特殊人群的管理,做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各级法院都要充分发挥派出法制副校长作用,定期开设法制宣传课,组织青少年旁听未成年刑事案件庭审,把常态化预防犯罪和社区矫正制度坚持下去。

    记者:如何延伸审判职能、继续开展社会管理创新?

    乃依木·亚森:要站在实现新疆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的高度,加强社会管理创新、关注青少年健康成长。要更加关注流浪儿童、留守儿童、失学儿童以及网络成瘾青少年等犯罪的成因和特点,提出预防青少年犯罪对策和矫治的司法建议。应加大与教育、卫生、共青团、妇联及其他社会团体组织的联系与协作,建立相互配合、互动的工作制度,共同关心青少年健康成长。(记者 王书林 通讯员 刘 琼)

[责任编辑:庞佑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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