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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临淄法院专项清积成效显著

2012-08-30 14:39:12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人民法院报 

    近日,在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人某农村信用社负责人办结案件款过付手续后仍难以平复激动的心情,他没有想到十几年前的一起老案子终于执结。案件的执结,得益于临淄法院开展的涉党政机关执行积案专项清理活动。

    该案是某农村信用社1996年申请执行某化工厂和某乡政府借款担保纠纷案件。在被执行人中,某化工厂早已倒闭,某乡政府也已撤销,案件难以执行并成为历史积案。针对这一情况,临淄法院执行人员决定执行原乡政府与另一镇政府合并成立的某街道办。执行人员经多方做工作,终于促使街道办同意履行连带责任,一次性支付案件款30万元,申请执行人放弃其他执行申请。

    “执行难”一直是困扰法院执行工作的顽疾,涉党政机关等特殊主体的案件执行难度更大。临淄法院多渠道、全方位加大执行力度,重点突击、逐案消化,11件涉党政机关执行积案全部执结,结案标的额450万元。

    在专项清理活动中,临淄法院对辖区内积案进行全面排查,摸清底数,逐案分析、确定人员、落实责任、限定执结期限并建立台账。针对积案情况,确定清理活动的总体工作思路:把握好法律和政策的界限,讲求方法,用足用好法律手段,对拒不执行或拒不协助执行等违法行为,坚决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对涉特困群体的案件,千方百计执行到位,最大限度地实现胜诉者的权益;加强与党政机关的沟通和协调,慎用强制手段,实现清理活动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统一;对于重点涉执信访案件,实行院领导包案制度。

    临淄区委对专项清理活动给予了高度关注和大力支持,区委政法委主持召开由相关部门及涉党政机关为被执行人的单位负责人参加的执行联席会议,提出将涉党政机关执行积案的执结情况和协同配合法院执行工作情况纳入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范围并作为有关领导干部年度考核、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为清理积案营造了良好外部环境。(于建军 于 建)

[责任编辑:季上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