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多地发生路人跌进马路“陷阱”受伤甚至死亡的事件,还有的人走在路上被莫名“电死”,引发众多市民的痛惜和质问熟悉的城市为何变得如此没有安全感?(新华网8月20日)
城市本应让市民更有安全感,能让人得到更多的方面和服务,然而连出行都没有安全保障的城市如何让人民满意,这样的城市能保障民生,让人满意?
近日 “天价天桥”、“实验道路”、“超前办公楼”等让人热议,那为何没有“超前民生工程”的呢?出行难不应当是城市的标签,步步惊心不应是我们走路的伴侣,那为何各地频现“走路死”却鲜有相关部门问责,也无地方有相关预案。如果这是个案,那可以算是意外,但犹如哈市8天7塌那就不是意外可以解释的了。问责不是目的,只是藉此鞭策相关部门的工作。城市建设安全监管、质量监管能跟上,建好后的维护、加固等能纳入部门的问责范围,相关部门能严格问责机制,那么“走路死”也就会离我们远去吧!
同理,组织干部部门在考核干部的时候,是否可以加大民生领域的考核范围和力度,是否可以试着建立起终生责任追究制,是否可以加入民众满意度投票制,更可加入民生一票否决制。抓好一把手,以此层层制定好问责方案,尽最大努力杜绝此类事件的发生。市政工程是城市的脊梁工程,也是能让民众直观体验得到的民生工程,更是民心工程。以争取最大民心的态度做好市政工程,那才能最大程度杜绝“走路死”吧。(向光武)