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通报制度”
按照工作方案,武汉市将由市公安局、文明办等部门对全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团级以上部队及大中小学校公务车交通违法情况进行通报,对交通违法行为突出的单位取消其文明单位评选资格,影响恶劣的由监察部门追责;对个人私车违法及行人路口乱穿乱行等行为,抄告其单位或社区进行通报。
今后,湖北武汉市民出门要“小心”了:行人乱穿马路、私家车违法行驶,这些交通违法行为都将被抄告单位或社区通报。
在近日召开的第四次“城管革命”工作推进会上,武汉市政府确定,下一阶段将聚焦交通秩序管理和整治,将交通秩序纳入“城管革命”考核。会上,武汉市公安局副局长、公安交管局局长李顺年称,该市将建立违法通报制度,个人私车违法及行人路口乱穿乱行等行为将被抄告单位或社区进行通报。
将个人交通违法通报单位或社区,新规甫一公布就引发了社会的热议。有人质疑这不是依法行政、会增加行政成本且起不到优化交通秩序的作用;也有人认为,这种利用“面子”心理进行变相处罚的方式,对轻微违法无用也无必要。
相关部门出台这样的“新规”是出于何种考虑?《法制日报》记者对此进行了调查采访。
交通秩序困扰“堵城”武汉
目前,武汉市城区面积500多平方公里,车辆保有量达70万辆,交通秩序不尽如人意。
在“城管革命”工作推进会上,武汉市长唐良智认为,交通秩序混乱不全是道路不够的问题,还有交通管理水平以及人、车行驶不规范的问题,“否则至少可提高30%的交通效率”。
在推进会上,李顺年宣读了《关于开展“城管革命”交通秩序整治攻坚战的工作方案(讨论稿)》,称武汉市政府决定从现在起至年底,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城管革命”交通秩序整治攻坚战。
工作方案的主要内容包括:年内新增2000个视频监控点严控违法行驶,对二环以内的交通信号控制路口加装倒计时信号灯,对设置不合理、不规范的交通设施进行全面清理和完善。
李顺年称,为建立交通秩序整治长效管理机制,该市将建立以区为主的责任制、违法通报、曝光追处、举报奖励、考核通报等五大制度。
其中最吸引人眼球的,莫过于“违法通报制度”。按照工作方案,武汉市将由市公安局、文明办等部门对全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团级以上部队及大中小学校公务车交通违法情况进行通报,对交通违法行为突出的单位取消其文明单位评选资格,影响恶劣的由监察部门追责;对个人私车违法及行人路口乱穿乱行等行为,抄告其单位或社区进行通报。
这一新规出台的背景和目的是什么?又将如何落实?带着这些问题,《法制日报》记者分别联系了武汉市城管局和市公安交管局。
武汉市城管局称,工作方案是“大城管”的一个组成部门,制定和执行均由交管部门负责。
武汉市公安交管局新闻发言人陈骥在电话中告诉《法制日报》记者,他本人没有参加此次会议,具体情况并不了解,将向该局局长了解情况后给予回复。但截至发稿时,《法制日报》记者没有收到任何回复。
据了解,交通秩序一直是困扰“堵城”武汉的大问题。今年6月28日晚,武汉市举行的第二场电视问政就曾聚焦交通秩序问题,李顺年曾在现场接受市民代表有关交通秩序管理的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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