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贵州省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国务院戒毒条例》和《贵州省禁毒条例》,紧紧围绕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破解禁毒工作难题,创建了以“就业安置”为核心,以“阳光企业”为载体,集“生理脱毒、身心康复、就业安置、融入社会”四位一体的社区戒毒、社区康复“阳光工程”新模式。 2011年6月14日,国务委员、公安部长孟建柱在贵州省调研工作时,深入贵阳市云岩区“阳光生产就业基地”调研,对贵州省安置戒毒康复人员就业的做法给予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亲自总结了“四位一体”的工作模式。他指出:“三位一体”的戒毒康复模式,加上贵州的“就业安置”就是“四位一体”的挽救戒毒康复人员工作模式,阳光生产基地搞得非常好,为戒毒康复人员提供了一个找回自我、找回自尊、找回自信的平台,消除了社会对他们的歧视,体现了他们的价值、增加了他们的信心和自尊,更好地促使他们回归社会,这是社会管理创新的一个探索,要认真总结、向全国推广”。
2011年11月29日,国家禁毒委在贵州省贵阳市召开全国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现场会,总结推广贵州“阳光工程”建设经验。
贵州省“阳光工程”建设得到了全国禁毒同行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人民日报、新华社、中央电视台、法制日报、人民网、人民公安报和贵州日报、贵州电视台等省内外多家媒体给予了报道,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浦东干部管理学院、北京社科院的专家学者深入贵州省调查研究。截止2012年8月20日,全国已有18个省(市、区)、42批次到贵州考察指导“阳光工程”。
一、“阳光工程”建设理念
坚持“以人为本、科学戒毒、综合矫治、关怀救助”的工作理念,坚持标本兼治,特殊关爱,教育、挽救、感化、回归相结合的工作方针,坚持服务、管理、关爱并重,以服务为先、以关爱为本,寓服务于管理之中,寓关爱于管理之中。
二、“阳光工程”建设目的
“阳光工程”建设把“就业安置”作为戒毒康复工作的核心,通过就业安置,使戒毒康复人员有业可就、有事可干、有稳定收入、有固定住所,困有所帮、难有所解、病有所医、身心健康有人关爱,帮助他们彻底摆脱毒品的生理和心理依赖,找回自我、找回自尊、找回自信,像普通人一样正常地生活和工作,真正实现“生理脱毒、身心康复、就业安置、融入社会”。
三、“阳光工程”建设发展历程
贵州“阳光工程”建设经历了四个阶段:
萌芽初始阶段:2006年初,贵州省都匀市成立了“爱心棒球厂”,集中安置戒毒康复人员就业,这是贵州省“阳光工程”的雏形。
探索创建阶段: 2011年3月1日,遵义市风冈县建立了“阳光就业帮扶中心”;2011年3月17日,贵阳市云岩区建立“云岩区阳光就业生产基地”;2011年5月,贵阳市清镇市建立了“清镇市阳光家园”;2011年7月,都匀市“爱心棒球厂”扩建二期工程,更名为“阳光产品加工厂”。这四个是贵州第一批以“阳光”命名的安置戒毒康复人员就业的企业(基地)。
强力推进阶段:贵州认真学习贯彻孟建柱同志在贵州社区戒毒社区康复“阳光企业”时的重要讲话精神,2011年6月19日,省委召开常委会、省政府召开常务会对“阳光工程”建设进行专题部署,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加强领导、加大投入、强力推进。2011年9月20日,省政府专门出台了《关于深入开展社区戒毒社区康复“阳光工程”建设工作的意见》(黔府办发【2011】108号),从“阳光工程”建设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保障体系、职责要求等作出明确规定。省禁毒委制定了“阳光工程”建设的具体实施意见,成立了“阳光工程”建设领导小组,于2011年7月在全省全面开展“阳光工程”建设。并制定了具体规划,强力推进。
拓展完善阶段:2011年11月29日,国家禁毒委在贵州省贵阳市召开全国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现场会,推广贵州省“阳光工程”建设经验。会后,贵州省“阳光工程”建设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扶持、企业参与、社会协同、多措并举”的工作格局。并在集中就业安置为主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展了“阳光工程”安置途径,将集中安置与分散安置、自主创业、自谋职业、公益性岗位安置相结合,建立“阳光工厂集中、其他企业分散、自主创业、自谋职业、公益性岗位安置、形式多样、互为补充”的就业安置体系。
四、“阳光工程”建设主要工作措施
完善机制,促科学管理。为推动“阳光工程”建设的深入开展,贵州省建立了日常管理机制、技能培训机制、督导考核机制、表彰激励机制、无缝衔接机制、帮扶工作机制、联系沟通机制、美沙酮免费维持治疗制度、心理咨询制度、尿检制度、谈心家访制度、县(市、区)长禁毒工作约谈制度。
延伸治疗,促生理脱毒。在“阳光企业”建立美沙酮药物维持治疗室,对在“阳光企业”就业的戒毒康复人员实行免费治疗。通过美沙酮延伸治疗,逐步消除戒毒康复人员对毒品的生理依赖,促进其早日戒断生理上的毒瘾。
真心关爱,促心理康复。建立“五心工作法”,即“爱心除隔阂、关心促沟通、细心建真情、热心搞服务、耐心换回归”,整合社区禁毒专干、禁毒志愿者、心理医生、戒毒康复人员亲属等人力资源,为在“阳光企业”的戒毒康复员工提供特殊的关爱,促使他们自我约束和自我管理,坚定戒除毒瘾的信心和决心。人文关怀,促融入社会。通过在企业组织开展多种健康向上的文体活动,定期组织家属、社区干部进行慰问等多种形式,让戒毒康复人员参与其中,切身感受党委、政府的关心,感受亲情友情的关爱,感受人格上的尊重和平等,帮助其找回自尊,找回自信,获得新生。
五、“阳光工程”建设成效
截止2012年7月31日:
贵州省已建成集中安置企业86个,集中安置戒毒康复人员3479人,通过集中安置、分散安置、自主创业、自谋职业、公益性岗位安置等多种途径安置1.3万余名戒毒康复人员就业。
犯罪率下降。在“阳光企业”就业的戒毒康复人员违法犯罪率由就业前的8.8%下降到现在的1.9%。
吸毒感染艾滋病比例下降。2012年上半年全省发现的艾滋病感染者中,因吸毒感染的仅占7.6%;目前全省因吸毒感染艾滋病比例32.7%,比2011年底减少4个百分点,比全国低6个百分点。
复吸率下降。在“阳光企业”就业的戒毒康复人员复吸率由就业前的25.4%下降到现在的3.9%。全省戒断三年以上未复吸人员3.3万余名,戒断巩固率为32.88%,比2011年底上升了7.6%。
提高了管控率。贵州省吸毒人员管控率为66.5%,排全国第3位;吸毒人员动态管控综合排名全国第9位(去年年底排名第10位);查获脱食吸毒人员1692人,全国排名第1位;正在执行社区戒毒人数4069名,社区戒毒执行率为28.7%,全国排名第11位(比2011年上升了8.6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