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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医疗救助配套指引出台 因病致贫最高补4万

2012-08-30 14:43:44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大洋网-广州日报 

住院医疗救助

    含非本市户籍就读困难学生

    根据《广州市医疗救助试行办法》,以下对象可享受住院医疗救助:本市户籍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低收入困难家庭成员; “三无”人员或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社会福利机构收养的政府供养人员;持证重度残疾人员;在本市大中专院校就读的非本市户籍困难学生。

    该项目的医疗救助标准为:困难群众每一医疗救助年度的最高医疗救助金额为40000元(含住院、门诊特定项目、门特二次救助和门诊指定慢性病救助费用),当年累计,不跨年度使用。

    医疗救助年度的起止点与救助对象参加的城乡社会医疗保险(公费医疗)年度保持一致。

    救助对象未参加社会医疗保险的按城乡社会医疗保险年度计算。

    3年资助2亿元

    据了解,广州自2009年5月实施《广州市困难群众医疗救助试行办法》以来,截至今年8月,共资助367562人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助参保参合费用6206.58万元,医疗救助困难群众173259人次,共资助医疗费用近2亿元。

    市民欲了解更多《广州市医疗救助试行办法》、《广州市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试行办法》以及《广州市医疗救助指引》内容,可登录广州市民政局公众网或拨打市医疗服务中心救助咨询电话。(谭秋明)

[责任编辑:徐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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