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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日报:检察工作服务企业的“三求”

2012-08-23 13:43:58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广西日报 

    作者:卢 锋 韦光辉

    在服务理念上求更新。检察工作服务企业发展,转变观念是前提。牢固树立“立检为公、执法为企”的理念,在履行检察职能中推动企业经济发展、促进企业进步、保障企业利益,真正把超前服务、主动服务体现在具体工作上。牢固树立“平等保护不同所有制企业”的执法理念,对于国家、集体和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同等对待、同等保护、同等服务,使检察机关真正成为支持民营经济、保护民营经济和促进民营经济的法律监督机关。

    在服务措施上求规范。检察工作服务企业发展,规范服务措施、提高服务质量是关键。要转变作风,主动服务企业,做到打击、管理与服务的有机统一,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有机结合,为企业发展创造优质的服务环境和规范的市场环境。把维护企业稳定置于更加突出的地位,以开展创建“平安广西企业”活动为载体,不断强化执法监督力度,为企业发展创造公正的司法环境。

    在服务信誉上求提高。检察工作服务企业发展,通过队伍建设提高服务信誉是重要环节。要建立检察诚信机制,把诚信贯穿于检察工作的始终,努力打造一支诚信检察队伍。加强检察业务管理,逐步形成高效完备、科学成熟、运转有序、公开公正的机制保障体系。狠抓检察队伍管理,提高服务能力和执法水平,促进各项检察工作整体升位,更好地为企业发展服务。

[责任编辑:庞佑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