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这片湛蓝的天空
——海安法院助推污染企业转型纪实
梁文珠 顾成勇
如今,当人们来到江苏省海安县会惊喜地发现,这里高污染企业的烟囱不再冒烟,污水不再排出,天空变蓝了,空气中曾经弥漫的刺鼻气味消失了。但人们或许不会想到,为了这片湛蓝的天空,当地法院干警在其中付出了怎样的努力。海安县位于江苏省东部,地处苏中平原,上世纪80年代即被列为江苏省综合改革试点县和沿海对外经济开放县,连续七年进入全国县域经济基本竞争力百强县行列。经济的发展改善了人民生活条件,同时也对当地环境资源造成了很大压力。2011年,根据国家企业转型升级要求,当地政府对污染企业进行整改,蓄电池企业首当其冲。
海安县有一家创办于上世纪90年代初期的大型蓄电池厂,200余名农民在此就业,也是当地的税收大户。2011年,因该厂污染物排放不达国家标准,且与周边居民的防护距离不足,经限期治理仍未合格,被当地政府作出责令关闭的行政处罚。蓄电池厂不服提起诉讼。
今年初,法院依程序裁定先予执行。海安法院接案后迅速成立执行专案组,全面调查梳理企业生产运行情况,盘清企业主社会关系,掌握被执行人的心理动态。同时,邀请司法行政、工商、乡镇政府等负责人联合送达执行通知书,极力引导并劝说企业自行关闭,但蓄电池厂的负责人葛某却态度蛮横,拒绝签收法院执行通知书。
葛某称,由于前期扩大生产筹集资金,光欠银行、民间借贷等债务就达600多万元,企业关闭后不仅自己倾家荡产,还会造成200多名职工下岗失业。在法院告知拒不履行义务的法律后果后,葛某甚至还亮出了“杀手锏”:如法院强制执行,将组织厂里的工人到县政府上访或集体赴国道堵塞交通。执行一时陷入困境。
考虑到案件涉及群众众多、企业主情绪对抗、矛盾异常尖锐,海安法院执行局决定“以柔克刚”,暂缓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并第一时间向县人大、县委、县政府通报案件情况,积极争取环保、公安、安监、供电等部门的支持与配合。
此后的十天里,海安法院会同联动执行部门,先后12次深入蓄电池厂进行疏导宣传。通过侧面了解情况,法院不仅对葛某,而且还对其妻子徐某展开说服教育工作,并向全厂职工深入说明蓄电池生产对身体健康的危害。原本态度强硬的葛某这才开始慢慢松口,表示愿意停产关闭。
但没过几日,蓄电池厂却又“重操旧业”。法院经调查获知,原来葛某计划转产太阳能设备,但因受困于高昂的投资经费,想通过拖延停产时间来赚足资本。“打蛇打七寸”,不断生产用电,葛某拖延停产的思维难以改变。执行人员把这个想法向执行局局长王德俊汇报。王德俊立即介入协调,在与环保部门联系协商后,明确告知葛某,生产太阳能设备不需要原先生产蓄电池的大型变压器,法院支持企业转型生产,可以帮助联系更换变压器,并向政府沟通协调帮助争取转型资金。法院同时向葛某提出,假如企业继续抗拒执行,将联系供电部门强制断电。
法院提出的企业转型思路虽然得到了葛某的认同,但葛某仍心存疑虑。4月28日晚,执行组再次来到蓄电池厂,告知葛某已经帮其联系供电公司更换变压器以及向政府争取到60余万元转型资金支持的消息。同时,向葛某发出“通牒”:如不停止蓄电池生产,将强行切断生产用电,并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次日凌晨2点,在强大的执行攻势下,葛某主动拉断车间电源,法院依法查封生产配电柜。经现场协调,葛某承诺按法院限期拆除全部蓄电池生产设备,配合法院、环保局验收。
今年8月初,在完成了一系列变压器更换程序后,该蓄电池厂迈开了就地转型的步伐。厂里不少老员工向执行法官竖起大拇指称:“法院确实不简单,是你们的努力让我们厂重见了光明!”
据了解,今年以来,海安法院执行局积极配合实施全县蓄电池污染企业关闭计划,从高点定位、从大局出发、从细节着手,充分发挥执行联动功能,先后执行关闭8家蓄电池企业,帮助争取转型资金200余万元,为近500名企业职工实现了就地安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