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马场派出所细化执法标准减少办案随意性
“质检员”派驻一线防止错案瑕疵案
“有人私藏手枪和管制刀具,就在河西区友谊路旁的一个闲置酒吧。”
7月22日21点多,天津市公安局河西分局马场派出所接到报警后,迅速制定抓捕方案,身穿防弹衣、手戴防刺手套的民警,火速赶到现场,成功抓获3名犯罪嫌疑人。
“这次顺利抓捕,得益于我所的日常警务实战技能培训。”马场派出所所长罗君今天向《法制日报》记者介绍说,所里利用每周半天训练时间,对适龄民警开展徒手控制、警械使用等实战警务技能培训,实用性、针对性很强。
“这也是我们执法规范化建设中抓执法主体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罗君补充说。
完善设施保障嫌疑人权利
今年3月,马场派出所在办理一起盗窃案时,从犯罪嫌疑人陈某的外衣口袋、领口内侧等部位,检查出刀片等物品。陈某供述,其意图伺机吞服以逃避打击。
“以前没有金属探测器这些工具,人工搜查很容易有疏漏。”罗君说,基础设施建设规范化后,带来很多“实惠”。
罗君带记者参观了人身安全检查室。他顺手拉开抽屉,拿出一把梳子说,“别小看它,它能查出嫌疑人头发中是否藏匿金属工具”。
在讯问室,记者注意到,桌上两台电脑一左一右,两个屏幕分别对着民警和嫌疑人,屏幕显示内容完全相同。“这样能使嫌疑人即时看到民警录入的内容,也是对嫌疑人权益的一种保障。”罗君说。
在专门供犯罪嫌疑人使用的卫生间门口,罗君一边推拉卫生间门一边说,“这门可以双向推拉,没有锁,卫生间里还设有一米左右的遮挡板,既能保护嫌疑人的隐私,也便于看管。”
据了解,马场派出所还将原先用于办案的7间办公室,增至10间,分别设置人身信息采集室、案件分析室、辨认室、讯问室等办案用房,严格划分了彼此的功能作用。
涉案财物实现台账化管理
在涉案财物保管室,记者发现一件家用电器——冰箱。
“这也是涉案财物吗?”记者问。
“不是,这个是我所购置的,专门保管应低温保存的涉案财物。”罗君解释道。
办公桌上的涉案财物记录表的A1栏,写着“携带管制刀具”。值班民警从写着“A1”编号的保管箱内,拿出一个透明塑料袋,里面装着记录表上提到的刀具,袋子上清晰贴着案件编号、犯罪嫌疑人姓名、办案民警姓名等详细信息。
值班民警介绍,马场所建立了独立的涉案财物保管室,涉案物品一律交由涉案财物保管室民警保管,做到办案民警和保管民警分离,对涉案财物实行专人负责和台账化管理,使执法办案与涉案财物管理有效分离。
“细之又细,严之又严,慎之又慎,实之又实”,这是河西分局局长赵年伏对执法工作提出的要求。马场派出所按照要求,对分局制定出台的23项规范执法制度整合形成规范执法制度汇编,使民警执法办案更加规范有序,减少执法办案的随意性和偏差。
法制员派驻一线防错堵漏
去年年底,马场派出所辖区发生一起盗窃自行车案,小偷被车主当场抓获,后被民警带回所内审查。
“办案民警对嫌疑人盗窃的车辆使用了扣押手续,这样做不对。”河西分局派驻马场派出所法制员李铮回忆说,车主当场制服嫌疑人,已重新获得了自行车的实际控制权,就不能再将自行车扣押,而应予以登记。
由于李铮的及时纠正,避免了一起侵犯当事人合法权益现象的发生。
除了分局派驻专职法制员,马场派出所4个警区各有1名兼职小法制员,他们详细记录各警区办理刑事、行政处罚案件案卷考评、行政复议、涉法信访投诉等情况,作为执法质量考核考评的重要依据。
“以前的法制员没有专职,只在所内兼职,很多时候他们碍于情面不敢纠正,规范性和公正性得不到有效保障。”河西分局副局长林凤泉说,专职法制员派驻后,与兼职法制员共同发挥“质检员”和“小教员”的作用,最大限度地防止了错案、瑕疵案的发生。
记录仪固定证据规范执法
“河西区围堤道天信大厦,两名男子把马路中间的防护栏踹倒了。”2011年12月5日凌晨5点,马场派出所值班室接分局指挥室布警后,派民警及时赶到现场处置。其间,两名男子对处警民警进行谩骂、殴打,造成两名民警眼部和手部等部位不同程度损伤,经伤情鉴定均为轻微伤。
然而,两名男子拒不承认打人事实,“我们没有打伤民警,你们不能冤枉人”。
随后,民警打开随身佩戴的执法记录仪,将现场过程播放给二人看。面对确凿的证据,两人不得不承认犯罪事实。
据介绍,马场派出所为接处警民警配备了10台执法记录仪,记录执法过程,既有利于固定现场证据,规范民警执法行为,又有利于维护民警的执法权益。
规范的执法流程,安全的执法环境,信息化的执法手段,为提升派出所执法办案质量和效能打下良好的基础。今年以来,马场派出所查破各类刑事案件178起,治安行政案件51起,破案率为49.7%;打击处理各类违法犯罪人员98人,抓获网上在逃人员26名,完成了各项工作目标任务。
记者 王斗斗 实习生 尹芳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