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要创新收费机制,严格落实供热企业主体责任,制订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供热企业选表、安装和收费衔接细则及资金管理办法,取消“面积上限”,完善计量热价和管理办法。
这是记者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日前召开的2012年北方采暖地区供热计量改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获悉的。
住建部有关负责人要求,各地要加强组织领导,大力推进供热计量改革;创新监管机制,切实加强全过程的监管;创新激励和约束机制,将供热政策性亏损补贴改为供热计量奖补资金,对于不进行供热计量改革的供热企业,不应再发放补贴。各地要依法处罚违反供热计量强制性标准和要求的单位。要加强供热能耗管理,供热企业要逐步建立供热监控调度平台,加大供热系统和计量装置运行维护管理力度。记者 周芬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