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检察机关内部整合试点将由第一批的13个基层院扩大到30个。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敬大力要求,切实把内部整合改革试点工作引向深入,努力实现从“物理整合”向“化学整合”的转变,使之在实践中显现更好的效果。这是记者今天从湖北省人民检察院了解到的。
据了解,湖北编制在50人以下的38个基层检察院,内设机构基本在10个左右,“一人科”、“两人局”、“官多兵少”等现象极为普遍。为破解部门林立、相互掣肘、效率低下之症,2009年11月,湖北省检察院在13个规模较小的基层检察院开展内部整合改革试点。
作为全省检察机关首批13个试点单位之一,仅有47名干警的黄石市西塞山区人民检察院变10个内设科室为批捕公诉、职务犯罪侦查、诉讼监督、案件管理、综合管理5个部门。新设置的主办检察官岗位,直接对副检察长负责。20名中层干部从“指挥员”变成“战斗员”,走上办案第一线,一线检力增加48.6%。
“过去相对独立的反贪、反渎工作由职务犯罪侦查部统一承担后,办案力量大幅增加,职务犯罪案件当年判决率、大要案数分别上升15%、27%。”西塞山区检察院检察长李清丽说。
今年5月20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专程前往西塞山区检察院调研内部整合工作时指出,湖北省检察机关“小院整合”改革试点工作,符合检察工作的规律,符合今后发展的方向,符合基层检察工作实际。
湖北省检察院政治部主任金鑫介绍说,在地方党委的支持下,目前,13个试点院共合并内设机构105个,一线检力由改革前的38.6%提高到87.2%,监督立案数同比上升20%,纠正漏捕率、追诉率同比上升19.4%,书面监督纠正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同比上升400%。(记者胡新桥 见习记者刘志月 通讯员段军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