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司法为民实践本地化精细化
——内蒙古自治区扎赉特旗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毕 晨
最高人民法院王胜俊院长曾经语重心长地告诉我们:“‘用心关注民生,悉心体察民情,耐心倾听民声,精心排解民忧’,要把人民群众的呼声作为第一信号。人民法院只有始终坚持人民性,才能够最终战胜前进道路上的一切困难和挑战。”我院自2008年以来认真组织开展了“法官进社区、诉讼零距离”活动,就是用实际行动践行这一要求。随着这项活动逐渐推进,法官到社区审理案件,零距离地化解了大量纠纷,增强了群众的法律意识,扩大了法律宣传效果,赢得了百姓的高度称赞和好评,法院和法官的社会公信力得到了明显提升。深刻理解活动的重要意义。法官走出法院、走下审判台、走进社区、走进企业、走进村屯、走进人民群众之中,了解社情、了解民意、了解纠纷产生的原因,零距离解决矛盾,化解纠纷,用人民群众听得懂、看得见的方法阐释法律,用群众熟悉的语言解决纠纷,把党的司法事业融入人民群众中去。通过活动改进了司法形象,转变了司法作风,践行了“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的宗旨。在活动中法官更自觉地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解决了司法不公、司法不廉的现象,解决了司法脱离群众、脱离实际的问题,解决了司法专横、司法粗暴的弊端,有利于让广大人民群众切身感受社会主义人民司法的优越性。
拓展了活动的方式。王胜俊院长提出“法官办案,特别是下基层、进社区,要把法律语言转换成符合法律精神的群众语言,让群众听得清、听得懂、听得明。”我院结合法院工作实际和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要求,提出了“六进社区,六个零距离”,即“预约立案进社区:需立案打电话即可,满足群众诉求零距离;巡回审判进社区:法官到家门口审案,便民服务零距离;开庭调解进社区:让矛盾双方握手言和,矛盾化解零距离;院长接访进社区:法院院长主动到当事人家里解决问题,消除信访隐患零距离;社区矫正进社区:法官送来温暖,帮扶教育零距离;司法宣传进社区:法官到当事人家讲解法律,教育培训零距离”。同时做到“六个到位”,即人民陪审员参与要到位、社区联系人要到位、社区法官联系要到位、典型案件宣传要到位、对活动工作效果考核要到位、工作硬件配备要到位。使这项活动开展得丰富多彩,更加便民利民。
固定了活动载体。我院在音德尔镇的10个社区设立了“社区法律诊所”,将院内法官和法官助理分配到社区联系点,并制定了“社区法律诊所”六大功能,使“社区法律诊所”成为便民、利民的载体和树立法院法官良好形象的平台。在社区委员会的配合下,法官们为群众举办普及民间借贷、继承、婚姻家庭、物业、劳动争议等法律知识讲座多次;今年上半年,在音德尔镇10个社区共受理各类案件30余件,接待群众咨询200余人次,发放宣传材料2000余份;对社区调解委员会进行了法律培训。同时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40多人次,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60余人次旁听案件,征求意见和建议上千条。走访社区企业12家,针对企业遇到的合同订立、劳动关系、知识产权、债权债务及企业破产职工安置等问题,组织具有相关业务知识的法官为企业答疑解惑。在农村牧区,以现有的五个基层人民法庭设立了23个“法官工作站”,建立“巡回审判网络”,设立村屯“诉讼联络员”,开展定期巡回审理、巡回开展法律教育等活动,并通过建立相关的工作机制,使该活动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
实现了活动的宗旨。通过活动的全院参与,全方位开展,全院法官更加牢固树立了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理念,真正使广大法官把自己定位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捍卫者的位置上,从而真正做到亲民、爱民、便民、为民。活动进一步提升了法院司法权威、提升了法院的司法形象、提高了法院的社会公信力。活动也让群众得到更多的实惠。法官走进社区调解、开庭,使当事人放弃畏惧感,有利于案件的解决,有利于矛盾的及时化解,也使当事人减轻了经济负担。正如群众所说的那样:开展“法官进社区、诉讼零距离”活动以后,“法官好见了、案子好办了、群众也省钱了”。
自活动开展以来,我院每年受理的4000起案件中,50%的民商事案件法官进村屯、社区审理,极大地方便了百姓,受到百姓的普遍认可和赞誉。“社区法律诊所”被内蒙古自治区评为2011年十大法律事件。我院的法院工作报告连续五年在人代会上得到全票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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