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1日,青海省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实施的“金融服务进村入社区工程”、“阳光信贷工程”和“惠农金融服务创新工程”三大工程正式启动。
在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实施“三大工程”,是中国银监会针对当前农村金融服务需求作出的一项重大举措,旨在通过增设或升级改造营业网点、提高农村自助终端覆盖面等方式,夯实农村客户基础,提高金融操作规范性、透明度,提升金融服务可得性、平等性,使广大农牧民不出村就能享受现代化综合性的金融服务。近年来,青海省农村中小金融机构通过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大金融创新力度,涉农信贷投入逐年增加,网点覆盖面不断扩大,截至今年上半年,全省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各项贷款180.68亿元,其中涉农贷款占82.48%,占全省银行业涉农贷款的17.16%;农户贷款63.81亿元,占全省银行业农户贷款的97.15%;通过设置机构网点消除16个金融服务空白乡镇,贡献率达100%,为促进农牧业增产、农牧民增收和农牧区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但是,由于多方面原因,青海省不少地区农村金融服务供需矛盾突出,主要表现在网点分布广,但服务不深;服务品种多,但运用不深;结算工具运用广,但辐射不深。针对存在的问题,作为青海省农村中小金融机构主体的省农村信用社负责人在启动仪式上表示,将以实施“三大工程”为契机,加大乡镇及以下网点的布设力度,不断创新金融产品,多种形式开展定时定点流动服务,逐步把服务触角延伸至偏远农牧区,让农牧民获得贷款更容易、办理业务更便捷、服务费用更优惠的金融服务,更好地发挥农村金融主力军的作用。 (卢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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