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尺法台上的一生追求
——访优秀共产党员孙志国
柳忠伟
建党90周年前夕,扎旗法院保安沼法庭原庭长、民一庭长孙志国荣获内蒙古自治区党委“优秀共产党员”称号,他负责的保安沼法庭2012年被评为全国优秀法庭。笔者对这位低调谦虚敬业的优秀党员法官进行了专访。迎接十八大特刊:请谈谈您获此殊荣的感觉?
孙志国:能当选当然很高兴,但我觉得我只是和其他法官一样做了自己该做的,周围很多同事做的其实都比我好,他们更应该获得这项殊荣。所以,现在我一方面感觉到被认可的开心,另一方面也深知自己的不足,很有压力。所以以后要更加强化自己各方面的工作,把压力转化为动力,至少要做到对得起这个称号。
迎接十八大特刊:作为一位优秀党员法官,您觉得自己在工作和生活中应发挥什么作用?
孙志国:优秀党员法官在政治思想觉悟和落实行动方面可能要比一般法官自觉一些。同时他还应该是优秀的法官,在庭务管理和审判实务过程中应该有更好的作为,包括在研究审判管理、庭审规范等专业学术领域取得成绩。同时要具备强烈的社会责任意识,要有愿意为社会为人民奉献的精神。
审判岗位上确实很少有像雷锋这样的突出事迹,每个人实际上都很平凡。但我觉得一个党员法官如果能一直坚持在三尺法台上默默努力,公正地做好本职工作,累积起来就会产生不平凡的效果。从这意义上说,雷锋也是可学的。
作为一名党员法官,承担工作要更加积极主动,不能讲价钱、讲条件。非党员法官不愿做或者有特殊情况做不了的,党员法官要勇于承担。比如在保安沼法庭期间,我们从2008年开始创建“无假日法庭”,节假日有工作,不方便安排其他法官做的时候,我自己就主动把工作完成,这都是应该的,不是拿出来炫耀。我相信放在其他党员身上,他们也会做出同样的选择。
迎接十八大特刊:党的十八大即将召开,您有什么话想说吗?
孙志国:还是我刚才讲到的,大家都要做好当下该做的事情,在平凡岗位上做平凡事,把平凡事做好做对,这就是对社会作贡献。作为普通党员,就要搞好审判工作,而作为领导就要多思考多研究如何带领大家做好工作。我自己,则要做好本职工作,增强社会责任意识,潜心研究审判管理和审判业务,在明确人生价值定位和社会使命的基础上,要努力为党和人民服务,拿出更多更好的成果向党的十八大献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