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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医疗救助配套指引出台 因病致贫最高补4万

2012-08-30 14:43:44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大洋网-广州日报 

    《广州市医疗救助试行办法》和《广州市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试行办法》将于今年9月1日正式实施,配套出台了《广州市医疗救助指引》。记者昨日从广州市民政局获悉,过往三年,广州市共为市民群众医疗救助支付达2亿多元。

    因病致贫申请条件

    医疗费超收入六成

    记者昨日从广州市民政局获悉,随着两个新的《试行办法》推出,配套出台了《广州市医疗救助指引》。该指引包含了门诊医疗救助、住院医疗救助、其他人员医疗救助、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四个方面,分别陈述了不同医疗救助形式的适用对象、医疗待遇以及申请流程。

    其中,“其他人员医疗救助”即是专门针对因病致贫而推出的医疗救助项目。该项救助的适用对象为在定点医疗机构治疗疾病,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影响基本生活的本市城乡居民并同时符合以下两个条件的,可申请医疗救助:(一)在一个医疗保险年度内,在定点医疗机构治疗疾病,个人负担医疗费用超过其家庭总收入的60%或以上;(二)病人的家庭总资产值低于相同人数家庭总资产的规定上限。

    记者发现,从拥有2万元资产的单身汉到年人均收入15000元的6口之家,如出现因病致贫情况,都可以申请医疗救助。

    该项救助的医疗救助标准为:每一医疗救助年度的最高医疗救助金额为40000元,当年累计,不跨年度使用。而医疗救助待遇则为:住院、诊治门诊特定项目疾病,其城乡社会医疗保险起付标准和基本医疗费用个人自付部分由医疗救助金支付80%,个人负担20%。

[责任编辑:徐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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