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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随机分案杜绝法官挑案办人情案

2012-08-24 08:49:11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法制日报 

    天津一中院八万多案件网上运行全程信息化规范管理

    随机分案杜绝法官挑案办人情案

    “肯定是对方找人了,判决书看了半天,也没明白为嘛败诉!而且在庭审中,对方说得比我多……”不满审判结果的当事人向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院长信箱”反映。院长立即责成审判管理办公室倒查办案过程。

    随机分案记录日志、庭审视频录像、开庭笔录、合议笔录、法律文书等案件信息,一条条从审判管理综合系统里调出来。原来问题出在文书说理部分。

    “经调阅法律文书发现,说理过于简单,没有针对上诉请求辨法析理。当事人看不明白,也在情理之中。”天津一中院审管办主任刘芳说,后来法官对当事人进行了判后答疑,当事人对判决理解后,表示不再申诉。

    这只是天津一中院正在审判管理综合系统中运行的8万多件案件之一,也是近年来一中院通过信息化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的一个缩影。

    设规范节点防止人为干扰

    白法官打开“随机分案排期管理模块”,只按了一个键,就把当天受理的案件,分到各个法官手里。而电脑屏幕上,只能看到案件信息,完全看不到法官信息。这是记者在分案办公室看到的一幕。

    “没有实行随机分案时,有3个法官专职分案,随机分案后,一个法官就够了。”立案一庭庭长刘砚华介绍说。

    记者注意到,随机分案程序会将案件顺序排开,而办案法官则是电脑自动无序排列,每一天办案法官的排序都会变,这种变动,分案法官也看不到。

    在刘砚华看来,人工分案存在法官挑案、人情案的隐患,现在谁也不知道案子会分给谁,法官也从人情压力中解放出来了。

    据介绍,为防止人为干扰办案,一中院实现了对案件全程、动态、实时跟踪管理,并重点设置统一受理、随机分案、排期开庭、审限控制、时限预警、执行分权、机选中介7个规范节点。

    排期开庭是规范办案的一个重要节点。立案庭对案件审理统一排期、确定法庭,而后,开庭信息公布在一中院的在线诉讼服务平台和诉讼服务大厅的电子大屏上。

    刘芳一边指着法官排期信息页面,一边向记者解释说:“只有案件的排期信息显示出来,法官才知道自己分到了什么案件,当事人可以同步上网查询案件排期情况,社会公众在案件进入法院的第一关口就可以感受到司法公开,也让整个分案排期过程没有漏洞可钻。”

    全程录音录像规范庭审

    “把现在正在开庭的录像调出来,让记者看看。”刘芳对工作人员说。

    记者眼前的大屏幕上即时出现了法官、当事人、旁听席等多组画面,随着说话人的不同,主画面也跟着切换。

    一中院的每个法庭都配有摄像头,记者看到,科技法庭的摄像头至少有7个,法庭左右两边悬挂着电视屏幕,用以展示证据图片。

    “以前办案时,出现过当事人查看证据时撕毁证据的情况,现在通过电视屏幕展示证据,能够起到保护证据的作用。有的证据比较大,比如说汽车等,通过这样的方式呈现,简单易行。”刘芳特别强调了科技设备的用处。

    “一想到有摄像头盯着你,自己在形象、说话方面就会更加严谨。”人民陪审员刘家钟坦言,没有这些设备时可能坐姿随便,现在要和法官一样要求自己了。

    据了解,庭审全程视频录像提高了审判工作透明度,有利于消除群众对法院工作的神秘感和疑虑,能够解决庭审秩序、作风、纪律等方面不规范的问题。

    “以前检查庭审,要自己去听,一上午只能听一个庭,但是一天要开50到60个庭,很难达到全面监管。”刘芳深有感触地说,视频回放大大方便了庭审检查,法官知道视频录像在实时监控,也必须注意自己说的每一句话。

    量刑工具实现同案同判

    刑二庭庭长张立新在办理一起诈骗案时,借助“量刑指导工具”量刑,被告人表示当庭服判。

    被告人李某谎称能帮助购买便宜住房,骗取被害人13.2万余元。3个月后,谎称能办理退休保险,并使用虚假收据,再次骗取被害人1.5万余元。

    这起案件属于诈骗金额巨大,量刑起点为3年,法律规定可以根据自首、认罪等具体情况适当减刑,但到底减多少没有详细规定。

    由于每个法官对法条的理解有差别,量刑上就会存在不一致和不规范。为此,一中院推出了“量刑指导工具”,用表格的形式将量刑情节和量刑幅度一一对应起来,方便法官及时查阅。

    最终,该案结合计算后得出的量刑幅度和诈骗数额巨大的情节,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3年。

    “有了量刑工具,不论是哪个法官判,刑期都会控制在一个相对小的浮动范围内,有助于同类案件适用法律统一,增加了判案的公信力。”张立新说,“其实被告人自己心里也掂量能判多少年,量刑工具的公开透明,有利于他们服判”。

    据统计,随着执法规范化的推进,一中院审判质量和效率大幅度提高。未结案数量从2008年的5228件下降到2011年年底的1033件,并始终保持在1000件左右的低位运行。案件平均审理天数从2011年上半年的88天,减少到今年上半年的51天。法定审限内结案率从2011年上半年的94.52%,上升到2012年上半年的99.69%。(记者王斗斗 实习生谭虹)

[责任编辑:庞佑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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