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治理“庸、懒、贪”作为全面加强民警纪律作风的一剂良方。黑龙江省监狱管理局自2011年开展“治庸、治懒、治贪”活动以来,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有了大幅度提高。今年上半年,黑龙江省直监狱系统违纪案件28起,处分41人,党政纪双重处分7人。与去年同期相比,违纪案件减少26起,下降了48%;处分人数减少了48人,下降了54%,风气明显好转,执法环境得到了净化。
2010年6月,新到任的黑龙江省司法厅副厅长、省监狱局党委书记、局长滕晓光利用节假休息日,集中3个月时间,对省直21所监狱和两个直属单位进行了全面踏查。滕晓光发现,民警队伍中存在的“庸、懒、贪”问题,不仅影响了民警个人前途,更给监狱事业带来严重危害。
黑龙江省监狱局党委坚持把“整治”作为手段,把“育人”当作根本,将强化职业道德培养与监狱文化建设紧密结合,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为了根治民警心中的“错了改、改了再犯”的“庸、懒、贪”观念,避免存在大错误没有,小毛病不断的长期弊病,省监狱局领导根据公务员法、人民警察法、监狱法等法律法规,制定了《省直监狱系统民警违纪违规12分制管理办法》。将监狱民警全年纪律考核量化为12分,对触犯现行法规和监狱管理制度尚不构成犯罪的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并对当事民警、监区(科室)领导、监狱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分别追究直接责任、连带责任和领导责任。对个人违规违纪的行为对照民警违纪违规12分制管理办法以及相关的处罚规定严肃处理,同时还要组织当事民警离岗培训,针对问题设置培训课程,实施严格的培训考核,期满后,工作岗位实行双向选择,若无单位接收,继续离岗学习。通过严格惩处,使民警由他律向自律转变,工作由被动向主动转变,自觉摒除“庸、懒、贪”思想,营造了“不敢为”的文明执法环境。
利用经常性的警务督查和纪律检查,把监督管理延伸到各个工作岗位、每个工作环节,特别加强了对人、财、物等领域和“减、假、保”等执法环节的过程监督,从事后查处转向事先防范和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省监狱局和各监狱在党政机关、社会团体、知名人士和监狱机关离退休人员中聘请184名执法监督员,采取定期召开座谈会和单独提意见、建议的方式,监督和规范执法权力运行。
在全省监狱系统内大力整治“庸、懒、贪”的同时,省监狱局还要求提高监狱民警的维权和自我保护意识。局党委依据相应的法律法规,制定了全国监狱系统第一个《监狱民警维权章程》,成立了局狱两级“监狱民警维权协会”,分别由省监狱局局长、基层监狱长担任会长,基层监狱监区长担任监狱民警维权协会联络员,上下联动,负责维护监狱民警正当执法权益,消除一线民警怕事、躲事、不敢管事的思想顾虑,保证监狱机关执法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拓宽监督渠道,加大狱务、政务、警务公开力度。
建立良好的严惩和自律制度是创造优异工作成绩的基础,黑龙江省监狱系统两年来涌现出先进典型594人,受到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的有6人,荣立一等功7人,二等功34人,三等功266人。(记者 郭毅 张冲 通讯员 李凤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